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超大掌柜(就是那一只蟋蟀)
是的,就是那一只蟋蟀,只不过我们更愿意叫它为蛐蛐儿。
到底是哪一只呢,我反倒说不清。它虽然没有名字,我们习惯称之为“那只”,我们未曾谋面姑且这么称呼吧。在往事固执的思路当中,它吟悲欢、咏沧桑,或于土屋的墙角悄然坚持排练。它和我们不碰面,长期共用一个屋顶,彼此气息相连,互不打扰却又悄悄联络。它比养宠物省心省力,不用洗澡、剪毛、清便,甚至连一日三餐都不用我们准备。我们之间颇有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味,彼此隐藏悲苦,却把最好的一面献给对方。
那个夏天,它叫得甚是欢快,每日颇为珍惜演奏的机会,一场也没有缺席。乡间的夏夜最不缺的就是万籁齐响。蛐蛐儿声起,众声合唱。屋角笼子里的大肚子蝈蝈跟着乱纷纷地起哄,院子里的公鸡有时忘了身份随之叫上几声,土狗也趁机汪汪几下,沉闷之声像是在敲架子鼓。
整个深秋我并不寂寞。当夏天的暑气渐渐消隐,风改变了方向,白霜屡次降临大地,叶子纷纷辞却枝头,乡村的鸣叫越来越稀。天空中排完“人”字排“一”字的大雁默不作声,悄悄加紧着南飞的行程。猫儿为再次获得宠幸偶尔闪躲,那只蛐蛐儿则是真正的隐士,隐于烟火缭绕的住宅之内,静待人们休憩而奏刀兵相错的个唱。
一个熟悉的歌唱从墙角传来,发出铁与玉轻轻相撞的声音,又像一个儒侠月下舞剑的情状。循声而去,我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它的藏身所在。被子垛下,火炕边,柴堆里,我和弟弟翻了个遍,依然不见它的踪影。越找不见它,越加深对它的惦念。要是走亲戚在别人家必须住上几天的话,每个晚上睡不着,耳畔只有单调寒凉的北风,实在折磨死人了。当回到老屋,那由翅膀奏响的声音一响起,反倒让我心安理得,入梦就快了许多。多年以后,当阅读“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句子时,感觉十分亲切,仿佛这诗句是经我手而写的一样。
雪花飘落的那几天,蝈蝈们只是埋头啃着吃食,唯有那只蛐蛐儿不知藏身何处,照样在夜间鸣叫。老屋残存的最后一只苍蝇身子沉沉的,嗡嗡的声音细若游丝,它放弃了起飞而选择慢慢爬行,凄凉的样子让人不想再去举手拍打。院子里还趴着一只蜻蜓,中午阳光充足时,它不时转动一下头,证明自己还是一个活物。苍凉的景况才刚刚开始,渐渐走深的时令会让鸣虫们逐渐敛气息声。唯有蛐蛐儿生命力顽强,避过了大风雪,继续自己悠扬清冽的演奏。
老屋爬虫众多,蟑螂、臭虫等统统不受待见,见光即死,我们的手下从不容情。乡下的孩子却不肯拍死蝈蝈儿、蛐蛐儿,把他们当作艺术家来对待。蛐蛐儿让乡村之夜减轻了寂寥,增添了趣味。乡村的蛐蛐儿从来只负责歌唱事业,从不参与斗殴。封建时代的昏君好逗蛐蛐儿,才有蒲松龄《促织》中人变蛐蛐儿之悲。还是说那只蛐蛐儿吧,像一个郁郁中结但初心不改的文士,发出的每一个音符都带着观察人世的所得,在我的耳边响起,又飘向记忆远处。
“就是那一只蟋蟀/在你的记忆里唱歌/在我的记忆里唱歌/唱童年的惊喜/唱中年的寂寞/想起雕竹做笼/想起呼灯篱落……”流沙河写蟋蟀的诗句多么熟稔。我默念诗句想起那只蛐蛐儿,它的故去与隆冬乡间的一场婚礼有关。邻居家操办喜事当日,借用我家锅灶,干木柴烧了一天,屋子里烟气缭绕。火炕热得站不住脚,土豆都能烙熟。夜半时分,它还没有开始歌唱事业。我们发现它趴在窗台的角落一动不动,翅膀举起,保持着演奏要开始的样子。室外冰冻三尺,我以镐头狠命刨出一个十厘米的坑儿,为那只蟋蟀举办了隆重的葬礼。
在异乡的某个晚上,忽然响起了蛐蛐儿的歌唱。我猜想,许是买菜时携带进屋的。小儿欲去捉,我和妻子温柔地劝诫了一回,让他静静地聆听蛐蛐儿的独奏。或许多年以后,他会怀念在旧居听蛐蛐儿歌唱的日子。
摘自:2022年4月8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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