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外招牌怎么做才是标准的(不必千篇一律上海明确)
一块小小的店招,是一家商铺简单直观的“脸面”,也是一座城市包罗万象的“门面”。
在上海,商铺户外招牌在符合相应技术规范和设置导则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更加美观且富有个性,这一点将受到法规保障。
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其中一大亮点是针对户外招牌的设置优化,即在确保店招设置符合规范的情况下,赋予空间让设置者展示个性、追求创意。新版《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立法中的共识:
让店家通过户外招牌展示个性
新版《条例》规定,户外招牌设置应当符合户外招牌技术规范和设置导则的要求。上海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主要道路沿线和景观区域、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区域内以及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等重要建(构)筑物上的户外招牌设置导则。
新版《条例》同时明确,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应当体现区域环境、建筑风格以及业态特点,为设置者展现个性和创意提供空间,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参与立法的委员们认为,丰富而多元的城市审美,是衡量一座城市开放度、包容度乃至创造活力的指标,也是营商环境的一部分。
“(起草和审议新版条例)目标很单纯,希望我们的整个城市看起来赏心悦目,又有自己的城市特点,在满足安全、规范的条件下,这次立法允许个性化的户外招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一处处长毛新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毛新民说,城市当中每家店铺的定位不一样、风格不一样,让店家通过户外招牌展示各自的个性是好事情,这也是立法过程中一个共识。与此同时,户外招牌是市容的一部分,自有其技术规范,也需要相应的管理规范、安全底线。
上海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委员施政经常关注上海小店,喜欢逛各类小店,她对这次修法感到很高兴。施政认为允许户外店招展示个性,“我觉得这体现了一种什么叫美好生活,体现了这座城市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施政说,城市管理有一个不断向前的过程,安全是底线。过去在户外招牌管理中,执法者强调安全,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如今管理也需要更加精细。
“在审议过程中,我们讨论了可以出相应的标准、导则,比如可以多大面积、高出多少等等,但不要为店铺统一招牌,要体现这座城市丰富多彩的特点。”施政说,生活在上海的市民,常能感受到这座城市之美,这种美体现在很多细节上,体现在城市海纳百川的性格中。
由“全领域许可”调整为“许可 备案”
新版《条例》的一大特色,便是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上海的户外招牌设置全部由绿化市容部门实施许可管理。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1年1月发布的《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设置户外招牌应当取得许可。考虑到全市户外招牌量大面广、形态不一,《办法》专门在上位法全面许可的基础上作了优化,按照“常规许可 告知承诺”模式实施分类管理:对设置户外招牌涉及文物、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因招牌结构、体量、位置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采用常规许可方式;其他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
绿化市容部门介绍,针对一般商户设置户外招牌的情形,目前实施的是“审批 告知承诺”模式,招牌设置人可以前往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然后由后台(区绿化市容局)进行审批,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相关审批手续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网上办理。
针对即将在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根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的要求,新规将户外设施管理模式由原来“全领域许可”模式,调整为“许可 备案”的分类管理模式。
今后,在历史文化风貌区或者风貌保护街坊内、风貌保护道路或者风貌保护河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招牌的,或者因结构、体量、位置等因素设置户外招牌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实行许可管理。其他户外招牌设置,采用备案形式。
“上海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包括美好人居环境在内的高品质生活有了更多的向往和期待。”阎锐说,上海要建设“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对进一步优化公共空间品质、塑造城乡特色风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这些背景,都是上海此次全面修法的重要考虑。
9月23日,上海市绿化市容部门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法定义务,在组织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制度建设,以及加强部门协同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做好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具体的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商讨确定。
网友们纷纷点赞
期待有好的创意并且百花齐放
↓↓↓
在你的记忆中
有没有令人难忘的招牌设计?
一起评论区聊聊吧!
综合澎湃新闻、上观新闻、网友评论
来源: 东方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