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学术地位与理论贡献(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学术地位与理论贡献)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 刘少杰,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学术地位与理论贡献?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学术地位与理论贡献(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学术地位与理论贡献)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学术地位与理论贡献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 刘少杰

内容提要: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用社会学概念称谓其关于社会发展变迁的思想理论,但他们确实从基本立场、方法论原则和一系列重大思想观点等方面系统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马克思恩格斯在大量经验研究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名义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俄国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中得到了继承与传播,并在西方社会学特别是当代西方社会学研究中产生了广泛影响。明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本质特点、学术地位、历史发展和广泛影响,是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推进和创新中国社会学研究应当认真面对的重大课题。

标题注释: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重大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19XNLG04)阶段性成果。

近几年,国内社会学界逐渐形成了追求学术创新之共识,已有一些学者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名义下发表了研究成果,①为社会学研究展开了新的视野。应当说,这是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以来的重要变化之一。然而,究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怎样看待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基础理论同经验研究的关系?如何评价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当代社会学研究中的地位与影响?虽然这些重大理论问题在学术史上已经被多次讨论,但至今仍然存在很多分歧。因此,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概念界定

虽然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但从不同角度或在不同的语境中,这个概念不仅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甚至有时这个概念还会受到质疑。究竟有无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它同历史唯物主义是什么关系?回答这些问题,都必须以澄清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概念为前提。本文所论述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具有独特地位的学术传统,是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就已经确立了基本立场、方法原则和理论构架的思想理论体系。无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后来的发展历程中增添了多少新的内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都保持了自己的基本立场、传统风格和理论特点。因此,欲在新形势下推进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有明确的概念界定,也只有在明确的概念基础上才能对其本质特点、学术地位和历史演化有清楚的认识。

究竟有没有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这似乎是一个不应当提出的问题,然而,问题并非这样简单。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献中,不仅没有发现他们对自己社会学概念及其社会学思想理论直接的正面阐述,反而能够看到他们对实证社会学创立者孔德的许多严厉的批判,并且批判了实证社会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原则。这个理论现象成为某些人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既没有开展社会学研究,也没有创立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根据。我们不同意这种简单的认识,在我们看来,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阐述自己的社会学概念,并且严厉批判了实证社会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原则,但他们实质上为创立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做了奠基性贡献。

如何看待马克思恩格斯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作出了奠基性贡献?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可以借鉴迪尔凯姆评价孟德斯鸠为社会学创立所作贡献的方法原则。像马克思恩格斯一样,孟德斯鸠也没有用社会学概念论述自己的思想观点,但迪尔凯姆在评价孟德斯鸠的学术贡献时,却十分明确地肯定了孟德斯鸠为社会学的创立作出的贡献。在《孟德斯鸠与卢梭》这部著作中,迪尔凯姆开篇就指出:“不但一个名叫奥古斯特·孔德的法国人为这门科学奠定了实际的基础,区分出了其本质部分,并将它命名社会学……而且,我国18世纪的哲学家还推动我们对社会问题投入了现实的关注。在这个才华横溢的作家群中,孟德斯鸠占有一席之地。正是他在《论法的精神》中为这门新科学设定了原则。”②

迪尔凯姆的论述说明,他不仅承认孔德奠定了社会学的基础,揭示了社会学的本质内容,而且认为社会学的奠基人不仅仅是孔德,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者也为社会学的创立作出了贡献,并且,孟德斯鸠为社会学设定了基本原则,因此也应当被看成社会学的开创者或奠基人之一。可见,迪尔凯姆作为实证社会学奠基人,并没有以是否直接使用了社会学概念表达自己观点为根据,去判定孟德斯鸠是否为社会学作出了贡献,而是根据孟德斯鸠实质上确立或论述了社会学的基本原则,肯定了他为社会学作出的奠基性贡献。迪尔凯姆进一步指出:“从自然法出发,孟德斯鸠严格区别了与社会有关的法则,他之所以为其赋予了一个特殊的名称,是因为我们不能通过人的本性去推断它们。这就是本书的主题,是他所要探求的真正目的:这些自然法包括国际法、民法、政治法以及所有主要的社会制度。”③

我们赞成迪尔凯姆在判断实证社会学发端时对待孟德斯鸠和孔德的原则,并且主张借鉴迪尔凯姆的原则考察和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是否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作了奠基性贡献。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作出的贡献,要比孟德斯鸠为实证社会学作出的贡献更加明确、重要和充分。根据迪尔凯姆的原则,完全有理由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不仅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原则,而且系统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方法论原则,创立了与实证社会学、解释社会学和其他社会学传统或流派明确不同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传统。

然而,问题并非已经解决,还需进一步回答的问题是,怎样看待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献中,可以被后人看成是社会学思想观点的内容,大量是以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的名义阐述的。进一步说,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没有直接论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而且还把可以看作社会学的思想观点明确表述为历史唯物主义。因此,不得不再次面对一个已经被哲学和社会学作过大量讨论的问题:怎样看待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关系?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关系,列宁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具有代表性。在列宁看来,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理论就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批判俄国民粹主义的主观社会学时,列宁不仅提出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概念,而且论述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原则。列宁认为,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发展变化推动人类社会变迁是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正是这个基本观点揭示了社会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和客观规律,使人们能够正确认识社会现象,进而把社会学放在科学基础之上,社会学由此而成为真正的社会科学。列宁指出,在马克思作出这种论断之前,没有发现哪种学说能像历史唯物主义这样把社会学变成科学,因此,“唯物主义历史观始终是社会科学的同义词。”④这就是说,列宁不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把社会学置于科学基础之上,而且还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理论体系,本身就是社会科学亦即“科学的社会学”。⑤

列宁还把马克思对社会学的贡献同达尔文在生物学和人类进化论方面所作的贡献相提并论:“达尔文推翻了那种把动植物物种看做彼此毫无联系的、偶然的、‘神造的’、不变的东西的观点,探明了物种的变异性和承续性,第一次把生物学放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之上。同样,马克思也推翻了那种把社会看做可按长官意志(或者说按社会意志和政府意志,反正都一样)随便改变的、偶然产生和变化的、机械的个人结合体的观点,探明了作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探明了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从而第一次把社会学放在科学的基础之上。”⑥

