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认为证明灵魂不朽很必要吗 人的本质是什么
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为大家介绍哲学家罗素的经典代表作《哲学问题》这本书,前面一期视频,我们论证了现象与实在的问题。我们通常认为现实的物理世界是实在的,桌子、杯子、山川河流、日月星辰都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但实际上,我们只能通过颜色、形状、大小、声音等等感觉材料,来获得对事物的感觉。或者说,我们认为事物是实在的,只是通过获得的感觉材料,来推测有外在的客体,是独立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
那今天我们再更进一步,来聊聊自我,如果外在的事物不存在,那自我还存在吗?显然这是一个问题。关于自我,一方面是作为物质实在的自我,一个是作为精神或者思维实在的自我,对于这两个自我,哲学家笛卡尔和大卫·休谟提出过质疑。
我们分开来聊,关于自我的物质性存在,近代西方哲学之父笛卡尔早在17世纪就提出了质疑,笛卡尔采用了普遍的怀疑法,把那些无法确认为真的事物,都予以否认,比如外在的事物,甚至是我们自己,在做梦的时候,我们能看到了很多事物,但它们其实并不存在,所以这些都需要被排除,怀疑到最后,笛卡尔只能确定,那个正在思维的东西是确定存在的。因为你不能说,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东西正在思维,因此,有一个思维是必定存在的。所以,比笛卡尔提出了著名的“我思故我在”,找到了那个无法怀疑的东西,就是思维。笛卡尔认为,思维的自我是确定存在的。
但真的是这样吗?人和桌子是完全不一样的,桌子不会生长变化,但人可以。我们是如何确定昨天的你和今天的你,是同一个人的呢?这个问题其实曾经困扰了很多哲学家,显然一个人的外在的自我,不足以证明是同一个人,1岁的你和60岁的你,形体上是完全不一样,那是什么导致了,我们还是认为1岁时候的你,和60岁时候的你是同一个人呢?最合理的答案就是:自我。就像我们认为桌子有一个永恒的、固定不变的本质一样,每个人都存在一个独立的自我。我们所有的感觉、经验、知识、情感都是依附于这个自我而存在的,就像一张桌子有确定的颜色、形状、触觉等等一样。
但真的有这样一个自我存在吗?怀疑主义哲学家休谟,提出了质疑。他说:“当我直接去体会所谓的‘自我’的时候,我总是碰到这个或那个感觉,比如冷或热、明亮或阴暗、爱或恨、苦或乐等等,我总不能抓住一个没有感觉的、纯粹的我自己,并且除了感觉之外,我什么都观察不到。”。
所以,休谟得出结论:自我就是一束知觉。自我就像一捆稻草一样,看起来像一捆稻草,你把它拆解之后,就发现里面都是稻草,并没有所谓的同一的、单纯的一个自我,作为这一捆稻草的一个基础。换句话说,自我只是一群感觉的聚合。这其实和一开始贝克莱得出的“存在即是被感知”是类似的,我们既无法确定外在客体的实在性,也无法确定内在自我的实在性。那这就非常奇怪了,明明有自我和世界都是存在的呀,为什么都是幻象呢?
罗素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说,必须承认,我们永远都不能证明在我们自身之外和我们经验之外的那些事物的存在。世界是由我自己、我的思想、感情和感觉所组成的,其余一切都是幻象,这种假设并没有什么逻辑上的谬误。但另外一方面,人并不是靠逻辑论证来相信,有一个独立的外在世界存在的,而是靠本能,或者说本能信仰,我们本能地相信我们的感觉材料就是外在事物本身,我们不会对此产生任何怀疑。我们面前的桌子,手里的手机,窗外的景色,我们不会怀疑它们的真实性,这是出于一种本能,而不是出于理性。
不仅仅认为世界和自我的存在是一种本能,而且人类一切知识都必须根据我们的本能信仰才能建立起来,就像休谟认为,我们知识来自于对经验的归纳,这种归纳来自于因果本能。但休谟同样也指出,因果关系是不存在的,外在的世界只存在独立的事实,而不存在客观的因果关系,过去过去几万,人们都观察到太阳从东方升起,但并不意味着明天太阳必然从东方升起,“太阳”,“从东方升起”,这两个事实之间并没有任何必然的因果关系,只是人们对过去经验的归纳和总结,但归纳法活动的知识只能有或然性,不可能产生必然性。
换句话说,因果关系也只是一种本能信仰,罗素认为,在我们的本能信仰里面,有些信仰比起其他来更有力和重要些。同时,其中很多信仰由于习惯和联想又和其他信仰纠缠在一起,或许某些信仰并非本能的,但它们如果不相互抵触的话,它们就可以构成一个和谐的体系,这就是我们所有的知识体系,而这一切都源自一种本能的信仰,这种本能信仰让我们依然认为,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眼前的一切是真实的,太阳明天也会从东方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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