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符箓的作用与讲解(符和符箓是一回事)
转载自嗣汉天师府
道门各派都有符箓的传承,而不同的符箓又是不同道派的标帜。直到今天,正一派仍以授符箓为特色,全真派以授戒为入道与道阶升迁的依据,但他们也用符。
然而现在多数人对符箓的概念却常常混淆,比如将符与箓混为一谈,认为符就是符箓,其实这是不对的。符箓为统称,而具体到符与箓,二者有清晰的区别。
一、功能有别,不可混而为一符与箓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从共同的方面说,都是可以指挥天兵神吏的信物,而从功能上说,符在于召劾鬼神,镇压邪气,每临一事则画一符或数符以行法;而箓则是身份的凭证,箓上的神将兵马归受箓者调动。
符的功能,基本在于能召劾鬼神,召之而来,听候调遣。《后汉书·方术传》载,东汉费长房学仙不成,却得师父传授的一张符。有了这张符,费长房对于社公、水神皆可随意支配,为非作歹的妖精对他也不敢稍有违抗。但费长房后来不慎将符丢失,于是群鬼将其杀死。可见鬼怪和小神在费长房面前一度俯首贴耳,并非畏惧他本人,而是畏惧和服从他手上的符,因为符是鬼神世界权力的凭信。
如古代的兵符体现着最高统治者对于军队的绝对指挥权;而在鬼神世界,道符则使法师具有了崇高的不可抗拒的法力。
而箓则属于一种凭证,受箓之后各类神吏才会听从调动,无论修身保命, 救治人物,召神通灵,都要借助法箓。正如三十代天师张继先说:“吾家法箓,上可以动天地,下可以撼山川,功可以起朽骸,修可以脱生死,大可以镇邦家,小可以却灾祸。”
同时,某些箓中也嵌有符,如《隋书·经籍志》称:“箓皆素书,记诸天曹官属佐吏之名有多少,又有诸符,错在其间,文章诡怪,世所不识。”
在某些法事中,必须是授过一定阶别的箓者才能主持,还有些特别的法术科仪,必须有特殊的法箓为资格。比如规定“法与箓相背,则不灵。如行天心法,合受三五都功箓;行雷法,合受高上神霄箓;行灵宝法,合受紫虚阳光箓及灵宝中盟箓”等等。而在行法过程中,法师需用符镇坛、召将,发符遣发等,如此符与箓相互配合,才能成就。
二、内容结构上的明显区别
符的内容结构,似字非字似图非图;而箓与符有很大不同,尽管箓中有时也嵌有符,但也只是箓结构中的一部分。
箓的基本内容是记诸仙吏神将名及所统神兵的数目,有时会绘出其神将形貌,至于其中的符,大多与召役该箓上的神将有关。
以正一派的《太上正一三将军箓》为例,该箓召役唐宏、葛雍、周武三员大将军,箓中不仅载其名讳、所率神兵数,且述其形貌、衣装武器,并召符,典型地表现了箓的形制。各种道箓总是先列箓名、再列被授者的姓氏籍贯,注明是向哪一宗坛哪一度师请授。比如较早出现的正一盟威箓,每一阶箓都有明确的箓名,然后要求填上被授者的各种信息,同时包括受箓者的盟誓。
而符的构成上并无画符者自己的教阶、姓氏、乡贯,以及经、籍、度三师的名讳等信息。因为根本不需要,也无法嵌入某一符的画面。因为符只要发出,便算是召役了某位神将或者是镇压了某一妖邪。
▲▲▲太上正一三将军箓▲▲▲
三、施用方式不同符多而杂,用时或焚或服或佩戴镇贴;而箓通常只佩于身或供奉于家。
张继宗天师《崆峒问答》中载:“问:受箓应供奉否?答曰:修道之士应供奉,若世之居家信士不能虔洁,应焚化。然而供奉经也,焚化权也。”故箓为永久性持受,焚化是为避污秽,化后亦不必再受。
因为现在多见到符,少见到箓,所以难免产生一些不准确的概念,但发生混用实不应该,望大家能通过以上几点明白二者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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