1921年,布哈林编写出版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在这部著作中,布哈林明确指出:“工人阶级有自己的、无产阶级的社会学,它的名称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处于怎样的地位呢?……它是关于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一般学说,也就是社会学。”⑦布哈林的观点在斯大林时期遭到了严厉批判,但是应当肯定,布哈林的观点同列宁是一致的,或者说是对列宁的观点的进一步发挥,把布哈林的观点说成是篡改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是错误的。

像列宁和布哈林这样把具有较高概括性的关于社会结构或社会发展变迁的理论观点看成是社会学理论的做法,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之外也不少见。皮蒂瑞姆·索罗金的文化变迁循环论,帕森斯的社会系统论和社会发展论,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吉登斯的社会构成论,鲍德里亚的符号价值消费论,等等,都具有较高程度的理论概括,但也被西方学者看成社会学理论加以研究。这就是说,无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还是其他流派的社会学,其中都包含了在较高理论层面上阐述的思想观点。把具有较高概括性的思想观点划分在社会学范畴之外,不符合社会学发展历史的实际。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论述社会学理论史的各种著作中,几乎没有不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作为一个传统置于十分重要地位的。刘易斯·A.科塞著《社会思想名家》,⑧乔纳森·特纳著《社会学理论的结构》,⑨乔治·瑞泽尔和D.J.古德曼著《古典社会学理论》,⑩D.P.约翰逊著《社会学理论》(11)等社会学理论著作,都把马克思放在重要地位介绍了他的社会学理论,连鲁思·华莱士与艾莉森·沃尔夫合著的《当代社会学理论》,(12)也比较深入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冲突理论。这充分说明,在西方社会学研究中,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都被看作十分重要的社会学传统。

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开展了大量研究,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解也很值得借鉴。早在20世纪20年代,李大钊、瞿秋白和李达等人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中国的传播做了积极努力。李大钊认为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把社会学研究建立在物质生产或经济结构基础之上,进而不仅使社会学研究获得了坚实基础,而且也使社会学呈现了崭新的形式与内容。“社会学得到这样一个重要的法则,使研究斯学的人有所依据,俾得循此以考察复杂变动的社会现象,而易得比较真实的效果。这是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学上的绝大贡献,全与对于史学上的贡献一样伟大。”(13)

瞿秋白撰写了《现代社会学》和《社会科学概论》等著作,不仅传播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而且还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考察和分析了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特别是结合革命实践论述了中国社会的经济关系、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像李大钊一样,瞿秋白也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现代社会学,是真正科学的社会学。瞿秋白的结论是:“没有一种科学足以代社会学研究总体的社会现象,亦没有一种科学足以直接运用自己的原理来解释社会现象——因此,可以断定必须有一种科学来特别研究那解释社会现象的原理,并且综合一切分论法的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间之关系——就是社会学。”(14)

李达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所著《现代社会学》被称为20世纪前期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的最高成就。在《现代社会学》中,李达在考察各种社会学流派历史演化基础上,明确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立场、本质特点、方法原则和基本原理。李达指出:“历史的唯物论之社会说,在应用历史的唯物论说明社会之本质。据此说,社会非由契约而成,非由心性相感作用而起,亦非如有机体之完全受自然法则所支配,乃由加入生产关系中各个人相结合而成。”(15)也就是说,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既不是从契约论,也不是从心理学和生物学出发去研究社会,而是从生产关系以及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去研究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本书为完成社会学真正之使命,特力辟以上三说之谬误,而主张历史的唯物论。”(16)

正像李达主张的那样,《现代社会学》不仅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原则,而且全书的基本构架和内容也清晰地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可以说,李达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及其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的理解,与李大钊和瞿秋白基本相同。从中可以看出,李大钊、瞿秋白和李达等人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研究和评价,明显受到了列宁和布哈林的影响,他们像列宁和布哈林一样把历史唯物主义看成是科学的社会学,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观点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并且,他们还把唯物辩证法,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运动变化和阶级分析以及阶级斗争等原理,看成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社会历史发展变迁的方法原则。

李培林曾对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发展与传播做了总结,他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称为唯物史观社会学,指出:“在唯物史观社会学者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社会学,是一种‘新社会学’和‘现代社会学’,它与西方传统社会学的最根本区别,实际上是改造社会的道路和途径的区别,也就是‘革命’和‘改良’的区别。”(17)应当说,李培林的这个总结是十分明确并且符合实际的。

令人遗憾的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直到70年代后期开始改革开放,不仅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鲜有人提,而且其他方面的社会学研究也进入了长期的禁闭期。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社会学在恢复重建中逐渐走向了繁荣。重建后的中国社会学,主流是沿着实证社会学的立场和脉络发展起来的。虽然有几位学者试图推进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发表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但同实证社会学的发展势头相比,其影响范围和响应程度还是明显有限。(18)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之初,一些学者试图厘清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之间的关系,发表了一些探讨二者关系的文章。1981年,丁克全发表论文指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或唯物史观社会学,可以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广义的,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尤其是唯物史观,而树立的社会学,不限定是讲的上列公式;(19)狭义的,则是讲解上述公式而构成的社会学。”(20)与丁克全的观点不同,费孝通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给我们提供了研究大量的长远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一些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基本理论,但是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并没有、也不企图代替关于社会的各方面现象的具体研究的科学。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不等于整个社会科学的对象,也不等于社会学的对象。”(21)潘允康对社会学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也做了深入讨论,其基本观点与费孝通相近,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学具有指导意义,二者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22)

在讨论历史唯物主义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关系的同时,一些学者对国外学术界关于这方面的观点也做了考察。一般说来,西方社会学者包括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学者,通常把历史唯物主义都直接看作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或者看作与实证社会学、解释社会学并列的重要社会学传统。但在苏联和东欧社会学界,在如何判断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的关系上却存在很多分歧。波兰社会学家魏特尔概括了苏联和东欧社会学三个方面的观点,其一,“‘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这两个术语是同义的,均指对于社会所作的科学研究。一些人因而得出结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应该用来表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而‘社会学’这一术语则应单独表示资产阶级的社会学。”其二,“‘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历史唯物主义指对社会作哲学的和理论的分析;而社会学指的是对社会作经验的调查研究及在这一调查研究基础上所作的概括。”其三,“‘历史唯物主义’,就它吸收了社会学经验研究的成果这一点而言,是与社会学交叉重叠的,然而,它比社会学更具一般性。”(23)

