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作文教学的五个约定(作文教学刘锡庆)
原创: 刘锡庆 木铎语文
刘锡庆(1938-2017),河南滑县人,1956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毕生从事基础写作和中国当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开创了写作学之先河。著有《基础写作学》《写作基础知识》《写作通论》《诸体述要》《散文新思维》等,主编《写作学辞典》《作文辞海》《中国写作理论史》《新中国文学史略》《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经典》《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大学语文》等。
我对作文教学的一些思考
文 | 刘锡庆
中小学的作文,非常重要!学生学语文,就是为着能读会写。从各方面来看,“写”可能还要更为重要一些。从某种意义上说,“写”的能力比“读”的能力“教”起来更加困难。既然作文教学这样难,又这样重要,下面就来谈谈我对作文教学的一些思考。
一、“中”与“外”
我们的作文,用的文字媒体是“中文”,亦即汉字或汉文。 汉字或汉语,即我们的“母语”,是很古老而独特的。 在世界几大文明古国中,唯有汉语、汉字历久不衰、常用常新地存留了下来——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它令人惊异地表明了汉字、汉语的聪慧过人的创造性和生生不已的生命力。 事实上,汉语文字造字之独特,达意之精确,流传之久远,使用之普泛等,毫不夸张地说都堪称是“举世无双”! 由于它一开始走的就是以象形“表意”之路,而不是像其他许多西方民族那样走的是以符号“表音”之路,所以,由此即带来了它自身的一系列特点——如以“字”为基本单位,每个字方块成体,皆有其不同的形、音、义: 其“形”有象形、会意等之分,直摹所表之“物”的状貌,使汉字物貌一体,极具直观的可感性、形象性; 其“音”则分四声,别平仄,读之琅琅上口,听之入耳动心,极富音乐性、节奏感; 其“义”则具有本义、引申义之不同,结合上下文表起“意”来,既简明而灵动,又精确而微妙,实为各种“表音”文字所望尘莫及也!
中国青少年的作文,由于是“用汉语作文”,而汉语这种文字媒体又有其鲜明的独特性,因而从本质上就注定了它要执著自我,扬己之长,坚定地走自家的路,而不能盲目地随人脚后,照抄别人的一套。因而,重新认识自己所用“母语”汉语的特点,认真总结自家的经验,是很重要,也很紧迫的。哪个语文老师自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哪个习作者清醒地悟到了这一点,我觉得他们将拿到开启作文成功的钥匙。
二、“读”与“写”
要谈“写”,先从“读”说起。因为,“读”和“写”的确有着密切关系。 第一,读和写,是各自独立的: 一个管主体由“外”而“内”的吸收(借鉴),即“吃进来”; 一个管主体由“内”而“外”的倾吐(创造),即“吐出去”。 它们各司一职,各负其责,构成了完整“语文”的“双璧”。 第二,读和写虽各自独立,平行发展,但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密切相关。 谁也不要并吞、吃掉谁,因为这二者合则双美,离则两伤。 第三,从主体学习的终极目的来看,“读”即吸收、借鉴,又的确不是最终目的; 而“写”即倾吐、创造,却无疑正是学习主体的终极目标。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读”又是为“写”服务的。 这三点说清楚了,就可以谈以“读”促“写”了。
古人早就说过,“劳于读书”,确可“逸于作文”。这是屡试屡验、千真万确的真理。既然这是事物的内在“规律”,我们就要努力地按规律办事,自觉地把“写”和“读”勾联起来,不仅引导学生做到多读,而且使他们对其中经典或优秀的部分做到熟读。因为只有“熟”,才是沟通“读”与“写”之间的桥梁。而不熟,则记不住、用不上。
三、“语”与“文”
“作文”的实质是什么?我看是:(学习主体)学会以“文字”方式(即书面语言)去表情达意。人们“表情达意”通常用两种方法:一是用口说;一是以笔写。口说,用口头语言(简称“语”)来表达;笔写,以书面语言(简称“文”)去表现。二者借助的媒介不同,表达的效果也不完全一样。“说”和“写”,即“语”和“文”,也确有关系。我以为,从“说”到“写”,即由“语”而“文”,是作文由粗而精、由俗而雅的一条必由之径。
具体地说,我以为:
小学阶段,以“说”带“写”,以“语”促“文”。语文教学,识字为先。 在识字的基础上一般说从“小三”起开始作文:此时的“作文”亦即“写话”,遵循“你怎么说就怎么写”的作文原则。这种“将说话移于纸上”的作文,其实质是“写”等同于“说”,亦即“谁会说,谁就会写”,或“谁说得好,谁就写得好”。
