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代三寸金莲的确切文物(馆里的展品14)
我们博物馆的古代妇女馆展厅的结尾,是一组关于三寸金莲的展示,包括缠足凳、缠足脚铐,以及几双清末女性的小脚鞋。缠足对女性的身心摧残极其严重,清代长篇小说《镜花缘》中有关于缠足的描述:“始缠足时,其女百般痛苦,扶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淋。”作为中国古代女性的独特习俗,缠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古代中国社会的审美观和价值观,所以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三寸金莲”。
缠足的风俗大概始于五代,元人陶宗仪的《辍耕录》中记载:“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如熙宁、元丰以前人尤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由此可知,五代时就有人开始缠足。北宋张邦基在《墨庄漫录》中写道“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惟《道山新闻》李后主宫殡窗娘纤丽善舞,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做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这一段历史也有戏说版本:南唐李煜酷爱小脚美女,于是他让嫔妃用帛绸将脚缠成新月状,然后在睡莲上翩翩起舞,李煜对此赞赏不已。这种审美从皇宫传至民间,上流社会中的女性纷纷以小脚为荣,仿而效之,用白布把双脚缠的又尖又小,希望能够得到男人的钟情。我们说,这种缠足和宋代以后的缠足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这种审美和行为对后世是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北宋时,虽然缠足没有形成规模,但是这种以小脚为美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到南宋时终于爆发。究其原因,大概与南宋颓废消极的社会风气有关。南宋末年,“小脚”已然成为当时社会对妇女的通称,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大概是因为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是美好、高贵、纯洁的象征。从这一点看,当时人们以莲花来称赞女性的小脚当属一种美称。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
1975年在福州发掘的南宋贵妇黄升墓中,出土六双女鞋,长度在13.3—14厘米,宽度在4.5—5厘米,并且尸骸的脚上还有裹脚布带。换算一下,一寸大约是3.33厘米,三寸就是10公分,这几双鞋大概还不能算是“三寸金莲”,叫“四寸银莲”更贴切。但是说实话,无论是三寸还是四寸,以当代人的审美,不觉得恶心就不错了,更别提什么美了。
元代后,妇女缠足之风从此进入了大兴盛时期,皇室在很大程度上引导了民间审美,皇帝喜欢小脚的女人,那么民间自然就会以小脚为美。缠足逐渐成为衡量社会地位的一种标志,人们对女性的脚的尺寸和形状要求更加严格。明代作家胡应麟曾说“宋初妇人尚多不缠足者,至胜国而诗词曲剧亡不以此为言,于今而极。”
有学者将此情况视为当时人们在经历外族的统治之后寻找民族文化认同感的一类行为。当然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在中国古代,缠足不仅不是一个负面的行为,甚至还被上升到妇女四德的高度。这也正说明在男权社会,缠足依然是男尊女卑的具体表现,女性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都必须依附于男性而存在。
清朝初期,统治者多次下令禁止缠足,违者法办,但历经多年也没有扼杀缠足的风气,反而是这种畸形审美逐渐影响了更多满族人。缠足在清代是女性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将脚缠的尺寸小形状美,是社会判定女子容貌美丑的基本标准之一,不缠足的女子会受到严重的歧视,《听雨丛谈》一书中记载:“至以足之纤拒。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相习成风。”可见当时社会缠足风气之盛。
至于缠足行为如何退出历史舞台,还是要到鸦片战争之后。随着西方先进思想进入中国,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将缠足与国家落后联系在一起。此时的缠足早已转变为一种公认的导致国家落后挨打的封建陋习。因此,反对缠足、解放妇女就成为爱国的有识之士的共识。
以上大概就是妇女的缠足发展简史。我们馆展示“三寸金莲”这一部分内容,主要还是从晚清对女性禁锢的角度出发,尤其是以当代的观点看待缠足,一定认为这是野蛮的且不可理喻的行为。对于中国古代女性的缠足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恐怕除了男尊女卑的社会本质外,别无其他。尽管我们可以从外部环境对女性的要求、女性自身的内因以及审美观价值观的角度分别讨论,但是究其根本,仍然逃不开男权社会中男性对于女性的压迫。
在今天,虽然缠足的行为已经绝迹了,但是我们仍然没有放弃任何一个追求男女平等的机会。前两天看到一篇数据分析,在《全球性别差距报告2017》中,全球144个国家里,中国只排到第100位,还是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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