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属于一辈子的事吗(纹身能不能定义一个人的好坏)
纹身不能定义一个人的好坏,但能定义一个人是否傻x。
萧峰哧哧几声响,撕开衣襟,毛茸茸的胸膛上,赫然刻着一只青郁郁的狼头。这样更增豪气。
鲁达史进燕青,都有满身花绣,这样更像好汉。
琼瑶阿姨笔下的杜芊芊,为了爱情,胸前烙了一枝梅花(梅花烙)。这样更增娇艳。
某些国际巨星,纹身是一种锦上添花的装饰物,比如泰森、贝克汉姆、梅西。纹身不能定义他们,相反,他们定义着纹身。
洪兴浩南哥那张英俊的脸,配上身上的双龙戏珠,更加酷帅。也是特殊职业的特殊要求,同时,做代课老师的时候还能震慑一下调皮捣蛋的学生。
郭德纲胸前的两条带鱼,和背上的蜡笔小新,是为了扮黑社会收保护费然后被人打。
“我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是为了被唐伯虎开门杀。
其余凡俗平庸之辈,也就是咱们普通人,纹身是一种正常合理喜好,就像穿衣服一样,无关好坏。
相信你知道我说得是哪种人,没错,就是前几年持刀砍人然后被反杀的昆山龙哥这类角色。
为了彰显纹身的存在,他们在夏天不穿上衣。如果是光头,如果头上恰好有一道刀疤,刀疤从头顶斜斜地直贯而下,穿过太阳穴,穿过脸颊,直通下巴。那会更增胆气、霸气和痞气。
他们脖子手腕脚腕只要能挂链子的地方都挂满各色链子,走起路来叮当乱响,闪闪发光,好似走街串巷的打铁匠。
胯下摩托车是本田王,马达声音震天响,后座的妹子黑皮裙,大白腿,五颜六色的长发风里扬,一路呼啸,一路浓烟滚滚,路人纷纷驻足观望。
他们一言不合就拔刀,打完人转身就走,绝不回头,就像古龙小说里的冷血杀手。
面对那些不胜仰慕的小弟们,他们最喜欢讲自己流血不流泪的故事,讲什么是砍,什么是捅。
如果小弟们中间有大专学历的,他们还喜欢对这样的小弟讲自己坐牢的故事,讲读书无用,讲十年寒窗不如三年铁窗,脸上掩不住的自豪之色。
当然我们不能做丈八的灯台,照见别人照不见自己。其实很多人和欺软怕硬的混混并没什么两样,挣了点钱就对温饱线上挣扎的人嗤之以鼻,升了点职就对别人颐指气使。
对下属有多么的傲慢无礼,对上级就有多么的卑躬屈膝。对弱者有怎样的飞扬跋扈,对强者就有怎样的摇尾乞怜。对穷人如何俯视,对富人就如何仰视。
然而真的猛士,并不靠花里胡哨的纹身,也没有绚丽张扬的服饰,更没有暴戾恣睢的姿态。
相反,真的猛士很低调,隐藏的很深,在小事小非面前谦恭有礼,在大是大非面前奋不顾身。他们杀起人来惊天动地,冷酷的令人胆寒,爱起人来如春风拂面,温暖的足以融化冰川。
真的猛士,在老港片里的有个固定套路,黑道英雄在乱枪混战中瞥见一个小女孩捂着耳朵瑟缩在墙角哭泣,他们奋不顾身,就地打个滚穿过火线,抱起她放在安全地带,然后回转身,用衣袖擦擦血,继续战斗。
他们“言必信,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
苏轼说: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秦汉之际的张良就是如此,司马迁说,张良虽然身材魁梧,面容却像个大姑娘。张良说,我虽然看起来有点娘,可我曾经刺杀过秦始皇,也曾经和颜悦色地为一个素不相识的惫赖老头提鞋。
韩信也是如此,曾经受过小混混的胯下之辱,他当时完全可以把小混混一刀捅死,可是他忍了,因为要留着自己的有用之身,日后统领千军万马。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和小混混拼命,是匹夫之勇,韩信当然不会干这种事。
这类人还有很多,比如敢于威胁秦王的蔺相如,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荆轲,士为知己者死的豫让,被诛十族的方孝孺,惊世骇俗的逗逼金圣叹,横刀向天笑的谭嗣同,意映卿卿如晤的林觉民……
其实,同这些仁人志士和古圣先贤比起来,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蝼蚁一般的存在,也是蝼蚁一般的生生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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