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橙优品利息35.95%(砍头息套保费马甲)

6月11日,是安平(化名)在新橙优品上借款的第3期还款日,即便是最后一次还款,安平仍旧心有不甘:“借个款怎么就‘被保险’了?”安平的经历反映的是现金贷砍头息的又一次“变种”,曾经屡次被监管点名的现金贷砍头息正以不断“变换马甲”的方式继续活跃在市场上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一家名为“新橙优品”的平台通过在借款人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保费的形式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实际年利率远超监管红线在分析人士看来,收取保费实际上是平台规避“砍头息违规”的一种手段,在砍头息“变种”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如何识破并遏制各种高利借贷“障眼法”,需要引起监管以及各个市场参与者的重视 ,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新橙优品利息35.95%?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新橙优品利息35.95%(砍头息套保费马甲)

新橙优品利息35.95%

6月11日,是安平(化名)在新橙优品上借款的第3期还款日,即便是最后一次还款,安平仍旧心有不甘:“借个款怎么就‘被保险’了?”安平的经历反映的是现金贷砍头息的又一次“变种”,曾经屡次被监管点名的现金贷砍头息正以不断“变换马甲”的方式继续活跃在市场上。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一家名为“新橙优品”的平台通过在借款人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保费的形式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实际年利率远超监管红线。在分析人士看来,收取保费实际上是平台规避“砍头息违规”的一种手段,在砍头息“变种”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如何识破并遏制各种高利借贷“障眼法”,需要引起监管以及各个市场参与者的重视。

年化利率超200%

近期一家名为“新橙优品”的产品在聚投诉中的投诉帖激增,截至6月11日,针对该平台的投诉量达1497个,投诉解决率为38.68%。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高利贷、砍头息、捆绑扣除保险费用”等。从用户的反馈上看,新橙优品除了实际还款利息高于App页面显示利息外,还以保险费用的名义变相收取砍头息,借款人综合年化利率远超监管红线。

北京商报记者在该平台注册借款时发现,该平台借款前需要提交一系列认证,包括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个人信息、手机实名、芝麻信用等,其中实名认证明确申请人年龄范围需要在22-50周岁,个人信息的填写中必填项则包括了学历、婚姻状况、详细居住地址、行业类别、工作地址、单位电话等详细信息,在此过程中,必须授权平台访问通讯录才可以进行进一步认证,记者在提交了上述信息后,显示两个小时完成审核,但最终未能成功下款。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从借款额度上看,该平台的借款分为有信用卡和无信用卡两种,有信用卡授信额度在3000-5万元,无信用卡额度为3000元。记者在尝试借款时发现,输入3000元借款金额,App页面显示,在分3个月期还款情况下,每期还款试算为1057.19元。另外,申请借钱下方小字还标注了申请借款赠送最高100万元出行意外保险。

从表面上看,如果按上述试算进行预估利率,以IRR公式计算,平台年利率为33.96%。但事实似乎没有这么简单。

6月11日,是安平在新橙优品上借款的第3期还款日,即便是最后1次还款,安平仍旧心有不甘。

与北京商报记者在借款前看到的“皮毛”不同,在安平向记者展示的借款截图中显示,今年3月11日,安平在新橙优品上借款3000元,到手金额却只有2540.79元,分3期还清,每期需还款1163.44元。以IRR公式计算,安平在该平台上的综合借款年利率高达212.71%,远高于监管界定的36%红线。

“前两期都按时还款,最近看到了一些投诉贴,算了算自己的利息,觉得被坑了好多。” 如今的安平正在还款和拒还的抉择中徘徊。

无独有偶,在另一位借款人马强(化名)给记者展示的借款截图里同样显示了平台实际放款金额为2540.79元,但依旧是在分3期还款的情况下,马强的借款利息相比安平更高,每期应还1253.44元。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聚投诉上,多数借款人描述的情况与安平和马强类似,大多初始借款3000元,实际到手2200-2600元不等,而同样分3期还款的情况下,每期还款金额介乎1100-1300元之间。

保费还是砍头息

如此高的借款利率,新橙优品是如何规避监管风险的?借款人到手金额里扣除的上百元是什么费用?又流向何方?

