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与长江流域什么相适应(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
光明日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刘华东)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对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作出相应规定,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长江保护法与长江流域什么相适应?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长江保护法与长江流域什么相适应
光明日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刘华东)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对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作出相应规定。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流域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规范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27日02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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