总之,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关系的讨论中,不同的观点都能找到自己的根据,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哲学与社会学都是视野广阔、没有明确边界的学科。如果历史唯物主义是追问社会发展或历史变迁的社会哲学,那么它怎能仅仅玄思远离生活的抽象概念或历史规律,而不去关心那些千变万化的现实生活或不断转换形式与内容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学要对社会问题做出深入实际的认识并对其产生原因和演化趋势做出解释,而不具备深厚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它怎样才能完成自己承诺的使命?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生活的密切关注,社会学对理论基础的紧密依赖,构成了二者之间不可排除的交互渗透关系。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础理论

通过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苏联、欧洲和中国传播与发展的历史考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社会学没有被排斥为资产阶级学说之前,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原则是被各国共产党人作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对待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了理论指导的作用。可以进一步说,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之外找不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础理论,并且,不是在这个基础理论之上开展的经验研究,也谈不上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学研究。

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础理论,也就是在社会学研究中经常被提到的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元理论。事实上,无论在哪一个学科甚至在哪一个学派之中,但凡具有独特性或独创性的传统或流派,都一定有元理论层面上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原则。就连对元理论、元叙事开展了激烈批判的后结构主义者德里达和利奥塔等人,也阐述了一些具有元叙事意义的元理论。德里达关于分延论、约定规则论、不确定结构论的论述,(24)利奥塔关于人类知识新图式、话语方式、知识立法的论述,(25)都不是指向个别社会现象的具体叙事和具体观点,而是对人类社会变迁的具有元叙事和元理论意义的普遍性论断。

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历史发展和理论内容上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已经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原则,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基础理论体系。并且,正是因为在历史唯物主义名义下系统阐述的关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的基础理论,不仅使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展示了与其他社会学传统或流派不同的本质特点和理论构架,而且正是这些基础理论使其在复杂的社会实践或历史变迁中,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深厚的学术底蕴。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基础理论亦即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的建立,是一个逐渐展开的过程。从19世纪40年代初到40年代中期,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大量经验研究为基础而阐述的关于市民社会、工人阶级生活状况、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等方面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论起点。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中,市民社会、劳动本质、异化劳动、阶级斗争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等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论观点得到了进一步阐述。而在《费尔巴哈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关于实践观点和社会结构矛盾运动的论述,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基础理论正式形成的标志。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已经明确地阐述了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和私有财产,而是市民社会、私有财产决定国家的观点,(26)但这个观点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即市民社会和私有财产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市民社会、私有财产及其决定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如何?而这些问题就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和回答的问题。受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阐述的思想的影响,马克思对市民社会和私有制开展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形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异化劳动理论。通过对异化劳动现象的深入解剖,马克思对劳动的本质、资本主义制度对人性的扭曲和压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生产实践的地位与作用、消灭私有制、实现人类彻底解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都做出了深刻论述,为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奠定了基础。

1844年8月至11月,马克思同恩格斯合著了《神圣家族》,在这部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化了先前阐述的关于市民社会、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异化劳动等方面的思想理论,更深入地以物质生产为基础去论述社会生活中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问题,并且明确地提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论断。虽然《神圣家族》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阐述得还不够系统,但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论述了物质生产是历史的根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等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核心观点,所以,《神圣家族》可以看作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形成的一个重要环节。

1845年至1846年,马克思撰写了《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并与恩格斯合著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两篇被称为历史唯物主义诞生标志的著作,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基本原则和基础理论全面阐述或系统创建的标志。恩格斯把马克思撰写的《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27)在这篇纲领性的文献中,马克思深刻地阐述了实践观点的基本内容,使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社会观和个人观都建立在崭新的基础之上,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全面阐述确立了崭新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首先从一般世界观阐述他的实践观点。在马克思看来,当时他所面对的世界观主要有法国机械唯物论、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和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虽然法国唯物论和费尔巴哈承认世界的客观性和实在性,但是他们却用机械论的形而上学的眼光看世界,所以世界在他们眼里是以静态和受动的形式存在的,他们仅仅观察了世界的直观存在形式;虽然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用能动的眼光观察世界,把世界看成是动态变化的历史过程,但是他们却把世界的现实内容抽象掉了,仅仅用思辨的概念逻辑来说明世界的运动变化,因此,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是一种抽象的、没有实在内容的世界观。(28)

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应当克服机械唯物论的消极直观性和思辨唯心主义的抽象空疏性,要从感性的实践活动出发去观察、理解和解释社会生活和现实事物。马克思一再强调要把现实、事物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这不仅否定了德国古典哲学的思辨抽象性,而且也克服了费尔巴哈机械唯物主义的机械直观性。因为马克思讲的感性活动,是以生产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人们以自己的身体在特定的历史条件或社会环境中展开的可经验、可感受的物质活动。感性的实践活动不仅是人们真实具体的经验过程,而且是人们以其能动性作用于对象、改造对象的创造性过程。

从感性的实践活动出发去观察事物、理解现实,必然形成对人及其社会活动的新理解、新认识。从机械唯物论的眼光理解人,人是被动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从抽象唯心论的眼光去理解人,人仅仅是在思想观念中表现出能动性的抽象的人;而从感性的实践出发去理解人,人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中活动着的人,人不仅用自己的意志、情感和思想支配自己的行为,能动地作用对象、改造世界,而且人不是抽象的精神,是受到各种条件限制、并且一定要进入各种交往关系中才能存在的社会的人。所以,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9)这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崭新概括,他不仅批判了费尔巴哈抽象地讨论人的类本质的错误观点,而且否定了各种脱离实践从孤立的个人去界定人的本质的观点。

当马克思从实践观点把人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说明他要从实践观点去揭示社会的本质。因为既然从实践观点观察人,发现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总和,那就说明社会关系同人们的实践活动有着本质的必然联系。事实也是如此,人们正是在实践活动中结成了各种社会关系,并且也正是实践活动展开和发展了人们的社会关系。据此,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30)