记者注意到,“未经允许强制扣除保险费来放款”,恐怕是构成新橙优品高利率以及让多位借款人在被扣款后坦然失色又陷入被动的主要原因。

安平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下款成功后账户里又被直接扣除了444元的保险费用,但自己并不知道是因何收费、险种以及哪家公司承保等关键信息。

安平询问客服扣款原因时,其回复称,“因为您综合授信较低,金融机构要求您购买一份综合保险来提高信用分,才能申请下来该笔贷款,保费由保险代理公司收取”。当问及是哪家保险代理公司时,客服并未回复,不过安平向记者出具的扣款截图中交易场所显示为“前海新流大数据保险代理”。

“借款时并无特别说明保险管理费,怎么就‘被保险’了。”此后,安平通过客服获得了自己的保单号,随即向记者展示的一份来自某保险公司的保单里显示了上述“保险费用”的去向——444份共计444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不过保险期限仅为3月16日-4月16日1个月时间。

事实上,新橙优品App中对于收取保费的事项虽然比较隐晦,但倘若仔细查找还是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北京商报记者在注册时发现,在新橙分期注册协议中其实对保险字样已经有了初步提及,其中提到新橙平台将为您的借款、还款或保险产品的投保等交易提供服务,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相关文件或新橙平台页面的相关规则等收取必要的服务或管理费用或保费。

就保费扣除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以借款人的身份咨询在线客服被告知,保费是从借款人申请额度中一次性扣除的,之后不会再有任何费用,具体保费内容需要在审核通过之后确认要款的界面有显示。

“形式上是买保险,实质上还是砍头息。”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嘉宁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收取保费实际上是平台规避“砍头息违规”的一种手段。理论上,将砍头息转化成保费,成为借款人“自愿”购买的履约保证保险的保费,确实可以规避“砍头息违规”问题,而达到砍头息的效果。“这是保险制度上的空子,但这样做,至少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也没毛病。” 陈嘉宁如是说。

值得一提的是,另一个能够证明借款人与平台方纠纷孰是孰非的关键,借款合同却在借款人成功下款后“藏形匿影”。“借款合同这么重要的东西在放款后要查阅时居然找不到。”在6月10日,安平借款到期的前一日,他最新一次向客服索要借款合同时,客服的回应显示:借款合同会在7-15个工作日发送到他的邮箱。

“变种”风险需警惕

据了解,新橙优品是由新橙分期升级而来,在新橙优品App介绍上提到,新橙优品由晋中龙信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和新流大数据科技公司共同运营,是定位于专注消费分期与保险分期的互联网科技平台。

天眼查信息显示,新橙优品的知识产权归新流大数据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流大数据”)所有,新流大数据2018年1月获得1.2亿元A轮融资,由软银中国资本、人保创投基金、奇虎360等多家机构联合投资。新流大数据的股东包括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君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人保(苏州)科技保险创业投资企业、共青城中财奇虎金控二期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流大数据旗下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名为新流保险代理(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前海新流大数据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极有可能就是在前文客服提及的收取借款人保费的保险代理公司。

另外,新橙优品App界面显示,新橙优品已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逾期上央行征信。不过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并未明确所谓的持牌金融机构为何种机构,经营范围和资质有哪些。持牌金融机构有相关的资质,不代表平台也具备相关的资质,可以再次向合作单位提供相应的授权或许可。如果借款人产生逾期,需要履行相应的合法程序才可能纳入相应的失信名单。

针对借款人投诉的高额利息、扣除保费以及平台相关资质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新橙优品进行询问,客服人员表示,平台不存在砍头息高利贷行为,公司合作方有很多,不能告知准确的合作方是谁,对于公司的放款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合作方等也表示不清楚,当记者表示想要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进一步采访后,客服人员称并无联系方式及相关邮箱。

陈嘉宁指出,金融的本质是风险定价,利率高是因为借款人的资质和风险决定的。放贷需要用较高的利率覆盖相应信用风险,在法律上有年化24%和36%两条年化借款利率红线作为参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本次新橙优品和借款人的纠纷可以发现,平台在下款时一次性扣除保险费的行为尚存规避监管的嫌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今年3月向相关会员单位发布《关于开展高息现金贷等业务自查整改的通知》中也明确各会员机构及所合作机构均应依法合规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不得提供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借贷及借贷撮合业务,不得从借贷本金中以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的方式直接或变相收取砍头息。

事实上,各种借款人的“救急”需求为现金贷平台酝酿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正因为风险定价问题平台方同样需要承担很大的成本,为了谋求更多利益,也成为小额短期的现金贷产品屡屡突破监管红线的原因之一。在利率和综合资金成本的矛盾之下,如何针对需求,探索适合短期小额现金贷的借款利率,突破各种“管理费”的“障眼法”也是监管需要注意的问题。陈嘉宁还建议,对于现金贷的监管可以采取牌照化、产品报备、交易定期上报等方式。

另外,对于借款人而言,没有认真查阅借款合同便急于申请下款为众多借款人的借款历程埋下了隐患,为了避免陷入无谓的争端,除了要仔细了解借款合同之外,借款人还需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在正规平台上根据自身偿付能力理性借贷。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马嫡/文 宋媛媛/漫画

(责任编辑:张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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