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三十三章讲解(54.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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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问篇第三十三章讲解
54. “夷”、“希”、“微”三者为何“不可致诘”?
《道德经》第十四章开头部分是“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此三者”为何“不可致诘”?先看古人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视之不见名曰夷’,无色曰夷。言一无采色,不可得视而见之。‘听之不闻名曰希’,无声曰希。言一无音声,不可得听而闻之。‘搏之不得名曰微’,无形曰微。言一无形体,不可搏持而得之。‘此三者不可致诘’,三者,谓夷、希、微也。不可致诘者,夫无色、无声、无形,口不能言,书不能传,当受之以静,求之以神,不可诘问而得之也。‘故混而为一’,混,合也。故合于三名之而为一。”他说“不可致诘”的原因是“无色、无声、无形”,得到就行,不问来路。
王弼注:“无状无象,无声无响,故能无所不通,无所不往,不得而知,更以我耳、目、体不知为名,故不可致诘,混而为一也。”没说清楚为什么不可致诘。看现代名人的解释:
余秋雨翻译:“看它看不见,叫‘夷’;听它听不见,叫‘希’;摸它摸不着,叫‘微’。这三方面,都混而为一,无可追究。”(余秋雨:《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47页。)他说“不可致诘”是因为“这三方面,都混而为一,无可追究。”
陈鼓应引述:“这些都是形容道为我们感官所无从认识的,它超越了人类一切感觉知觉的作用。难怪老子会说它不可思议(‘不可致诘’)。”(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28页。)他的解释比较合理。
刘笑敢说:“‘三者’当指‘夷’、‘希’、‘微’,都是感官无法把握的特点,因此,是‘不可致诘’,即无法究根问底。”(刘笑敢:《老子古今》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85页。)说得有理。
“视之不见,名曰夷”。视而不见,为什么叫做“夷”呢?夷,主要是平坦的意思。平坦开阔,一望无际,也就“视而不见”了。视而不见可引申为无色。
“听之不闻,名曰希”。听之不闻,为什么叫做“希”?希,主要是希少,希罕,希望的意思。在这里应该是希罕,意为听不到任何声音,亦即无声。
“搏之不得,名曰微”。这句好理解。搏,主要是搏斗、搏动之意,也还有捕捉、触摸的意思。微,就是轻微,细微,微微。细微的东西就像空气,怎么能捕足得到呢?所以是无形。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无色,无声又无形的东西没有必要去深究它,而且它们原本就是混为一体的东西,也就是“道”。道“不可致诘”。“致”,意为细致、周密、精微;“诘”,读jié。《说文》:“诘,问也。”本义是询问、追问的意思。“致诘”就是不要过分追问,不要打破砂锅问到底。“道”是说不清、道不白的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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