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通过邮件传送形式签订有效吗(合同可以以传真的方式签订吗)
当事人以传真的形式依法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传真属于签订合同的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生效条件的,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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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以传真的方式签订吗?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邱海峰律师解答:
当事人以传真的形式依法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传真属于签订合同的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生效条件的,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等。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邱海峰律师解析:
传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邱海峰律师简介
拥有法学及计算机双学位,曾担任国企及上市公司法务,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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