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完善等制度(精准监督规范一把手用权)
图为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与市直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谈心谈话。 韦荣荣 摄
“这次谈话让我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所在,我将不断厘清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7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某单位“一把手”,因单位内违纪违法问题频发,被该县纪委监委约谈后说。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堵塞漏洞,努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协同联动,不断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向深入。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处“一把手”284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
自治区纪委监委协助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将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列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年度“十项重点任务”,率先在百色市、区财政厅等5个地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等方面,自治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三谈一访”“三色预警”“七级”约谈网等制度,通过印发通知、召开现场学习会、组织交流座谈会等方式向全区推广。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响应自治区总结推广的试点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制定各项制度措施。
北海市纪委监委印发“以谈明责、以访促廉”工作方案,建立“三谈一访”制度,即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开展廉政家访。该市强力推进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共立案查处“一把手”27人。“落实‘三谈一访’前移监督关口,通过及时咬耳扯袖、纠正偏差,实现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督转变、被动整改向日常教育转变,真正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起来、实下去。”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强身治病的锐利武器,必须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决不能搞成自我表扬、相互吹捧。”百色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建督查组,全程督导各单位民主生活会,重点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做到有问题及时指出、帮助改进,有过错及时批评、一针见血,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柳州市推行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谈心谈话,制定出台《纪委书记与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同级监督谈心谈话以制度形式固化。大新县纪委监委编制县四套班子、县直单位、乡镇责任清单,为“可为”与“不可为”精准划定红线。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指导69个部门完成廉政风险点梳理和权力清单制定,督促完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2项,约谈提醒关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383人次,保障了自治区、市两级34个重大项目稳步推进。
“领导干部岗位越关键、权力越集中、责任越重大,越要加强监督,必须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切实让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不断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制度机制,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闭环体系。(通讯员 彭凯云 邵海林)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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