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案遇到自己的小学同学(庭审现场搬进长春高校)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式开始。

12月2日,国家宪法日前夕,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春理工大学西校区模拟法庭内,公开审理原告杨某某诉被告长春市某区政府、第三人周某某行政协议纠纷一案,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师生一百余人旁听庭审。

这是长春中院首次在高校开展行政案件公开庭审,也是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法官判案遇到自己的小学同学(庭审现场搬进长春高校)(1)

本案原告认为自己是被征收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的所有权人,被告与第三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撤销涉案征收补偿协议。

整场庭审过程,程序规范完整、公正高效,庭审节奏掌控有力,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每位学生都认真倾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

法官判案遇到自己的小学同学(庭审现场搬进长春高校)(2)

听完了整场庭审,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学生刘悦感觉收获了很多,她说,“在上周得知庭审后就特别感兴趣,之前不太了解真实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可以在学校里全程目睹真实庭审,机会十分难得,对平时所学有了更深刻的体会,有助于今后的学习和工作。”

同是法学院学生的上官景艳也认真听完了整场庭审,她说,“在庭审中真切的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公平正义。”通过这起行政案件的真实庭审,把课堂上老师讲授的知识和实际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了融会贯通。

法官判案遇到自己的小学同学(庭审现场搬进长春高校)(3)

“‘行政法是具体化的宪法’,在国家宪法日前夕,法院在学校举行公开庭审活动,可以让同学们亲身感受真实庭审氛围,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法律适用问题,为书本知识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提供了契机。”案件承办法官厉丽表示。 通过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不仅让学校师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同时也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下一步,长春中院将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摄影 郭亮 摄像 郑子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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