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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存货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具体来讲,企业的存货包括:
  1. 原材料: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其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 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
  3.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完成全部生产加工过程,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 产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成品。
  5. 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6. 周转材料:指企业持有的、能够多次使用,价值逐渐转移但实物形态保持不变,并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周转使用的材料。
存货的确认条件:
  1.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存货的成本包括:

1⃣️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等。

发出存货的计量:

1⃣️实际成本法

  •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一致,存货发出时,逐一辨认库存商品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的实际单位成本,作为该批存货发出时的实际成本。
  •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入的存货先发出,对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入库存货的先后次序的相应实际单价进行计算的一种方法。
  •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其计算公式为:

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 本月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 本月收入存货数量)

发出存货成本=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 本月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实际成本

  •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在每次收入存货后,立即根据当时现有的存货数量和总计成本计算新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每次发出存货,按当时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和发出数量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存货平均单位成本=(本次收货前结存存货实际成本 本次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次收货前结存存货数量 本次收入存货数量)

2⃣️计划成本法:是将存货的收入、发出均采用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进行核算,同时设置成本差异核算科目,专门核算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差额的确认、分摊,期末再通过差异分摊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的一种方法。

实际成本法下外购原材料的核算:

1⃣️单货同到:是指采购材料的结算凭证、发票账单等与材料同时到达企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在收到结算凭证并且材料验收入库后

| 借:原材料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应付账款

2⃣️单到货未到:是指采购材料的结算凭证、发票账单等已经到达企业,但材料尚未运达企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根据收到的结算凭证、发票账单等凭证上注明的材料价款和增值税款

| 支付货款时:

| 借:在途物资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 收到材料时:

| 借:原材料

| 贷:在途物资

3⃣️货到单未到:这种情况下企业购入的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如果企业在月末尚未收到结算凭证,一般需要按材料的暂估价值

| 材料验收入库时:

| 借:原材料

|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 下月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收到材料的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 借:原材料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银行存款

4⃣️预付款外购原材料

| 预付货款时:

| 借:预付账款

| 贷:银行存款

| 材料验收入库时:

| 借:原材料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预付账款

| 补付货款时:

| 借:预付账款

| 贷:银行存款

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原材料是指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主要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燃料和包装材料等。

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企业提供原材料及其主要材料,通过支付加工费,由受托加工单位按合同要求为企业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建筑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使用的材料等。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1. 一次摊销法:即一次转销法或一次记入法。采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摊入成本费用。
  2. 五五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
包装物核算内容:
  1. 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并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生产成本
  2. 随同产品出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销售费用
  3.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他业务成本
  4. 出租或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
存货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1. 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管理费用
  2.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缺或毁损——管理费用
  3. 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毁损——营业外支出
期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
  1. 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 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 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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