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孩子会判给谁(二孩妈背着丈夫和00后同居)
夫妻本应是互相扶持的亲人,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生活中的鸡毛蒜皮最终闹得感情消散,选择离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数。
而在这些感情破裂的案例中,由于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的更是颇多,感情的背叛是绝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
不过出轨的感情案例虽然多见,但出轨毕竟不算犯罪,因为出轨最后把自己送进牢里的可就太少见了。
本文就是这样的奇案。
案情概要
2022年8月,上海法院审理了当地发生的一起奇葩案例,当事人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却背着老公和另一个年轻男性同居生子。
案件的主角女子柯某现年31岁,十年前与劳某相识并很快结为夫妻,进行了合法的婚姻登记,在婚后育有两名孩子。
两人平静的婚姻生活在2017年来到上海打工后发生了改变。
或许是二人感情淡漠,也或许是柯某本就水性杨花,在来到上海不久后,她就和2001年出生的小鲜肉萧某一见钟情,走到了一起。
可怜的是,萧某对柯某已经结婚,并且是两个孩子的妈妈的事实一无所知,只是知道其年纪比自己大一些。
随着时间的推进,两人就像普通情侣一样频繁约会,全然忘记了丈夫劳某的存在。
可纸里毕竟包不住火,2018年中旬,两人的不当关系在马路上被恰巧路过的劳某撞破。
劳某看出老婆柯某似乎与其他男子有了给自己送帽子的可能,但又不舍得与柯某离婚,便强行将柯某送回了老家带孩子。
回到老家后的柯某并未反思自己,反而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无时无刻不思念着情人萧某。
终于在不久之后,柯某对于自己每天家庭主妇的生活再也忍受不了,既不想带两个孩子,也对丈夫逼迫自己回老家的行为不满,选择了偷偷回到上海。
这一次回到上海后,由于柯某是自己偷偷离家,丈夫劳某再也难以找到她,柯某和萧某顺利地旧梦重圆。
这一次,两人不再像之前一样做男女朋友,而是直接搬到了一起生活,对于小区邻居们公开互称夫妻。
这段不正常的关系就此维持了好几年,而在此期间有两件事不得不提。
一是萧某实在年纪太小,根本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因而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同时由于柯某不懂法律,以为自己只要和劳某分家就算离婚了,便并未向萧某具体说过自己的家事。
二是由于两人的关系实在太过罕见,平常举动与正常夫妻无异,附近居民从未怀疑过他们,自然不会闲着没事去举报他们。
而劳某作为丈夫在此期间不知道是不是放弃了,也或许是实在找不到柯某,一直没有再出现在二人的视线中。
但这种怪异又稳定的局面随着柯某与萧某孩子的出生被打破了。
在二人的孩子出生后,两人不得不面对一个重要的问题: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此时才意识到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柯某便主动去寻找丈夫劳某,要求与劳某离婚。
看到多年不见的妻子一见面就要和自己离婚,又和其他男人长期同居甚至有了孩子,劳某这个大冤种丈夫瞬间火冒三丈。
就这样,柯某这次摊牌行动换来了丈夫的报警,她随后被警方带走并被检方正式起诉。
最终今年八月,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眼浅见
本案中柯某的罪名应当说较为少见,是很多被出轨的人想起诉配偶的罪名——重婚罪。
但在实践案例中,想以该罪起诉配偶十次有九次都会失败,因为其认定条件较为苛刻。
刑法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们可以看到这里面包含着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在已经进行过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又和情人再次进行了婚姻登记。
这种情况显然极为少见,甚至于基本不可能,只有早年有少量案例当事人借助各省婚姻系统不互联成功过。
第二种情况则是目前重婚类案件的主要情况,也是本案的认定依据——事实婚姻。
当前很多民众对于事实婚姻有所误解,有的人认为只要两人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还有人认为两人只要有夫妻之实就算事实婚姻。
这显然是将法律上事实婚姻的范围大大夸张了。
实际上,事实婚姻的认定极为严格,一般要求当事人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而且周围民众也认为二人存在夫妻关系。
而在普通的夫妻出轨案件中,第一种和小三登记的情况自不必说,当事人就算有心也是无力。
即便是第二种情况,也是极为少见的。
普通人对于自己出轨的事情曝光唯恐避之不及,根本不想公开,更不想被别人知道。
甚至于即便真的不幸被他人知道了,当事人也和小三继续共同生活,但周围群众将其当作“包养”等不正当关系加以唾弃,反而帮助其脱离了犯罪。
因为这样的话证明群众并没有相信二人有夫妻关系,只是不正当男女关系。在熟人社会中想再伪造一个夫妻关系显然是极难的。
本案之所以能符合以上各种苛刻条件,自然有着其多种特殊的地方。
一者柯某脱离了自己的家乡熟人,来到了上海这种人口流动量极大的国际大都市,使得周边民众很难会怀疑二人的夫妻关系。
二者柯某也确实是想和萧某共同进行婚姻生活,而非一时意乱情迷,因此才会公开非法的夫妻关系,甚至为了孩子主动去找真正的丈夫劳某。
由于涉及当事人隐私,目前尚不知道柯某为何坚定抛夫弃子的原因,但二人毫无夫妻感情是肯定的了。
因此该案最终一码归一码,对柯某的罪名和婚姻先后做出了判决。
柯某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和萧某形成了事实婚姻,属于犯罪,但检察机关念在二人孩子尚小,又已经认罪,便对其处以缓刑,放其回家照顾孩子。
同时,柯某的种种行为证实了她与劳某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实在没有了劝和的必要,当地法院痛快地判决了二人离婚。
而本案中的萧某则因为年纪尚小且全程不知情逃过了一劫。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你认为对柯某及萧某的处理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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