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暂缓申报工会经费(刚刚收到一笔退税)

会计小王最近查询对公账户银行流水时发现有一笔和工会经费有关的退款,但自己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不禁产生了疑问:现在一般纳税人也能享受工会经费减免优惠了吗?享受的时间范围是多久?减免还需要申报吗?

今天就针对会计小王的疑惑和大家分享下工会经费最新的优惠政策。

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规定

享受主体: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对苏工办〔2019〕73号文件规定范围外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

实施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政策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苏工办〔2020〕22号)

政策理解: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之前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优惠对象主要针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次优惠主体范围上进行了扩大。

一些企业在税务划分上属于一般纳税人,他们在苏工办〔2020〕22号优惠政策出台之前是要正常征收工会经费,不享受返还或免缴的优惠。

但根据这项通知如果他们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段期间内正常申报缴纳好款项,后续就可以收到全额返还的款项。

一般纳税人工会经费申报表填写

填写的方式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接下来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通用申报-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工会经费)申报

一般纳税人可以暂缓申报工会经费(刚刚收到一笔退税)(1)

打开申报表正确填写计征依据后,在第八列选择本期是否适用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否”后系统自动算出需要缴费的金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暂缓申报工会经费(刚刚收到一笔退税)(2)

好啦,今天关于会计小王的疑惑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下次银行账户再收到关于工会经费的返还就不用担心是错退的了。

一般纳税人可以暂缓申报工会经费(刚刚收到一笔退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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