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它不仅同直观唯物主义和抽象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而且也同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划清了界限。实证社会学奠基人迪尔凯姆明确地指出:“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规则是: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31)这就要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外在性,并由此而忽视作为人的内在性的能动性;解释社会学奠基人马克斯·韦伯则强调要重视人的社会行动的主观意愿,虽然因此而重视了人的社会行动的能动性,但韦伯没有从感性的实践性来观察和思考人的主观能动性,所以他讲的人的选择行为和主观意愿仍然是抽象的;依据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来观察和分析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既不是单纯的外在客观性,也不是单纯的内在主观性,而是外在与内在、客观与主观在现实的感性实践活动中的相互作用、辩证统一。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础理论。他们首先深刻论述了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历史活动,指出人们不仅要不断生产和再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资料,以满足人们自身生存的需要,而且还要不断再生产维持人类世代相续的人口,因此,物质生产既是维持自己生活的生产也是繁衍他人的生产。正是在这种物质生产关系中,不仅发生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也发生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或物质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物质关系从整个社会生活中区分出来之后,就可以清楚明确地论述精神生产及其同物质生产的矛盾关系了。他们认为,人们的精神生产最初同物质生产是直接统一的,只是到了后来由于物质生产的发展才出现了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劳动分工,人类的精神生产有了相对独立性。但是,精神生产无论怎样都是建立在物质生产基础之上的,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而成的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生活发展变迁的决定力量,任何复杂的政治现象和思想文化现象都能在物质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找到根源。这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分析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主体,阶级斗争是历史变迁、社会进步的直接动力。这些考察社会历史变迁趋势、揭示社会结构运动规律、把握社会各种矛盾关系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得到了概括性的经典表述: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2)

马克思的这个经典论断,通常被看成是社会哲学的论述。应当承认,马克思恩格斯有很多类似具有社会哲学意义的论断,但不能把这些论断排斥在社会学范畴之外。应当说,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关于社会结构、社会矛盾、社会形态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论述,确实具有高度概括性和一般普遍性的意义,已经达到了社会哲学的理论层面,但不能认为这些上升到社会哲学层面的基础理论就不是社会学。事实上,在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传统中,都有一些概括程度很高的理论阐述。不仅前面提到的索罗金、帕森斯、沃勒斯坦、吉登斯和鲍德里亚等人的一些思想理论具有很高概括程度,也可以看成是社会哲学层面的思想理论,而且孔德在《论实证精神》中关于实证精神的立场原则、人类精神史革命以及道德教化与社会秩序的论述,也是上升到社会哲学层面的思想观点,实证主义者从来没有把这些思想观点排斥在社会学范畴之外。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经验基础

在一些强调经验原则的社会学家那里,排斥概括程度较高的思想理论的一个理由是,那些高高在上的社会哲学不是从实际出发的理论概括,而是从概念原则出发展开的逻辑推演。与哲学不同,社会学必须从经验事实出发,其理论观点一定是在经验研究基础上生成的。如果用这个原则来评价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理论,不仅不能把历史唯物主义排除在社会学之外,相反,能够更加充分地证明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础理论。与其他抽象的社会哲学不同,马克思恩格斯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理论,是在大量而深入的社会调查或经验研究基础上形成的,不是远离现实的哲学思辨,而是在深入现实、观察现实和批判现实基础上的理论概括。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深入社会生活实际,通过对劳动群众或工人阶级生活状况、德国和英国的经济社会问题、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等方面的大量调查和深刻批判,形成了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刻认识,阐述了关于市民社会的思想观点,展开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起点。

1841年10月,马克思于柏林大学毕业后出任《莱茵报》主编,他不仅积极采用具有革命民主主义倾向的稿件,而且亲自撰写了大量抨击封建专制的充满战斗激情的文章。马克思发表的文章主要有关于第六届莱茵省议会对出版自由的辩论的批评、林木盗窃法、摩塞尔河地区农民处境和政教分离等方面的文章。这些文章都是在大量的社会调查基础上写作的,马克思以充分的社会事实为根据,论述了摩塞尔农民的艰难生活状况和林木盗窃法对农民的压迫。这些文章表明,马克思开始从单纯的理论研究和精神追求转向直接面对生活的现实批判。(33)

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发表了两篇重要文章:《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而这两篇文章也是在开展了大量社会调查基础上写成的。在19世纪初的德国政治生活中,犹太人遭受迫害的问题比较突出。鲍威尔等青年黑格尔派认为:犹太人的问题是宗教问题,犹太人的不平等遭遇实质上是犹太教同基督教的对立关系,在基督教处于统治地位的国家,不会允许同基督教对立的犹太教徒获得平等的权利,犹太人要想获得平等的权利,只有否定宗教、成为无神论者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34)马克思通过对犹太人实际社会生活的考察发现,鲍威尔等人没有抓住犹太人问题的根本,不懂得只有到世俗社会中才能发现宗教问题的根源。

马克思认为,犹太人的生活是世俗的生活,犹太人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实际需要、私人利益和金钱利润,并且这种追求是整个市民社会的真实追求,所以市民社会同犹太人的生活一样,都是自私自利、金钱至上,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展开的物质生活。(35)正是在对底层社会问题的考察与分析中,逐渐接触到同政治领域和思想意识领域相对立的经济社会领域——市民社会。对市民社会的观察、分析与理论概括,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论起点。在从《莱茵报》时期到《德法年鉴》时期短短的四年时间中,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在理论与实际的密切联系中得到不断深化和具体化。

在布鲁塞尔时期,马克思满腔热忱地投入了革命斗争。为了了解工人阶级生活状况和他们的革命要求,马克思与侨居布鲁塞尔的德意志工人建立了密切联系。1847年春天,马克思恩格斯加入了由德国政治流亡者成立的秘密组织——正义者同盟,并将其改造成无产阶级的第一个国际共产主义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为了更深入地同工人阶级打成一片,马克思恩格斯在布鲁塞尔还建立了德意志工人协会,“白天鹅之家”餐厅成了德意志工人协会的主要活动场所。马克思恩格斯定期去那里发表演讲,甚至用组织游戏等方式使革命宣传活动变得丰富活泼。(36)在《新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恩格斯更加积极地开展各种革命活动,他们投入了大量精力筹办《新莱茵报》,目的在于动员和领导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并且还在科伦加入了由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建立的“民主协会”,试图用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对他们进行帮助。这是一个成分极其复杂的群众组织。它的成员除小资产者及知识分子外,还有工人和手工业者。马克思、恩格斯在这个由工人、手工业者和知识分子组成的组织中,坚持用无产阶级立场教育引导他们,促使他们从民主革命的立场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化。(37)