初中阶段,“说”“写”交融,“语”“文”并重。初中是作文的重要“过渡期”:开始由“说”向“写”,由“语”向“文”转变、过渡。师、生意识到“说”(语)与“写”(文)这二者的联系特别是区别,是很要紧的。因为,“说得好”,的确不能完全等于“写得好”;会“语”也的确不能完全等于能“文”。意识得早、转变得快的,将赢得作文的成功。
高中阶段,由“说”而“写”,“文”不离“语”。高中是作文的“提高期”:这一时期,习作者应全力、迅速地向表情达意的“书面化”(“文”)冲击,力争尽快地完成由“说”而“写”的战略转移任务。但“文”又不宜过多地疏离“语”(口语),因为,那些新鲜、泼辣的生动口语,始终都是书面语的精魂和生命。
了解“语”和“文”的这种区别很重要。五·四“白话文运动”以后,只讲“语”,不讲“文”,似乎作文只要“你怎么说就怎么写”就万事大吉了。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因为,用汉语作文,“说”和“写”什么时候也没有像用拼音文字写作那样,完全等同过。所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实在是自古以来以汉语书写的一个宝贵传统。现在,我们明白地揭示出由“语”而“文”的这一作文规律,我认为是很有益的。
四、“叙”与“论”
就文类的训练而言,当以“记叙文”和“议论文”最为重要。至于“说明文”和“应用文”,因为前者常和议论文连起来合称“论说文”,而后者则时常夹叙夹议,很难说清文体。当然,以表达方式分,尚有叙述、描写、抒情、议论、说明等区分,但琢磨一下,还是以“叙述”和“议论”这两种较为重要。
记叙文,是以叙述为主要手段(辅以其他),或写人记事、或写景记游的文章——显然,这是很要紧的。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手段(辅以其他),或立论说理、或驳论辩正的文章——自然,这也是很重要的。记叙文和议论文,一个以“叙”为主,纪“实”(人、事、物、景等)求“真”,多用具象的“形象思维”;一个以“论”为主,重“理”(事理、常理、哲理等)求“道”,多用抽象的“逻辑思维”——这二者结合起来,即叙、论并举,具象、抽象相济,这也就是较为全面的“写作(或表达)能力”了。
但就叙、论两方面言,我以为叙是基础、根本,论是补充、提高。二者相较,“叙”更是重中之重、作文之“本”!因此,不仅学生习作必须遵循“先叙后论”的原则:小学、初中,皆以叙为主,可多写些童话、寓言、故事、科幻等记叙文;高中仍以叙为主,大体可叙、论并重。因而,在整个中学阶段都要坚定地贯彻“以叙为本”的教学原则,不要让其他东西冲击、削弱这个重心。
五、“实”与“虚”
全面、平衡的写作能力,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叙、论并举”外,还有一个“虚、实相济”的问题。 写“实”的能力是一种如实反映客观外物的“再现力”。 再现什么? 无非是“外宇宙”实有而非虚拟的“人、事、物、景”。 用什么手段或方法去再现它们? 无非是“记叙”“描写”和“说明”。 因此,这三种写“实”的方式、能力,是写作表现力重要的一翼。 写“虚”的能力是一种恰切抒发作者主观情意的“表现力”。 表现什么? 无非是主体的“内宇宙”在观照外部世界后感情的激射、理性的上升或心灵的飞腾。 用什么手段或方式去表现它们? 那就是“抒情”“议论”和“想象”。 因此,这三种写“虚”的方式、能力,是写作表现力更为重要的另一翼。
过去,在中小学的作文教学中,普遍存有重“实”轻“虚”的偏向。这是很没有道理的。特别是写“虚”中的“想象”,包括联想及推想、幻想、梦想等,具有很强的精神创造性,是构筑一个绚丽、迷人的“艺术世界”所断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小学、初中阶段更理应重视,亟应加强,多写一些童话、神话、故事、寓言等想象、编织的东西。而我们现在的作文教学,却一味求“实”,过早地斩断了孩子们想象的翅膀,使他们不能在想象的天际自由飞翔,显现出一副少年老成、未老先衰的疲软模样。依我看,这是要切实改一改的。
六、“放”与“收”
古人讲写作,一向主张先“放”后“收”。这是很有道理的。 所谓“放”,就是习作者在初学作文时要放开心灵,放开手脚,放开笔墨,不拘格套,放胆为文。 这是很要紧的。 因为对初学写作者来说,“思想解放”是十分必要的: 他在提笔为文时,倘能但见为文之“易”而不见为文之“难”的话,就自然能大胆抒发、放笔行文——而这种写作的“心理状态”,正是作文这一行为过程所亟须的。 其实,不止是初学作文时要“放”。 我认为: “放”,怕是整个写作活动的一种天性,应贯彻始终。 但一开始强调先“放”,多写“放胆文”或“大胆文”,我看这是很正确的。 “放”到一定时候、一定阶段,强调“收”,使习作者注意对文章的修剪、约束,也是很有必要的。 所谓“收”,就是对文字(炼字锤句)的考究,对文面(行款格式)的讲求,以及对文体(体裁样式)的留意等。 对文字不能润饰,对文面从不讲求,并缺乏起码的“文体感”,到一定时候、一定阶段就不是“小问题”而是“严重缺欠”了。
