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居住权规则评析(秒懂民法典谁)

来源: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转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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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居住权规则评析(秒懂民法典谁)(1)

民法典居住权规则评析(秒懂民法典谁)(2)

老人董某峰去世

通过遗嘱

将名下房屋赠送弟弟董某军

并为自己配偶邱某光

登记居住权

可没想到

房屋竟被董某军挂到网上售卖

邱某光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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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居住权规则评析(秒懂民法典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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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居住权规则评析(秒懂民法典谁)(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居住权规则评析(秒懂民法典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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