1849年,马克思来到伦敦,在这里生活了34年,完成了《资本论》写作。在伦敦的艰苦生活中,马克思孜孜不倦地研究经济、政治、历史、哲学等各种领域的思想理论,在大英博物馆中开展了大量文献考察和资料收集,实质上也是进行了视野广阔而且内容充实的间接经验研究,使《资本论》的写作建立在深厚的间接经验研究基础之上。并且,在伦敦时期,马克思还亲自参加了第一国际的大量活动,领导了第一国际的革命斗争。1871年3月巴黎公社建立后,马克思热情关心和支持巴黎公社的斗争,不仅同巴黎公社领导成员保持联系,在巴黎公社失败后还做出了深刻的经验总结。

恩格斯对社会生活开展直接的调查研究早于马克思。早在1839年匿名发表的文章《伍珀河谷来信》中,恩格斯就依据他在家乡观察到的大量事实,揭露了社会各种层面的不公正、不合理问题,对劳苦群众的艰难生活和不平等待遇表示深切同情和强烈义愤,对宗教制度的虚伪性和专横性予以尖锐批判。(38)这说明恩格斯对社会生活存在的各种问题十分敏感,善于根据经验事实对各种社会制度开展批判性分析。

1842年11月,恩格斯离开德国前往英国曼彻斯特。当时曼彻斯特是仅次于伦敦的英国第二大工业中心,恩格斯在这里对工人阶级生活状况、各种经济社会问题、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不仅明确地认识到工人阶级遭受的沉重剥削,而且清楚地了解了工人阶级的斗争精神和摆脱压迫的革命要求。曼彻斯特还是宪章运动的中心,恩格斯通过对宪章运动的观察思考,进一步认识到工人阶级的组织能力和推进社会变革的革命理想。(39)

同马克思相比,恩格斯更多地从经济生活入手开展对工人阶级和资本主义社会各种问题的研究,而马克思则首先从政治、宗教现象开始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批判,然后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中进一步展开社会研究的视野。因此,恩格斯对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一开始就表现出对物质利益、资本主义私有制、工业革命和经济关系是国家、法的基础等问题的高度重视,较早地形成了从物质生活出发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和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基本立场,这一点在恩格斯于《德法年鉴》上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英国状况 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和《英国状况 十八世纪》等著述中有十分丰富的论述。特别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更能十分清楚地看到恩格斯深入实际、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恩格斯在《致大不列颠工人阶级》的信中说:“我曾经在你们当中生活过相当长的时间,对你们的境况进行了一些了解……我很想在你们家中看到你们,观察你们的日常生活,同你们谈谈你们的状况和你们的疾苦,亲眼看看你们为反抗你们的压迫者的社会统治和政治统治而进行的斗争。”(40)

进入19世纪后期,特别是1883年马克思逝世之后,恩格斯在总结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同时,还肩负了领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任。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恩格斯同李卜克内西、倍倍尔和拉法格等人创立了第二国际,开展了反对无政府主义和改良主义的斗争,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能够保持团结,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

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列宁和毛泽东等人对深入实际、开展社会调查和根据经验事实做出理论概括和政策决策,都予以了高度重视。1921年,为了制定俄国粮食税政策,列宁接见了大量来访者,多次深入工厂和农村,与工人、农民们亲切交谈,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直接了解第一手材料;列宁还亲自参加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非党农民代表会的会议,从非党农民代表对农村生活重大问题的讨论中了解到一些情况,并把他所记录的农民发言分发给中央委员会和人民委员,征求他们的意见。(41)正是由于列宁能够深入实际进行调研,做到了对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了如指掌,才使废除余粮收集制这个决定既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切实可行。

毛泽东对深入实际、开展社会调查更是高度重视,他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是通过开展大量社会调查,在掌握了充分的经验事实基础上完成的,并为开展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调查研究树立了典范。在毛泽东的其他著作中,也能清楚看到他关于分析社会形势、化解社会矛盾和推进社会发展的很多思想观点是依据经验事实作出的论断。毛泽东为中国共产党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仅是开展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路线,而且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开展脚踏实地的学术研究的认识路线。

从上述考查可以发现,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后继者系统创建和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学理论,是以丰富的经验研究为起点的。他们不仅吸收了德国古典哲学的思想精华,坚持用辩证的眼光批判地思考社会问题,而且也抛弃了德国古典哲学从抽象概念出发、用理性逻辑推演社会发展规律的思辨方式,脚踏实地地观察生活、认识社会并推进社会发展,使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论大厦建立在真实的现实基础之上。列宁和毛泽东等俄国和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也坚持不懈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思想观点和战略决策建立在经验事实和革命实践的基础之上。

四、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论特点

虽然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历史条件中不断发展变化,其理论观点和方法原则也在不断地创新,但同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相比,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总是保持着一些鲜明而确定的理论特点,明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论特点,对于清楚把握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历史发展和当代影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前提意义。

在社会学的经典时期,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被并列为经典社会学的三大传统。虽然以韦伯为代表的解释社会学的创立稍晚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和实证社会学,但是基本上还应当算作同一种历史条件、同一种时代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社会学传统。然而,相同条件和相同背景下产生的三大社会学传统,却形成了明显区别的理论特点。

实证社会学同解释社会学的理论特点是比较容易辨析的,因为解释社会学的一些基本观点就是在同实证社会学的直接对立中阐述的。迪尔凯姆清楚地论述了实证社会学的基本立场、研究对象、思维方式、理论追求和方法原则。迪尔凯姆反复强调,实证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客观现象的社会事实,而社会事实必须作为外在于思想观念的物去看待,对于外在的、客观的物,社会学应当像物理学那样去观察,像数学那样去计算,亦即用科学的方法把握之,其目的在于准确地把握社会生活中作为客观规定性的社会制度或作为客观必然性的社会规律。(42)

