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婚的外刊(作为一种悠久的文学传统)
◎苗炜
契诃夫有一个短篇小说叫《厨娘出嫁》,是从一个七岁小男孩的视角写的。家里的厨娘本来过着挺开心的日子,可有一天,家里来了个马车夫,家里人劝厨娘嫁给这个马车夫,说他不喝酒,看着挺稳重,是个好人。厨娘哭着说,我不嫁人。这一家的主人就说,你别说傻话了,到这个岁数,怎么能不嫁人呢。在众人胁迫下,厨娘出嫁了,第二天马车夫来到主人面前说,你们要好好管教厨娘,让她走正道儿,另外,从她的工钱里支出五块钱给我,我要给我的马车换个零件。在小男孩看来,厨娘本来自由自在地活着,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谁也管不着,可是,忽然间平白无故地出来一个陌生人,这个人居然有权管束她的行动,支配她的财产。小男孩感到难过,他觉得年轻的厨娘已经成为人类暴力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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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这个故事很短,不到两千字。当时俄国《民法典》中有规定,女人必须服从丈夫,“在爱慕、尊敬和无限的服从中,与丈夫同居共处。”“要把丈夫视为一家之主,把自己的全部欢愉和关爱都奉献给丈夫。”对女人来说,嫁人是件很可怕的事。
厨娘还算是无产阶级,那布尔乔亚阶层呢?
托马斯·曼有一个长篇小说叫《布登勃洛克一家》,老布家有点儿财产,但家道中落,要把女儿许配给一个有钱人,布登勃洛克夫人对女儿说,我猜你还没有确定对他的感情,但我向你保证,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爱上她的。妈妈热情地说服,爸爸拼命地诱导,女儿明白了,自己身上肩负着家族的责任。她嫁给了其貌不扬的商人,婚礼之后,两人出发去度蜜月,女儿从马车上跳下来,拥抱自己的父亲,在父亲身边耳语,“你现在对我满意了吧。”老布家要通过联姻,确保家族的财务安全,这就是布尔乔亚的务实婚姻。
这两个都是19世纪的故事。当时欧洲的风俗是娘家人要给新娘准备嫁妆,一般来说,嫁妆指的土地、房本、现金、珠宝这些财产类的东西,妆奁指的是衣物、首饰。女孩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就一直在准备妆奁,做床单,做亚麻台布,做裙子做手绢,这些东西做好了就放在嫁妆箱里,箱子还有个名称叫“希望衣柜”。如果你做得不太好,家里要去商店里买,带刺绣的针织物能显示家庭的富裕程度。女婿对嫁妆很看重,这些女婿,也许是正在创业的律师,刚刚开业的医生,野心勃勃的公务员,他是在找爱人吗?他更像是找风险投资,我有大好前途,你的财产交到我手上,我能让它升值。许多男子会刊登征婚广告,非常坦白地表示,我要娶一个家里有商店的女性,入赘的本意就是如此,女性反而成为嫁妆的附属品。
当时的中产阶级,对婚姻的这层现实考虑是心知肚明的,男人追求他们觉得自己应得的财产转让,新娘的家人要是看中了女婿的能力和前景,也会毫无保留地与女婿讨论未来的财务安排。娘家会仔细考察女婿的背景,女婿也会调查娘家的财务状况,当时的媒人肩负着侦探的作用,媒人要熟知婚恋双方的财务状况。在这种情景下,女性是一种动产,先由他们的父亲控制,后来再转移到丈夫的手中。当然,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这种婚姻状况渐渐改变。浪漫主义作家和一些思想先进的贵族大张旗鼓地说,爱情才是婚姻的首要条件,双方相爱,就能冲破世间一切阻隔,财富和地位的悬殊不能阻挠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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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能不能自由恋爱,能不能自己选择结婚的对象,这是一种自由;妇女能不能离婚,这也是一种自由。1857年英国的《婚姻诉讼法》规定,妻子出轨,丈夫不满,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但丈夫通奸,妻子就必须列出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比如残忍、强奸、鸡奸,这样才能提出离婚诉讼。这其实也算是一种进步了,从1700年到1857年,150年的时间,英国只有300起离婚诉讼,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丈夫提出来的。妻子提出离婚,分不到财产,得不到孩子,还要付一大笔诉讼费。那时候的底层平民,还经常干出买卖妻子的行为,对老婆不满意了,五花大绑像卖牲口一样,把老婆拿到市场上给卖掉,这在19世纪是常见的事。
1869年,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就是那位写《论自由》的思想家,又写一本书《妇女的屈从地位》,这是男作家写的最早的一本女性主义著作,穆勒说,男人将自己的生理优势转化为法律权力,被迫服从的女性被绑缚在法律之下,法律一诞生就认同了目前的男女关系,对女性地位的改善没有任何帮助。穆勒说,丈夫通过婚姻法掌握了对妻子的操控权,尤其是财产权的操控。妻子的一切都是丈夫的,夫妻二人被称为“法律上的一个人”,但是丈夫的一切并不是妻子的。所以,妻子的待遇甚至还不如奴隶,因为奴隶还能休息。我们知道,革命导师恩格斯终身未娶,恩格斯说过一句话,大意是,妻子就是合法的娼妓,妻子不过是把卖淫的时间都给了丈夫。时过境迁,这些话现在听起来有点儿刺耳,但在当年的语境下,这都是在为女性的屈从地位鸣不平。
