一个童养媳的悲惨下场(旧社会童养媳有多可怜)
在旧时的封建社会当中,女性可以说是男性的附属品,一辈子是以男性的意识为转移,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而那些生在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因为家里人养不起,就会被大户人家抱走或者是买走,小时候被当做是丫鬟,等长大了可以成婚了就把这些女孩嫁给他们的儿子,这也就是童养媳的意思。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旧社会童养媳有多可怜?
在那时候的社会,童养媳这个名词是自带卑微、劳动、虐待、婚姻等色彩的,虽然就现在来说童养媳已经慢慢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可这种行为,在三国时期就有了,明清时期甚至达到了顶峰,而她们旧时的生活也是非常凄惨的。
童养媳在没有过门之前,基本上市奴仆一样的存在,且工作量也非常之多,有时候地位还比不上奴仆,在待遇上也不如奴仆,这就相当于买主买了一件东西,从此就拥有了物品所有权,是打还是骂这都是别人的选择,连后面这物品所附有的价值也是归买主所有。而童养媳失去了自己对未来的选择能力,那位意味着以后他们只能接受不能拒绝,哪怕未来自己的夫君是个病秧子她们也只能接受。
当然了童养媳的出现并不只是因为出身贫穷,还有好几个原因,一来就是旧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女性的地位不高甚至非常低下,生了女孩等于得了个赔钱货,小时候不但要花费钱财物品养育,长大了收的彩礼钱还不够养大一个孩子,因此很多人家生了女儿后并不是很想养育,就干脆把她送到别人家里当童养媳,这样相当于把彩礼钱预支了,并且还少了个要吃饭的人,可以说是大大的减轻了家庭负担。二来就是以前结婚很注重嫁妆和聘礼的,不像现在相爱就可以来个裸婚,但是养个童养媳婚礼形式就可以简单很多,对于男方家庭来说就不用花费太多钱财。三来,就是旧时所说的“冲喜”。在旧时有一个说法,就是家里若是万事不顺或者有人患病就需要来场喜事来把晦气冲走。童养媳就可以充当里面的一个角色,因此她们所嫁之人不是残疾或者患病那就是别人家的傻儿子,所以她们的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前面说了童养媳是相当于奴仆一样的存在,那么自然是有很多事情她们得做,然而,睡前这件事让她们的内心饱受摧残。那就是睡前给未来的夫婿沐浴。在旧时的思想里,女孩子没有过门就给男孩子沐浴即便是奴仆也是很难被人接受的事情,所以对童养媳们来说是一件非常羞耻且尴尬的事情,对她们心理也是一种强烈的摧残。不过还好童养媳这种陋习已经慢慢的退出历史舞台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