韦伯不同意迪尔凯姆对社会学做出的这些界定。在韦伯看来,社会事实是通过人的社会行动发生与构成的,而社会行动的本质特点是行动者在主观意愿上发生了联系。社会学要研究社会事实就必须研究社会行动,社会行动才是社会学的最基本的研究对象,并且,研究社会行动必须研究人们的主观意愿,因为主观意愿是社会行动的本质和根据。(43)据此,韦伯反对迪尔凯姆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外在于主观意识的物。韦伯主张,必须深入分析人们的主观意愿,揭示人们社会行动的理性根据,依据人们行动的主观意愿划分社会行动类型,然后根据社会行动类型把握权威类型、制度模式、社会结构乃至整个社会的现代化、理性化过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韦伯提出了注重主观性的理解论思维方式和研究方式,而不是简单借用物理学和数学的方法来研究具有强烈主观性的社会生活。

迪尔凯姆和韦伯的对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实证社会学从社会生活的客观性出发,把社会事实作为外在的客观物去看待,以物理学的研究方式去追求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定性,试图在社会现象中揭示像自然规律一样的社会本质或社会规律;解释社会学从社会生活的主观性出发,认为社会事实的本质是人们在社会行动中的主观意愿,而不是客观的物,研究社会生活应当用可以体验和解释人们主观性的理解方法,应当在社会的发展变化中揭示出意义与价值。更明确地说,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是社会学研究中的对立两极:实证社会学追求客观性、外在性,张扬的是把社会生活当作自然物一样去研究的科学精神;解释社会学追求主观性、内在性,张扬的是注重社会生活的价值与意义的人文精神。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从实践出发,超越了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的两极对立,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最本质的特点。立足实践、从实践出发,就要在社会生活的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把握社会现象的发展变化;不仅要研究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定性,认识社会结构运动变化的客观规律,而且还要研究社会生活的主观意愿,理解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理想和意义追求;不仅要坚持按照科学精神去发现和揭示社会历史运动变化的客观依据,而且还要发扬人文主义精神去关心人生困苦、追求人类幸福与解放。所以,马克思主义把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在两极对立中展开的两个方面都纳入了自己的理论视野和学术胸怀,对立中的两极由此被统一在相互转化的交互关系中。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不仅要解释世界,而且还要改造世界。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基本原则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立足实践,从实践这个基本原则出发去面对社会生活。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不是以单纯客观的原则去研究社会生活。因为实践本身就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是人们以其主体力量作用于客观对象、使对象按照主体需求发生变化的过程,实践的品质要求以之为立足点、出发点的研究,既不能单纯注重主观性,也不能单纯注重客观性,而且还应当在二者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中把握面对的社会现象。并且,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认为研究者不是外在于实践过程的,研究者要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认识社会、创新理论,同时用源于实践的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理论、发展理论。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最基本的特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其他特点都是在这个基本特点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以实践为基本原则,这就决定了它的思维方式一定要超越实证社会学的科学思维方式和解释学的人文主义理解方式,要坚持矛盾分析的辩证思维方式。因为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运动变化过程,所以它是充满了矛盾并且不断向前发展的辩证过程。以实践为认识社会的基本原则,首先要求用辩证思维方式把握社会生活。辩证思维方式的特点是,用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眼光,对事物开展动态的矛盾分析,要把各种社会事实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中开展具体分析,既要重视事物的实践过程,也要注意事物的空间位置。恩格斯说:在辩证法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44)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辩证思维方式,决定其坚持的研究方式既不是单纯的客观描述,也不是单纯的意义阐释,而是对社会现象开展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批判分析。辩证思维方式不满足于对事物的简单描述,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并认为现象并非直接表现了本质,本质常常被假象掩盖着,所以必须对各种社会现象进行批判性分析。所谓批判分析,就是要审查现存事物存在的根据,揭示其存在的合法性或被异化、被扭曲的原因,以积极的眼光否定其消极性、肯定其合理性,推进事物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批判不仅是对消极现象的揭露与否定,批判还是对积极因素的支持与肯定。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其价值理想性。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毫不掩饰其理论的价值追求,它明确地申明自己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以人性或人类应当得到真正自由和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坚定追求,抨击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不公正。认为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不仅要说明其实然性的真实存在,而且也要揭示其应然性的理想状态。主张用广阔的人文情怀关心人生,用鲜明的价值评价导引社会。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理论视野的总体性。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经典著述和历史演化都已十分清楚地说明,它的理论视野比任何一种社会学传统或社会学流派的理论视野都要广阔,它要在个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现实与历史,经济、政治与文化,心理、身体和行动等各种层面开展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的研究,它认为社会结构的运动变化是一种总体的普遍联系的过程,尽管对社会现象某一方面的专门研究是必要的,但是只有在总体联系中观察和研究社会结构的运行变化,才能达到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完整把握。

五、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广泛影响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立场、价值追求和方法原则,不仅使其在经典时期同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形成了明显区别和不可替代的学术地位,而且也使其在经典社会学之后的发展历史中保持了旺盛的活力和不断扩展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逝世之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俄国、中国和东欧得到了同各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传播与发展,既扩大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影响,也在各国的传播与发展中实现了本土化,进而构建和呈现了不同的民族特色。在俄国形成了以列宁、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俄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中国,形成了以毛泽东、瞿秋白、李达等人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欧洲,出现了卢卡奇、马尔库塞、列斐伏尔等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或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俄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主要是由列宁和普列汉诺夫阐述的。列宁在向俄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首先面临的阻力是民粹主义以及逻辑实证主义的主观社会学理论。主观社会学把社会历史的变迁动因归结为人们的主观意志,认为个体根据自己的目的开展的选择行为可以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列宁认为主观社会学颠倒了社会历史的决定因素与被决定因素之间的关系,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归结为个人主观任意的偶然事件的堆积过程,其结果只能形成对社会历史过程的错误解释。列宁明确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原则,认为只有像马克思那样,以物质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为基础观察和分析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才能形成科学的社会学理论。列宁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第一次使人们有可能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待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假设”。(45)

