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直播行为规范永久封号案例(直播平台引入鉴黄师)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违反直播行为规范永久封号案例?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违反直播行为规范永久封号案例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观看短视频和直播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的一部分,拿着手机动动手指,就能在各个直播间来回切换,也能更换不同题材的短视频。与此同时,短视频和直播涉黄、涉暴、低俗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诟病。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31种行为,包括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服饰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布景等展现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等。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规范》出台后,当下仍有一些短视频直播平台的主播“顶风作案”,直播间里的表演和评论“辣眼睛”。
7月5日,在某直播平台,记者随机进入了一个直播间,一位名叫“爱笑的顾儿”的主播正在和他人PK。
起初两人只是坐着交谈,但对方直播间突然礼物激增,“榜一大哥”一口气将礼物量刷到了3000。反观“爱笑的顾儿”这边,观众只是象征性地刷了几个“小爱心”,礼物量尚未过百。
PK时间还剩一分半钟,眼见就要输掉这次PK。于是,身着高开衩裙子的“爱笑的顾儿”从椅子上起身,随着音乐节奏开始晃动,迷离的眼神配上凹凸有致的身材。直播间观众一看“福利”来了,纷纷刷起了礼物。
“爱笑的顾儿”晃动幅度也越来越大,甚至将手放在裙摆处,一点点向上提,暴露出来的肌肤越来越多。直播间热度瞬间被引爆,大量观众在评论区留言称,“太火辣了”“主播再提一提裙子”。
一分钟的热舞,记者注意到“爱笑的顾儿”多次做出挑逗表情、抖胸和富含性挑逗意味的动作。PK结束后,“爱笑的顾儿”问直播间的观众,“是不是只有这样,哥哥们才会给我刷礼物”,得到直播间观众“那必须,多来点”的回答后,“爱笑的顾儿”笑了笑,继续直播。
随后,记者来到第二个直播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晃动的镜头正对准紧闭的房门,门外的女主播大声叫嚷着要求开门,门内传来男人的应答声,并慌忙喊道“等我一会”“你先去前台,我随后就下去”。
这究竟是唱的哪一出?就在记者百思不得其解时,手持设备的人开始低声说道,“刚进直播间的家人们点点小红心,刷礼物直播捉奸”。
在女主播一番催促下,门终于打开了。女主播和门外的人员随即一股脑冲了进去,只见屋中有一名穿着浴袍的男子,神色慌张地看着众人,不断喝茶掩饰尴尬。
“那女人去哪了?”女主播问道,男人神色慌张地回答说,这里只有他一个人。镜头一转向,房间中出现凌乱的床铺和两双拖鞋。这时,手持设备的人再次说道,“家人们点点关注刷刷礼物,我们揪出‘小三’”。
在观众纷纷留言刷礼物时,主播也开始打开房间中一道道门,可电视柜门却怎么也拉不开,缝隙处还飘出一缕头发。男人眼见不妙,连忙凑近说这是假发,而在女主播用力拉扯下,柜门里传出来了一声声求饶,直播间顿时沸腾起来:“小三”抓到了。
记者刚进直播间时有2.1万人观看,这场闹剧结束时,观看人数已经涨至5万人,评论区更是连连叫好,不断刷着“正能量”等词语。
河北沧州的马女士是一名短视频爱好者,她告诉记者,这类“直播小剧场”平时十分常见,直播内容都是按照剧本演绎出来,常常为了节目效果而设计桥段,制造冲突。
“穿得少,扭得好,流量肯定少不了!”这是在许多直播平台舞蹈区流行的一句话。
有业内人士介绍说,每到半夜,总有主播苦于无人观看、流量低、礼物少,可一旦穿上性感着装,跳起略显诱惑的舞蹈,直播间总能在一瞬间热度大涨。久而久之,主播们纷纷爱上了这种深夜“发福利涨热度”的行为。
6月29日凌晨一点,某视频平台舞蹈区依旧人声鼎沸,在主播“狱凰阿巴阿巴”的直播间中,紫色氛围光铺满房间,屏幕当中的主播身着黑色皮衣,随着音乐节奏奋力扭动着腰肢,眼神充满挑逗,观众源源不断地涌入直播间。
凭借这段舞蹈,女主播在舞蹈区的排名由58名跃升至第4名。随着人气越来越高,女主播的动作幅度也越发大胆、夸张,一些观众似乎也陷入癫狂,评论区里一些留言不堪入目,并伴随着大量点赞。
只见女主播双手叠放在身前,身体向两侧摆动。突然,直播间的画面卡住了,随后屏幕一黑,提示当前直播结束了,屏幕下方浮现一行字:“当前的直播间因‘违反直播动作规范’已被管理员切断。”
记者浏览了同一时段舞蹈区的所有主播,名叫“大鹅炖蘑菇”的女主播仅穿抹胸热裤,大汗淋漓地跳着舞蹈,暴露程度引得大批观众驻足,弹幕却与舞蹈无关,纷纷评论起主播身材。主播看到后非但没有制止,反而说休息一会儿继续。
这些主播为何无视规定,频繁触及红线呢?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认为,这种现象由来已久,归根结底是经济利益驱动,因为主播现在都是职业化和公司化运营的,这就需要不断追求利润,所有行为都是围绕如何增加流量和粉丝量、如何提高变现能力展开的。从个人角度来说,主播也需要不断获得更高的曝光度、更多的打赏以及更丰厚的经济回报。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说,网络主播此举一是追求名利,为了流量或者打赏,主播甘愿违规甚至违法;二是心存侥幸,认为监管部门不可能面面俱到,或许不会被发现。
王四新说,《规范》的出台有助于净化直播生态,规范直播行为。但直播行业目前存在参与人数多的特点,导致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存在盲区。因此,要让《规范》落地,还需大量的跟进措施、协调性的行动。此外,在当前变现模式不可能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亟须改变平台的内容推荐机制,内容的回报或者打赏机制。
朱杰告诉记者,2022年是平台监管“严年”,需要在监管层面从严整治网络直播平台以及网络直播平台的参与者,包括主播和跟帖评论者,“不能仅仅停留在有法可依,还应当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王四新建议,平台方需要启动全方位的符合法律要求的动态身份巡查审核机制,并且认真落实执行,另外还需加强主播专业化引导,限定主播在所选业务板块下发言,确保主播有一定的专业化水准和能力。不仅如此,针对网络主播纯粹跟着流量走、眼球走、热点走这种现象,平台的过程管理也非常重要,短时间内某直播间出现用户量暴增、粉丝量暴增,甚至出现违法情况,后台都应配有相关监督措施。
朱杰提出,平台方可采取引入第三方“鉴黄师”“鉴俗师”的措施加强监管,同时对网络主播进行实名认证、岗前培训和签订合规承诺书,将网络主播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和征信管理。同时,平台应对主播直播的内容进行低分辨率影像留存合理时间,以便追溯其言行的合规性,并且利用算法,直接“熔断”违规、违法主播的直播行为。
“加大对主流有爱、有趣、有料的内容主播进行奖励和弘扬,让充满正能量、能够真诚提供内容的主播越来越多,光明终究会驱散雾霾。”朱杰呼吁。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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