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一个地级市(吉林省的一个地级市)
在吉林省的东南部,有一座城市叫做梅河口市,它是通化市代管的县级市。梅河口市地处长白山的西麓,辉发河的上游地区,属于松辽平原和长白山地区的过渡区域。东面和辉南县相邻,南面和柳河县毗邻,西南面和辽宁省的清原县接壤,北面则是和磐石市相邻。梅河口市辖区总面积大概两千多平方公里,总人口六十多万。
现在的梅河口市虽然是一个县级市,但是它曾经也是一个地级市,只不过地级市存在的时间太短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被撤销,从地级市降级为县级市。那么梅河口市为什么会被降级呢?在说这个原因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看梅河口市的历史沿革。
梅河口这个地方早在5000年前就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在它的境内发现过很多古代遗址。在商周时期,这里属于肃慎部。战国时期,这里属于秽发部。到了秦朝,实行郡县制以后,这里属于辽东郡。
从汉代一直到西晋时期,这里都是隶属于玄菟郡管辖。到了唐代,这里隶属于安东都护府管辖,在公元698年的时候,又归属于渤海国的长岭府管辖。
到了宋代,这里又隶属于咸平路,也就是现在的开原管辖。到了元代,这里属于咸平府管辖。
明朝的时候,梅河口隶属于当时的奴儿干都司海西女真渚冬河卫地管辖。后来又隶属于辉发和哈达两部管辖。在公元1607年时候,辉发部被努尔哈赤灭亡,梅河口也就归属了建州女真努尔哈赤部管辖。到了清朝,先是在这里设置了鲜围场。梅河口这个地方也就成立禁地,一直到了公元1878年的时候才开始解禁。解禁后,在公元1879年,这这里设置了围场总督衙门。在1880年的时候,又设置了海龙抚民厅,隶属于当时的奉天府管辖。后来又将海龙厅升级为海龙府。
到了民国时期,在1913年,将海龙府改成了海龙县。后来这里又隶属于六八石警区,在1936年的时候设置了梅河口村,1937年又改成了梅河口街。1947年的时候,海龙县解放,设立了梅河口区。后来将海龙县又先后划归了辽北省第三地委、辽东省、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理。
建国以后,在1954年的时候,将海龙县划给了吉林省管辖。到了 1985年,海龙县被撤销,成立了梅河口市,这个时候的梅河口市是一个地级市。到了1986年,又将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由通化市代管。
至于梅河口市被降为县级市的原因,则是因为我国资源型城市的整合。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前比较重要的依赖于资源发展的城市在这个时候进行了调整,梅河口市作为一个传统的资源型城市也就在这个时候被整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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