普列汉诺夫对唯物史观开展了十分丰富的研究,他的大量论述也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基本理论的阐释。普列汉诺夫关于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作用的论述受到孟德斯鸠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影响,但是普列汉诺夫认为地理环境要通过生产力的作用影响社会历史,这就克服了孟德斯鸠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机械性和简单化的局限性。普列汉诺夫对社会结构的五项构成因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社会心理、思想体系)开展了十分深入的论述,(46)他把社会生产力看成一个复杂系统,对其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都作了丰富的具体分析,对建立在生产力之上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开展了充分讨论,对受经济基础规定的政治制度、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即意识形态等社会结构的基本构成都开展了内容充实、具体的论述,不仅丰富和深化了对唯物史观的理解,而且他在阐述唯物史观基本理论的同时也对大量社会问题开展了广泛论述,使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思想内容在很多方面得到了更充分的展开。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俄国传播与发展的同时,西方兴起了以卢卡奇、葛兰西和柯尔施等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其基本内容是以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为基础对西方国家的社会问题做出的批判性思考,所以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很多内容是属于社会学范畴的。卢卡奇关于阶级意识、社会生活物化等方面的论述,柯尔施关于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总体性的观点,葛兰西关于文化霸权、意识形态、市民社会和知识分子的地位与作用等方面的论述,都关系到社会学研究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这些思想观点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增添了丰富内容。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中,最引人注目的理论现象是法兰克福学派阐述的社会批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们的分析大多要归功于马克思,他们也强调建立在财产关系基础上的利益冲突的重要性。”(47)以霍克海默、阿多尔诺、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人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举起新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从社会学和哲学的综合性视野,建立了内容十分丰富的社会批判理论,西方学者亦称之为批判社会学。他们对法西斯主义、集权专制主义、工业社会异化、意识形态扭曲、科学技术统治、社会交往障碍和日常生活困境等问题的批判,形成了与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截然不同的思想理论和学术贡献。法兰克福学派开展的研究与著述,涉及实证社会学、解释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学流派所论及的各种方面,并且其理论视野之广阔、思想内容之丰富,是其他社会学流派难以与之相比的。所以,无论从何角度、依据何种标准,在研究或编写社会学的历史时都不应该把法兰克福学派排除在外。

在社会学的经典时期,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就已经对欧洲各国的社会学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影响首先在德国社会学中逐渐扩展开。滕尼斯曾经把马克思称为最引人注目的和最深刻的社会哲学家,他关于劳动力、市民社会、阶级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很多讨论都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影响。(48)与滕尼斯同为德国社会学创始人的齐美尔,更加明确地接受了马克思的影响,他关于社会是由人们的交往行为形成的思想,关于社会分化、不平等和社会冲突的思想,很多理论观点的表述都与马克思有十分直接的联系。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对德国社会学的影响,最深入地体现在韦伯的解释社会学中。虽然韦伯的一些观点与马克思不同,他甚至批评了马克思关于历史必然性和经济因素的决定作用等观点,但是这些都不能遮盖马克思对韦伯的影响。韦伯的阶层理论认为,不应当像马克思那样仅仅依据经济标准或财富占有多寡的标准划分社会阶层,而应当同时考虑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等方面的因素,但是韦伯又肯定经济差别在阶层划分中的根本性,因此,可以说韦伯是补充而不是反对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科塞说:“已经有人指出,不仅韦伯关于意识的学说,而且他的大部分学说,都可以视为不断与马克思交流思想。”(49)并且,韦伯自己也十分明确地说:“判断一个当代学者,首先是当代哲学家,是否诚实,只要看他对待尼采和马克思的态度就够了。凡是不承认没有这两人所作的贡献就没有他们自己的大部分成就的人,都是在自欺欺人。我们在其中从事学术活动的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马克思和尼采创造的。”(50)

更为重要的是,韦伯认为社会行动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这个解释社会学的基本观点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原则——实践观点的联系也是十分密切的。其实,马克思讲的实践就是社会行动,因为实践一定是社会实践,并且是有意识、有目的的社会行动,这同韦伯关于社会行动的界定都是一致的。马克思把实践作为自己观察和解释社会问题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确立了在社会生活的物质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文化关系的总体联系中把握社会结构发展变迁的理论构架;而韦伯则从具有主观意愿的社会行动出发,在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经济增长和现代化变迁同新教伦理的宗教文化变迁的关系中把握西方社会结构的运动发展。由此可见,二者呈现了在理论构架上有紧密联系的特点。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对法国社会学的影响更加深刻。虽然法国是实证社会学的发源地,实证社会学研究的立场和原则在法国有深厚的基础,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法国知识界深刻反思战败的思想文化和社会经济政治根源的潮流中,法国社会学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生了反对实证主义的客观主义立场和摒弃单纯事实描述原则的倾向。一些学者认为,法国在法西斯主义侵略者面前表现得软弱无能、不堪一击,与广泛流行的实证主义只讲客观现象描述和放弃价值批判直接相关,实证主义实质上为法西斯主义铺平了意识形态道路。在这个背景下,一批法国学者转向了马克思主义。

中国学者比较熟悉的布迪厄、利奥塔和鲍德里亚等法国社会学家,纷纷接受了马克思的影响。虽然他们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表了一些与传统马克思主义不同的思想观点,但就其基本立场和主要思想观点看,仍然能够看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对他们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布迪厄明确地声言自己要从实践立场超越客观主义的社会物理学和主观主义的社会建构论,要在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中考察社会实践结构和实践场域,从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总体关系中把握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生成、运行与转换。(51)利奥塔关于后现代知识图景和认识方式转变的论述,鲍德里亚关于符号价值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也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保持着密切联系。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法国的影响,更充分地表现在研究方式和价值取向上。与实证社会学的客观论原则和回避价值追求不同,布迪厄、利奥塔和鲍德里亚等人在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中考察当代人类社会的深刻变化,坚持辩证分析方法,揭示社会矛盾,在对社会问题的批判论述中,表达了明确的价值追求或理想意愿。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对美国社会学也产生了十分广泛的影响。无论是在帕森斯的结构功能论、默顿的中程功能论、霍曼斯的行为交换论、布劳的交换结构论、米尔斯的权力精英论和科林斯的社会冲突论中,还是在后工业社会来临之后兴起的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论、舒尔茨的人力资本论、布坎南的公共选择论、林南和普特南的社会资本论,以及詹明信的后现代文化社会学理论中,都能够清楚看到马克思关于社会实践、社会结构、社会矛盾和社会发展等很多思想观点对美国社会学的广泛影响。

