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一名男子(湖南两男子被以)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两男子被以披麻戴孝维权为由被拘留,法院判决警方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警方随后撤销了行政处罚,此事引起社会热议。

据当事人胡先生所述,2021年5月,他和另一位业主周先生在向当地住建局反映房屋质量问题时,被住建局工作人员以“披麻戴孝维权”为由报警,随后被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据6月7日封面新闻)

回溯这一整个案件,无论是宁乡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陈某和办公室主任谭某报警的事由,还是警方之后做出的处罚决定,都透露着一种非常荒谬,蛮不讲理的感觉,背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首先,住建局方报警称周先生“身穿白色上衣、头戴白色帽子,农村死人时作孝子的打扮”,但根据胡先生提供的一段事发时现场视频可以看出,两人穿的是灰色、蓝色上衣和深色长裤,周先生甚至穿的是公司的工作服,而周先生的确头戴了一顶报纸折叠成的帽子,但他解释称他平时工作就会戴这种帽子,去维权时看到走廊有报纸就折了一顶,准备带回去工作用,这解释完全合情合理,解读成“披麻戴孝”反而很牵强。即便再简单的“披麻戴孝”,白布包头,身披麻衣,腰缠白布都是必要礼仪吧,光戴个“报纸帽子”就能联想到“披麻戴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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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现场视频截图 右一为周先生(来源:封面新闻 受访者供图)

再者,就算维权者的确是穿了白色上衣,戴了一顶报纸帽子,就能说明他们是非法维权、寻衅滋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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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为是“孝服”的衣物(来源:受访者供图)

最终,宁乡市公安局出具的《宁乡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也证明,陈某、谭某等人说胡、周二人“披麻戴孝”到宁乡市质安站进行滋事,没有证据证明。两位维权者根本就是无辜的,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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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公安局公布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来源:受访者供图)

明明只是正常维权,被住建局工作人员诬告,被警方认定违法,莫名其妙被拘留,申诉了一年才被撤销处罚,又申诉了一年才让案件得以重新被调查,将心比心,真的不得不感叹一句:为何一次普通的维权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全民守法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民众有权利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国家信访相关规定也明确,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

而宁乡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两位领导,对前来维权的群众是怎么做的呢?是找来警察将其带走,扣个“帽子”就拘留,这样霸道无理地欺负来访群众,符合党纪国法吗?如此践踏法律,制造冤案,能逍遥法外吗?涉事单位究竟有何底气这样侵害群众权益?不应该稀里糊涂就这么算了,必须调查清楚,处理到位。

这件事不仅关乎两个普通人的权益和尊严,更关乎公安机关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着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应该查个清楚透彻,追责到人,严惩不贷,还普通人以清白和尊严,还法律以严明和公道。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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