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众人要求处死江青 1980年众人要求处死江青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众望所归地当选为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已经73岁的陈云在会上说:“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我感谢工作会议和中央全会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但是,我的身体情况是很差的。我将尽我的力量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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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

在此前的10年里,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构被完全摧毁,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百姓,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此次中央纪委恢复成立,全国上下对陈云可谓是寄予厚望。

陈云上任以后,首先对中央纪委的人员进行了精心挑选。重建的中央纪委群英荟萃,除陈云担任第一书记外,邓颖超、胡耀邦分别担任第二书记和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王从吾等人担任副书记。其他成员大多数是党龄较长、年龄较大而仍能工作的同志,也有20几名年富力强的中年同志,年龄结构十分合理。

中央纪委成立之初,面临的首要工作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平反冤假错案。截至1979年1月11日,中央纪委恢复成立还不到一个月,就收到写给陈云、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等中央纪委领导和中央纪委的控诉信、申诉信或者建议信6000多件,有些信甚至长达几百页。有人回忆说,当时的情景,真可谓是积案如山,积信如山,忙得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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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和邓颖超

面对沉沉积案,陈云的态度很坚决,他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强调,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把问题放到当时的历史情况中去考察,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此后中央纪委在陈云的领导下,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工作,截至1982年底,全国平反、纠正了大约300万人的冤假错案,给40多万名党员恢复了党籍,给12万多名党员撤销了原给予的处分,解脱了数以千万计无故遭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

另一个首要任务则是审理“两案”。中央纪委成立之初,中央就决定将重新审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简称“两案”)的任务交给中纪委。这项任务的难度也是非常之大,陈云为此专门作出指示:“必须实事求是,查清事实,核实材料,再处理问题,并和本人见面。”

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对江青量刑,许多人主张判处死刑,陈云却力主“不能杀”,他认为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但有人仍坚持党内斗争也可以杀,对此陈云表示:“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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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

最后陈云甚至在会上说:“如果你们坚决要杀,请在会议记录里写上‘陈云同志不同意’。”

在陈云的坚持下,大多数同志接受了他的主张,最后江青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这也充分表现了陈云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和远见卓识。

上世纪80年代初,党在推进改革开放、集中力量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面临着改革开放带来的严峻考验,要同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和以权谋私、损害党群关系的腐败分子作斗争,这一重任自然落在了陈云领导的中央纪委身上。据黄克诚和王鹤寿回忆,中央纪委恢复成立之初,他们到陈云家中请示,中央纪委应该首先抓什么,陈云当即坚定地回答:“抓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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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右二)讲话

为了真正地抓好党风,陈云首先领导中央纪委启动了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是除党章以外的第一部党规党纪,一共有十二条:

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

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其中第十二条是陈云专门指示要求加上去的,因为他认为在即将进行的“四化”建设中,必须造就一大批又红又专的干部队伍,所以他要求共产党的干部必须既懂政治,又懂业务,可谓是高瞻远瞩。

尽管陈云花了大力气整治党风,但在改革开放以后,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有增长的势头。1982年1月5日,中央纪委向中央政治局递交了一份《信访简报》,反映广东一些地方走私活动猖獗,少数领导干部带头走私。如广州市电信局党委书记王维经,自1978年以来,利用职权之便,从港商、港澳同胞及亲属那里套购外汇,购买彩色电视机、收录音机等高档商品,让其爱人先后两次到山东烟台地区倒卖,牟取暴利1.7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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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

陈云看完这份简报后十分生气,他对秘书朱佳木说:“这样搞下去,过不了几年我们就要亡党!告诉王鹤寿同志要严办,要杀几个。杀几个可以挽救一大批,乱世要用重刑,我们解放初期贪污几千元就要枪毙。”

陈云说完以后,仍不放心,又在简报上写了这么几句话:“我主张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

陈云的批示得到了其他中央领导的一致同意,邓小平又在他的批示旁写了8个字:“雷厉风行,抓住不放。”于是全国上下,一场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迅速掀开大幕。

在这场斗争中,陈云排除干扰,支持纪委与政法机关查处了大批案件,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王仲案。

王仲是一名1949年就入党的老党员,从1976年起,他先后担任广东省海丰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等职。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海丰县与港澳海上交通方便,港澳人员来往日益增多,王仲手上的权力大了起来。1979年秋,当地一位广播员为使赴港报告提早获批,给王仲送了一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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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

王仲尝到甜头以后,胆子越来越大,他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捞取钱财。从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8月,王仲利累计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达6.9万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当时一个普通干部100年的工资收入!

王仲案发以后,陈云对此非常重视,先后派出100多人次的工作组调查此案,并派中央纪委副书记王鹤寿亲赴海丰督察。经过调查,王仲的违法违纪材料足足写了4本卷宗!

当时有很多同志找陈云给王仲求情,他们认为王仲是一个老同志,为党做了一些贡献,犯了错误要从轻处理。但陈云坚持说:“在我们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在一个地区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王仲起了一个非常坏的作用,如果不依照党纪国法进行惩处,对我们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对我们的改革开放都是不利的!”

1983年1月17日,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的第一声枪响,昭示着党和政府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坚定决心。

后来苏州评弹团还专门根据“王仲案”创作出了评弹《九龙口》,反映的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弹词是这么写的:

阵阵妖风吹不停,南海之滨不太平。

走私集团多猖獗,其中也有领导人。

……

你是红心光闪闪,刹住走私风,

哪怕路万千,不让妖魔鬼怪舞翩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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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云的领导下,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腐败现象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陈云却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的斗争是长期性的,因此他多次强调:

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工作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

从1978年到1987年,陈云担任了9年的中央纪委第一书记,为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对端正党风、保证改革开放健康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作者简介:帝哥,一位90后上班族,专职写作2年,已在各大自媒体平台发表多篇10万 的爆文。如果你对自媒体、写作、赚钱感兴趣,想每个月都能靠下班时间做副业、兼职,可以搜索关注我的公众号“帝哥说史”,一起探讨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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