尤其在20世纪后期发生重要影响的一些美国社会学研究中,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影响就更不可低估。在哈维和苏贾为代表的空间社会学研究中,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影响就更为强烈。哈维在谈到马克思主义对其开展地理空间研究的影响时说:“如马克思很早之前就指出的那样,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理解世界而且是改造它。但是,把它改造成什么呢?在此,政治承诺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像马克思那样,如果我相信我们必须面对的基本矛盾是资本的破坏性逻辑,那么就必须把历史—地理唯物主义视为与那种政治目标有关的一种话语环节。”(52)哈维承继列斐伏尔的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传统,对美国和欧洲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城市改造和后工业社会变迁中的空间资源重新配置、空间价值生产、空间权利剥夺、空间矛盾冲突等问题开展了具有马克思主义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被看成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美国的振兴。

与哈维和苏贾有直接联系的卡斯特,代表了美国网络社会学研究。卡斯特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工具革命决定生产力变革进而决定生产方式和整个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基本观点,他指出:“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生产方式,决定了剩余的占有和使用……这个过程的特征是生产的技术关系决定了发展方式。”(53)在网络信息社会大规模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卡斯特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出发,充分论述了由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推动的企业经营模式、市场运行方式、政治权利关系、社会认同转变、时空关系变革,以及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变化等一系列网络信息社会变迁的新现象或新问题,推动社会学研究展开了崭新的新视野。

总之,无论是在社会学的经典时期还是在社会学的当代发展中,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都保持着旺盛活力和深远影响。并且,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影响不仅在于一些学术流派公开表明自己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学术传统和思想观点,以致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至今仍在世界学术之林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持续向前发展的活力,而且还在于一些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有明显分歧的社会学流派,也吸收或借鉴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践原则、辩证思维方式和矛盾分析方法,在面对当代人类社会的新现象和新问题的思考中,阐述了很多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深厚影响的新理论或新学说。

注释:

①近几年中国社会学界发表了一些推进和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的文章,例如:洪大用:《超越西方化与本土化——新时代中国社会学话语体系建设的实质与方向》,《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冯刚:《马克思的“过渡”理论与“卡夫丁峡谷”之谜》,《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2期;应星:《事件社会学脉络下的阶级政治与国家自主性——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新释》,《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2期。

②爱弥尔·涂尔干:《孟德斯鸠与卢梭》,李鲁宁、赵立玮、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页。

③爱弥尔·涂尔干:《孟德斯鸠与卢梭》,第18页。

④《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3页。

⑤《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161页。

⑥《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162-163页。

⑦尼·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何国贤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7页。

⑧刘易斯·A.科塞:《社会思想名家》,石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7-78页。

⑨乔纳森·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邱泽奇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163、222页。

⑩乔治·瑞泽尔、D.J.古德曼:《古典社会学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8-158页。

(11)D.P.约翰逊:《社会学理论》,南开大学社会学系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第147-202页。

(12)鲁思·华莱士、艾莉森·沃尔夫:《当代社会学理论》,刘少杰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62-84页。

(13)《李大钊文集》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69-370页。

(14)《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09页。

(15)李达:《现代社会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6页。

(17)李培林:《20世纪上半叶的唯物史观社会学》,《东岳论丛》2009年第1期。

(18)近年一些学者发表了试图扩展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的文章,例如:成伯清、李林艳:《激情与社会——马克思情感社会学初探》,《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4期;张敦福、周汝静:《马克思主义经济社会学及其消费理论研究:危机与重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4期;邹诗鹏:《唯物史观与经典社会理论》,《学术研究》2010年第1期;张德琴:《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社会理论视角以及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回应邹诗鹏教授》,《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

(19)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论述(笔者注)。

(20)丁克全:《关于社会学内容体系的建议——兼论社会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科学战线》1981年第3期。

(21)费孝通:《关于社会学的几个问题》,《社会科学研究》1982年第5期。

(22)潘允康:《社会学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6期。

(23)魏特尔:《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的关系》,《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83年第6期。

(24)莫伟民、姜宇辉、王礼平:《二十世纪法国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81-686页。

(25)刘少杰:《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27-138页。

(26)马克思恩格斯早期为了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宗教、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的观点,在市民社会与宗教、国家、法的对立关系中,论述了市民社会决定宗教、国家和法的观点。在这些论述中,市民社会、群众的社会和社会通常在相同的含义上使用,此时社会主要是指以经济生活或物质利益为主要内容的市民社会或经济关系。但后来马克思恩格斯从整体上论述社会结构矛盾运动或社会形态的历史变迁时,国家、法和宗教是作为上层建筑包含在社会结构或社会形态之中的,社会概念就不仅指市民社会或经济关系了。

(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6页。

(2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99页。

(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

(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

(31)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35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592页。

(33)戴维·麦克莱伦:《马克思传》,王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5页。

(3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3页。

(3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31页。

(36)潘革平:《布鲁塞尔:〈共产党宣言〉诞生的地方》,《参考消息》2018年5月1日,第11版。

(37)戴维·麦克莱伦:《马克思传》,第201-202页。

(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9-65页

(39)萧灼基:《恩格斯传》,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43-46页。

(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382页。

(41)陈兆芬、杜超:《列宁优良作风的回顾与启示》,《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

(42)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第7页。

(43)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0页。

(4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270页。

(45)《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160页。

(46)《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北京:三联书店,1961年,第186页。

(47)鲁思·华莱士、艾莉森·沃尔夫:《当代社会学理论》,第85页。

(48)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5-16页。

(49)刘易斯·A.科塞:《社会思想名家》,第218页。

(50)转引自刘易斯·A.科塞:《社会思想名家》,第219页。

(51)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0-12页。

(52)戴维·哈维:《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胡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30页。

(53)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久、王志弘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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