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影视内容高峰论坛(影视出海)
李娜/绘
李娜/绘
编者按
今年9月30日是“国际翻译日”。2017年5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专业翻译在实现各国互联互通及促进和平、了解和发展中的作用的决议,并宣布9月30日为“国际翻译日”。本期《语言文字》聚焦中国影视作品的外译,以迎接翻译日的到来。
“Baijiu”还是“liquor”?陈萱和她的翻译团队展开了讨论。
对这位专业译者来说,“白酒”一词的英译并不难。可是当陈萱拿到电影《疯狂的外星人》的剧本时,她需要考虑海外编剧和演员的接受度,慎重选择最合适的译法。
“文化差异是影响影视‘出海’的重要因素,如何传达这种差异也是影视翻译的难点之一。”陈萱表示,她的经历正是我国影视作品“走出去”所面临机遇和挑战的缩影。
近年来,随着国内影视行业的井喷式发展,国内影视“出海”步伐加快,中华文化“朋友圈”和中国故事的传播版图迅速扩大,译者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微观而论,“白酒”怎么翻译关乎受众的理解难度;宏观而言,只有不断提升影视外译质量,才能为影视作品“出海”保驾护航。
1.简明、易懂,跨越理解鸿沟
经过一番思考,陈萱最终在剧本翻译中选用了“liquor”。
“有人认为可以直接用‘Baijiu’,体现出我们的文化自信。像豆腐的英文‘tofu’,就是把中文作为外来语引入了英语系统。”陈萱解释,翻译成“liquor”,是从便于国外观众阅读理解的角度出发,这是翻译策略的问题。
“我们觉得,剧本要给外国编剧看,还是让人能够迅速理解比较重要,不要制造阅读障碍。”从《流浪地球》到《误杀》再到《中国奇谭》,陈萱陆续参与了多部影视作品的外译工作,她以多年的经验判断,剧本和台词翻译得不好,会影响影片在海外的传播;字幕做得不好,会影响海外观众的观感。
囿于呈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与文学翻译相比,影视作品翻译往往更追求简明、易懂。
“影视翻译本身具有特殊性,因此操作难度更大。”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副教授陆香举例,“在图书翻译中,中英文字数多点少点问题不大,但影视翻译不行。字幕是用眼睛看的,眼睛看的速度通常跟不上耳朵听的速度,所以字幕需要简化,否则会影响观众对剧情的理解,也会使观影效果大打折扣。”
陈萱深以为然。“译书的时候,可以用‘Baijiu’这个翻译,因为书页有很多留白,可以加脚注或者尾注,但电影一闪就过去了,不到不得已,不会在里面加注释。”
“字幕翻译受时空、文化影响较大,压缩、删减等变译现象比较常见,偶尔也会用到替换、增补等方法来突出源语文化信息。”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教授关秀娟指出,影视翻译是语言、声音、画面等多种符号之间的转换,属符际转换;而图书翻译是传统意义上的语言符号之间的转换,属语际转换。
“在翻译用词方面,图书翻译可以用比较有深度、文雅的字眼,做到‘信、达、雅’,因为读者有时间进行品读、消化。而影视剧则不行,翻译一定要通俗易懂,要‘信、达、短’。”陆香认为。
“翻译还要充分考虑渠道和受众,影视翻译更需要吸引观众眼球。”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王颖冲敏锐地观察到,《我不是潘金莲》的图书版译名是“I Did Not Kill My Husband”,而电影版译名则换成了“I Am Not Madame Bovary”。她说:“二者相较,前者比较平,追求叙事清晰;后者站在大众视角,更有‘爆炸’效果。”
2.加速、提质,并非一帆风顺
我国影视外译历史悠久,曾为中国文化“走出去”作出重要贡献。“早在1935年,电影《渔光曲》就亮相莫斯科国际电影节,并获得‘荣誉奖’,受到瞩目。”关秀娟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发布的《企业海外发展蓝皮书:中国企业海外发展报告(2020)》显示,伦理剧、古装剧、历史纪录片最受海外观众欢迎。与国内影视作品“出海”数量显著增多相一致,相关影视作品的制作品质也在逐步提升。
“现在越来越多的‘出海’影视采用原音加字幕的形式。这与之前流行的译制片、配音腔的效果迥然不同。”陆香回忆起20世纪90年代电视剧《还珠格格》在东南亚地区广泛传播时,配音腔的视频传回国内曾让人忍俊不禁。
“目前,我国影视外译实践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上海电影制片厂、八一电影制片厂等承担译制任务,第二种是制片方委托自由译者或翻译工作室进行翻译。”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降碧桐介绍。