处于屈从地位的女子,经常会听到一句话是“这都是为了你好”,这句话就是在行使权力,仁慈的父母会对女儿这样说,丈夫会对妻子这样说,主人也会对仆从这样说,我决定什么是对你好的,我对你有支配权。这句看似温情的话,暗含着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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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把时间再往前推一下,看看两百年前的小说。《傲慢与偏见》,很多人最早看外国小说,就是从这本书看起的。这本书看起来是讲怎么谈恋爱的,实际上讲的是婚姻和财产的问题。这本书开头第一句话是,“这是一条公理,一位有钱的单身汉,必然想要拥有一位太太”。我们说,英国人喜欢反讽,说出来的话未必是表面上的意思,这句话就是反讽。班内特一家有五个闺女,班内特太太整天为女儿的婚事发愁,所以,她坚信,有钱的单身汉必然想要一位太太,实则不然,是班内特太太总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有钱人。
为什么呢?按照当时英国的长子继承制度,班内特家的地产必须由男丁来继承,家里没有男丁,班内特先生的侄子柯林斯就可以继承地产,田地能给这一家人每年两千镑的收入。所以,对班内特一家来说,女儿的婚姻是头等大事。这种继承法一直到1925年才废除,所以我们看《唐顿庄园》,爵爷一家还是面临这样的问题。没有一个好女婿,你的地产就归表侄子了。
请注意,简·奥斯汀的小说,写的都是中上阶层的故事,狄更斯的小说写的才是底层人民。奥斯汀就出生在一个还算是富裕的中上人家。一般来说,这些女孩,年轻时跟着富裕的爸爸住在大宅子里,过着舒适的生活。一旦爸爸死了,家里的不动产都被大哥继承了,她可能就要搬到镇子上一个简陋的住处,有个女佣,她会有一笔遗产,每年靠利息过日子,她的哥哥可能会时不时给她一笔钱,但从哥哥的角度出发,这妹妹要是嫁不出去,实在是个累赘。所以“老处女”“老姑娘”这些词,都是带有恶意的,“剩女”这词也是如此。
1805年,简·奥斯汀的爸爸去世之后,她的情况基本如此。她一生单身,从未嫁人。她后来有一本小说叫《爱玛》,爱玛的女友听说爱玛不想结婚,说你会变成老处女的,那真是太可怕了。爱玛回答说,别担心,我不会成为一个贫穷的老处女。人穷,过独身生活才被大家看不起!收入很少的单身女人肯定是一个又可笑又讨厌的老处女,是小伙子和姑娘们肆意嘲笑的对象。可是有钱的单身女人总是受到尊敬的,可以同任何人一样通情达理,受人欢迎!
这是小说中的话,简·奥斯汀自己也是这么想的。她给侄女写过一封信,信中说,贫穷的单身女人会陷入可怕的境况,这是女人应该选择结婚的理由。她还给侄女写过另一封信,其中说,只要不过早成为母亲,你会在体能上,精神上,体形上和面容上都保持年轻。这都是两百年前的话,但放在今天也是金玉良言。
简·奥斯汀还写过一本小说叫《理智与情感》,里面谈到婚礼,婚礼是富裕阶层炫耀自己的机会。大家都关心,婚礼的马车是在哪一家店做的,画像是请哪一位画家画的,新娘穿的礼服是哪儿做的。这三大问题,换成今天就是,婚礼用车是劳斯莱斯吗?拍婚纱照了吗?是在马尔代夫还是在塔希提拍的婚纱照?新娘的婚纱是什么牌子的啊?从那时起,新娘和伴娘穿白色礼服,就成了惯例。
不过,那年头还有一种婚礼叫“罩衫婚礼”,新娘只穿一件无袖连衣裙,或者穿一件罩衫,或者就披着一个床单,什么意思呢?新娘在婚礼上显示,我没有财物,没有衣服,我的债务跟新郎无关。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寡妇再嫁的时候,前任死了,寡妇可能还有债务,她再嫁人,丈夫不能再帮着她还前任留下的债。还有另一种情况,新娘要借此来表示,新郎可能有债务,但新郎不能用我的私人财产来还债。“罩衫婚礼”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反正教区的牧师要是主持了“罩衫婚礼”,也就认可债务的划分。这种罩衫婚礼,算是区分了什么叫婚前债务。
说起来这都是两百年前的事,浪漫情怀的逐渐养成,妇女对教育的渴望,女性职业生涯的实现,都让自由婚配的可能性加大。从19世纪开始,不太富裕不太高傲的布尔乔亚阶层更尊重婚姻自由,而那些保守的上层资产阶级家族、富裕的暴发户,更倾向于把婚姻当成一种交易。纯粹为爱情而结婚,看起来是一种潮流,但形形色色的婚姻动机还是复杂纠结的。当年有一条非常重要的爱情格言——不能为金钱而结婚,但结婚不能没有钱。
这种婚姻问题上的拧巴,在今天也依旧存在,一方面我们说,爱情万岁,一方面我们说,门当户对;一方面我们说,一个人挣钱一个人花,这样最自由,另一方面我们谈婚论嫁的时候,也要看看房本上写的是谁的名字。
爱情是一种巨大的力量,爱情也有一个巨大的对手,那就是财产。今天爱一个明天不爱了,这件事大家可以坦然接受,但因为婚姻造成财产损失,造成金钱利益上的损失,却还是我们对婚姻的恐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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