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清朝历任县令(夏都志禹县今日禹州)

禹州市清朝历任县令(夏都志禹县今日禹州)(1)

1912年1月至1948年1月,处于民国时期的禹县,经历36任县长,他们的功德政绩如何,即日起,本平台陆续介绍,敬请关注。

文丨杨玉润

第一任

王锡龄(1912年元月—10月)

王锡龄,字与三,汲县人,清末举人出身。民国元年3月受河南督都、省长张镇芳委派署理禹州知州。(禹州至1913年才改为禹县,故称知州)。

清帝宣布退位后,北洋军阀袁世凯宣布“拥护共和”,以窃取“辛亥革命”之成果。他知道河南地位重要,便派他的表弟张镇芳任河南督都。清末的史治,是卖官鬻爵。卖的价码,是用“平余”来衡量的。各州县的农业税赋,上交省库是用的银两,而征收时收的是制钱、铜元。上交时,把铜钱兑成银两,有盈余,其余额称为“平余”。这“平余”是知州的公开贪污项目。禹州的农业税是春秋两次征收,清末河南省督往往把禹州职缺一年分成两次出卖。省督张镇芳是继承清末的卖官办法,所以禹州的官史多数的任期为几个月时间。王锡龄的任期也是几个月,于1912年10月离职。

王锡龄到职后,面临清末的旧机构,不适合当时形势,如学官教谕和训导两人,只会核查秀才、童生的文章,而对办学堂、学科学,则一门不通。王锡龄就另设机构,成立了劝学所,由曾去日本巢鸭留过学的王棽林负责,推行办学堂工作。继承清末的颍滨经舍,开办了高级小学一所,初级小学数所。行政区划,仍采用清末的十里百甲制。

第二任

陈善琛(1912年12月—1913年4月)

陈善琛,字粤生,信阳人,民国元月11月署理禹州知州。于民国2年(1913)4月离职。

清制知州、知县实缺一任为三年,为额定之官职,要正式任命,即拜官授职为“除”,即实授。而代理暂任或试充官职为署理。而民国期间的新县长职位,因上任任期未满,新来者都是暂任或买任,不是圆任出缺而实授之职。故都是署理。陈善琛也是买任,署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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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孙帅

来源:禹州市三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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