作为中国影视外译的“正规军”,上海电影制片厂、八一电影制片厂等译制机构会组织了解中国文化的外国译员与中国译者进行协作翻译,其精益求精的译制要求和严密的审查制度为字幕翻译质量提供了保障。自由译者或翻译工作室通常具备良好的语言功底和一定的翻译经验,能够按照片方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翻译任务。
不过,当下国内热门影视作品的“出海”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信、达、雅严格来说最多只能用来评价英译中的文学作品,不宜套用在中译英上,因为很多国人对于什么是英文的‘雅’并不具备客观的认识,总是习惯用中文的思路来追求繁复的修辞,而现代英语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简明。”谈及翻译的评价标准,陈萱认为,很多人对翻译的认识存有误区,认为翻译就是要再创作。“把一段大白话的原文翻译成‘诗经体’或者所谓的‘古典英文’,就等于把它再创作了一遍,而且是没有必要的再创作,这种‘炫技’反而加剧了读者的理解障碍。”
陆香说,中外文化差异是影视“出海”无法回避的问题。“国外观众对东方文化的人文意蕴、礼仪制度、历史价值等都比较陌生,这使得他们可能无法沉浸式观影,也很难产生深度共鸣和热情讨论。”
“影视外译研究、外译水平、人才队伍尚未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关秀娟强调,中国的影视翻译研究起步晚,与国际前沿的视听翻译研究存在差距,国内开设影视翻译专业的院校寥寥无几。“高水平的影视翻译人才比较紧缺,其中外译高层次专业人才更是难寻。”
同时,影视翻译的薪酬标准也饱受诟病。“很多电影的翻译预算非常低,可能剧组一天吃盒饭的钱就比翻译剧本贵。”陈萱认为,这反映出片方对翻译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足。
3.破题、换挡,有待综合统筹
“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对外译制标准和规范,也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全国数十万家影视公司,大多数制片公司不重视译制,也不懂译制;大多数译员不懂电影;多数后期制作人员不懂外语。”对于中国影视外译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陆香表示忧虑。
提升中国影视作品的外译质量,关乎评价标准、监管政策、人才培养等层面,有待综合统筹。
许渊冲先生在总结中国创新文学翻译理论时,曾模仿《道德经》第一篇写了一段《译经》:
译可译,非常译;忘其形,得其意。得意,理解之始;忘形,表达之母。故应得意,以求其同;故可忘形,以存其异。两者同出,异名同理;得意忘形,求同存异;翻译之道。
“这段话可以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学作品翻译之道,影视也是文学作品,所以翻译时也可以参照。”陆香说,影视翻译应忠实原文,准确地表达原文信息,做到没有核心语义差错,重要文化内容没有缺失;没有过度增译或发挥,与原文要传达的信息无偏差;没有逻辑性或知识性错误,做到特定词语翻译统一、前后一致。
陈萱认为,良好的文字功底和深厚的文学造诣是影视翻译从业者需要具备的素质。“如果译者的中英文功底够好,英文表达比较地道,符合外国人的语言表达习惯,就不会写出很多Chinglish(中式英语);文学造诣比较高的译者,平常看的文学、影视作品比较多,语感就比较好。”陈萱说。
“建立新时代‘中国影视翻译学科’体系尤为迫切。”湖南文理学院教授周星林认为,这是用影视的方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必要环节;是培养影视外译专业人才,提升影视外译质量的必要环节;是丰富学科门类,增强文化自信的必要环节。
“需多主体、多主题、多渠道拓宽译路,使中国影视作品深入国外观众的生活,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文化、优化中国形象助力。”关秀娟说,多方翻译主体应加强项目协同,国家翻译、商业翻译、影迷翻译应形成紧密的主体关系,共同营造中国影视外译生态。针对目标受众丰富影视类型,既要传播中国的主流文化,又要达到观众的期待,尽量满足译入国各方受众需求。
陆香指出,“后疫情时代,影视翻译需在翻译内容、翻译标准和翻译主体等方面做到推陈出新,让翻译内容满足对外传播需求,让翻译批评服务于对外传播效果,让翻译人才转换为对外传播人才,形成良好的翻译生态,让影视翻译成为对外传播的助推器,助力我国的对外传播事业。”
(本报记者 肖人夫 本报通讯员 宋志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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