但我们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放”得很不够,而“收”得又过早、过苛。如在“写什么”的问题上,“命题”过多,“限制”也过多;而在“怎么写”的问题上,“框框”也不少;特别是在“批改”上,改得过多、过死,不仅做的是无用之功,而且极大地挫伤了学生写作的积极性。始终未“放”,始终在“收”,这就颇“要命”了!收得过酷,想象的翅膀被折断了,思想、心灵都飞腾不起来,还有什么“写作个性”和“精神创造力”可言呢?所以,该放则放,当收则收。
七、“多”与“少”
鲁迅晚年在《致赖少麒》的一封信里曾谈到他自己作文的经验,他坦诚地说:“文章应该怎样做,我说不出来,因为自己的作文,是由于多看和练习,此外并无心得或方法的。”这段话从“文章圣手”鲁迅的嘴里说出来,自然非同寻常,大凡作文之人多“耳熟能详”,于是,又从中引出了“多看和练习”的作文成功规律。
“多看”,这里暂且先搁置勿论,只来谈谈“练习”的幅度问题。大凡一种“能力”的养成,皆需经过反复而刻苦的训练。“作文”,作为一种写作的“能力”,不去刻苦地训练、反复地实践,想要获得成功是很难想象的。既是训练,自然就有一个“量”的多少问题:一个是对单篇文字幅度的要求;一个则是每学期或每年作文总次数、字数的确定。
单篇作文文字幅度的要求,现在定得太少、过低。现在较普遍的要求是:小学升初中,600字左右;初中升高中,800字左右;高中考大学,却不知何故地“退”了回来,回到了600(另加一小题200)字左右。这种情况是达不到对一定年龄段学生写作水平的正常要求的。须知:文字“幅度”绝不是无所谓的——在一定的单元时间里,写作总量的多寡,反映着写作者驾驭文字的娴熟程度和运用水平。语体文写作字数定得如此之低,是我国各级学校学生作文水平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依我看,小学、初中各加200字变成800、1000字,应该问题不大;高考作文不宜再分两块(因为这样一“分”,看似考了两种不同文体,要求“全”了、“高”了,其实,这是一种巧妙“降低”作文难度的障眼法),其字数不应低于1200字。最起码,平时的训练应当如此要求。
作文“总量”,我大体赞成现在实施的宏观控制的办法。现在语文“大纲”规定:初中,每学年作文一般不少于14次,字数不少于7000(这显然是少了,平均每篇才500来字,我看可提至10000字),其他练笔(自由写作)不少于10000字。这总的说还是较合适的。高中,每学年作文一般不少于10次(未说明字数总量),其他各类练笔亦不少于10000字。它还特别指出:“45分钟能写600字的文章”。这个要求是不算低的,因为以此类推90分钟即能完成1200字,两个小时写出1500字的文章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可惜这一要求在“实战”中从未落实过。
八、“创”与“基”
为了字数的整齐,这个标题有点“生”,需要诠释一下:“创”指创新;“基”指基本功。
作文的本质是一种独特的“精神产品”的制作。崇个性、重创新,是作文的生命和灵魂。有人会说,学生“作文”与作家“创作”不同:作文可模仿,创作须创新。这种说法似是而非,是糊涂观念。实际上,二者无本质不同。过去,在作文训练上确有“先模仿,后自立”的一派,但它并不正确,亦不足为训。因为作文这件事,从本质上说就是反模仿的!“模仿”惯了,“天下文章一大抄”了,也就根本无“自立”可言了。所以,入门的路要“正”,还是要讲个性,讲创新,讲创意。当然,“作文”与“创作”也确有不同,但这只是学生和作家的不同、青少年和成年人的不同、习作和发表的不同等,它们共同的都是写作主体一种“物—意—文”的综合、转换:只不过小学生有小学生的综合、转换,中学生有中学生的综合、转换,大作家有大作家的综合、转换而已。 作文的求“创新”与“基本功”的严格要求并不矛盾。 写作的“基本功”,宽一点说,包括作文的中心明确、内容充实、结构清晰、文字通顺等,都可涵盖在内; 窄一点说,其核心却是指文字运用的基本功夫。
文字的“基本功”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语句合乎规范;二是文字书写正确;三是行款格式讲究;四是标点符号无误。这四条后三条是一块,头一条自成一块——它相当重要。因此,组词造句的通顺、畅达,正是韩愈所言“文从字顺各识职”的关键之点,是提笔属文时凭借“语感”一气呵成的功夫所在。写作文时谁也不会按“语法”的条条框框去行事,而真正起作用的恰是“语感”:写作主体对语言敏锐的直感。凭借语感,紧追思路,化意为文,缀文成章——此即“作文”之要义也。所以,这一条事关“文从字顺”,非常重要。作文要好,文字“基本功”扎实、娴熟是重要的保证。
本文原载于《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00年第11期,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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