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立法图解(网络买卖有法可依)
今天距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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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8月31号经过4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获得表决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号开始实施。在这个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的今天,《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可谓恰到好处,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为,也很好地维护了网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当中,亮点之一就是网络销售平台上的个人网店经营者也需依法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目前,淘宝、京东、微信等电商平台准入门槛低、操作方便等特点导致市场上衍生出近百万的淘宝、微商个人卖家。通过《电子商务法》的设立,大部分个人卖家被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并有法条明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通过法律方式对大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注册登记,由国家统一监督。众多销售方式中微商也被纳入其中,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微信、网络直播等形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经营方式多以熟人介绍、真人代购、价格低廉等特点吸引消费者,但是此类经营方式的准入门槛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人监管,仅通过网络虚拟方式进行交易,缺乏信用保障体系和制约机制。因此本法专门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在本法的监管范围内。
《电子商务法》还对违法法律的商家加大了处罚力度,从而也能看出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监管的力度。
行政处罚力度加大,最高罚款金额可达二百万元 “二百万元”这个数字在新设立的《电子商务法》罚则中连续出现了三次,同时也是此次立法中最惹眼的关键字,这是监管部门可以用来处罚平台经营者的最高罚款金额。另外,禁止“杀熟”、刷单、炒信、删差评、快递员不征求同意不能直接把快递放驿站等等在电子商务法中都有相应的规范。总之,这部法律既是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制约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进一步保障,同时也有利于更好的营造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电子商务法》当中还规范了网约车、顺风车等叫车平台,为公民们的出行提供了保障。在正式实施之时,还利用各种方式为市民进行深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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