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孙儿买年衣七绝(良家滴珠不甘寂寞)
闲来读《初刻拍案惊奇》之《姚滴珠避羞惹羞,郑月娥将错就错》,读来你会觉得古人的生活超乎我们的想象。大概梳理如下:
一、小说中描述姚滴珠是良家女,年方二八,青春貌美,而且家庭条件不错,“家道殷富,宝惜异常,娇养过度”,可见是被宠坏了的。经媒人介绍嫁给小商人潘甲。
二、潘甲原本也是想读取功名,但为生活所迫,只得“弃儒从商”,是个小生意人,家里并不富裕。婚后两个月,为生计考虑,出门做生意养家糊口。——没啥大本事,本分人一个。
三、潘甲走后,姚滴珠与潘公潘婆关系不睦,时常发生口角。终于爆发,有天一大早,姚滴珠没给公婆做饭,又来不及洗漱,急急忙忙回娘家。
四、在渡口,过河不成,却被当地一个光棍汪锡骗到家中——说是“家”,其实就是汪锡用来给富人们藏娇的“金屋”。汪锡先是欲奸不成,于是和王婆子商量,给姚滴珠找了个富家子,把姚滴珠包养起来。滴珠做了小三,汪锡和王婆子得了好处。
五、吴大郎就是包养姚滴珠的那个富商,是朝奉,朝奉在明代江南一代是对于富人的一种称呼。吴朝奉共花银八百两来包养姚滴珠。其中四百两给姚滴珠,另四百两汪锡和王婆子对半分了。而且每月出银十两作为零花钱,四百两是姚滴珠的包养费,白得。
四百两银子是个什么概念呢?同样成书于明朝的《金瓶梅》第三十九回中,西门庆为姘妇王六儿在“狮子街石桥东边”买了一所“门面两间,到底四层”的楼房,花了120两银子,而西门庆常去消费的酒楼和家中的店铺大都在“狮子街”,可见这是繁华地段的房价;第五十九回中,常峙节看上一所房子“门面两间,二层,大小四间,只要三十五两银子”,这应该是不太好的地对段;书中最豪华的住房,莫过于第七十一回中,何太监通过西门庆,买下离任的夏提刑“门面七间,到底五层,仪门进去大厅,两边厢房,鹿角顶,后边住房、花亭,周围群房也有许多”的一所大宅,这就相当于独栋大别墅了,也才花了1200两银子。——可见,吴朝奉给了姚滴珠四百两银子,书中说一共包养两年,也算是下了血本了。
六、姚乙寻妹,遇郑月娥。因为姚滴珠失踪,两亲家打官司,而且姚家官司打败,只得帮着姚家找儿媳。姚家有个亲戚周少溪,在浙江衢州做买卖逛花街柳巷时,看到一个娼妇,与姚滴珠一般无二。于是给姚家通风报信,姚滴珠的哥哥姚乙寻亲。一试便知,不是妹妹,但为了息诉宁人,假认作是真妹妹。
七、姚滴珠潘甲夫妻团聚。但是你可以把假妹妹当成真的,但是不是真老婆,潘甲最清楚。“不要说日常夫妻间私语一句也不对,至于肌体隐微,有好些不同。”——假的就是假的。
八、姚乙被以拐卖人口流放,郑月娥追随。姚滴珠与吴大郎相处两年,吴大郎的夫人有察觉,渐渐看得紧,吴大郎这个金主也不能来了。有了假滴珠,汪锡以为这个真滴珠就是自己的了,大意之下被识破,案子破了。真滴珠回到潘甲身边。
姚父解脱了,潘甲也找回了自己的老婆,但是姚乙却因为假滴珠一事被以拐卖人口罪吃了官司,被判发配充军,那郑月娥倒显得很仗义,觉得姚乙被充军是因自己一时私心而起,“我身要脱身泄气,造成此谋,谁知反害了姚乙”。要“生死跟了他去”。后来遇赦还乡,遂成夫妇,得以善终了。
感悟:姚滴珠虽是良家女,但用现在的话说到了“渣”的程度。
一是虚荣心强。被汪锡拐到那个所谓“会所”之后,“见了这个干净精致所在,不知一个好歹,心下到有几分喜欢”,而那个汪锡极会察言观色,“那汪锡见人无有慌意,反添喜状”。于是经王婆撺掇,姚滴珠便甘心做了吴大郎的小三。
二是甘心被包养。在得知自己被拐骗之后,并不反抗,也不找机会出逃。在被金主“吴大朝奉”看上后,姚滴珠也既看上了这个干净卧房,又看上了吴大郎人物。而且“听见说就在此间住,就像是在他家里一般,心下倒有十分中意了”,又对王婆说:“既到这里,但凭妈妈,只要方便些,不露风声但好。”最后是吴大郎不但在物质上而且在肉体上都给了姚滴珠十分满意的回报。
三是最后袒护吴大朗,对其进行保护。在公堂上被问到被拐骗一事时,只供认汪锡,对吴大郎则“心上有吴大郎。只不说出”,致使吴大朗“上下使用,并无名字干涉,不致惹着,朦胧过了”。——毕竟人家连东西带银子出了一千两,姚滴珠也得了四百两。
1993年由周迅主演的电影《胭楼记》,就是改编自这篇小说,周迅一人分饰姚滴珠和郑月娥两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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