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极则鸣(从两方面看物激之则鸣)
物不能自鸣,激之则鸣,这有点像“兔子急了也咬人”、“老虎不发威,你以为是病猫”,别看有的人平时不爱说话或不发怒,实则没人激之。有的事情看有没有必要说,或说之是否有益,要不怎么说沉默是金。不爱说不等于不会说,往往这样的人一旦说起来会如江河之水天上来,滔滔不绝,只说得入木三分。楚庄王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当属这样的典型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讲,物虽不能自鸣,但激之是要鸣的,做人也一样,你平时不说也可以,但遇到该说时就得说,如果突破了底线还不说,那就连个“东西”都不是了。外交上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生活中看到了不义之事,也要“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重庆公交车女乘客与司机争执,其他乘客坐视不理,最后连车带人坠河,全车覆没,无人生还,令人叹息,正当防卫的缺失也很可怕。
物激之则鸣,响鼓要用重锤敲,不光是激自己,还可以激他人,激将法就是这一道理的应用。有的人不思进取怎么办,激他!在小孩的教育问题上,家长们常用此法屡试不爽:孩子不爱学习,落后了,以名人典故激励他,有骄傲自满倾向时,用骄兵必败之事敲击他,总之,得激他,才能不断将他塑成有用之材。无论自鸣以激,还是激他之鸣,均有道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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