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卧马路遭车压身亡后续(男子深夜醉卧马路遭车碾压身亡)

来源:潇湘晨报

来源 | 珠海交警

今年年初,一名醉酒男子倒卧在珠海市香洲的斑马线上,路人劝他都不听。没想到十分钟后,中山市三乡一名女子帮喝酒的朋友开车路过,小车直接从男子头部碾压而过。小车没有买商业险,上百万的赔偿要女司机自己掏……

男子半夜躺斑马线被车碾压

今年1月8日,接近凌晨,市民李先生开着一辆赣G号牌的蓝色宝马小车,赶往老香洲的家中,在景晖路路口,人行横道上,一名黑衣中年男子低着头坐在路中间一动不动。有车子从他身边穿过,看得李某心惊肉跳。

李先生立刻开车靠近,开启双闪灯,下车问道:“兄弟,大晚上坐这干什么?赶紧走呀!”可男子毫不理会,还往后一倒,直接躺在斑马线上。李先生见势不妙,将车停在边上,走到斑马线前想劝劝男子。

男子醉卧马路遭车压身亡后续(男子深夜醉卧马路遭车碾压身亡)(1)

可男子非但不回话,还朝着李先生吐口水,一会又说李先生撞了他,让李先生赔钱。

听了这话李先生也很闹心,只好站在路边看着他,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挥手示意过往车辆绕行。

男子醉卧马路遭车压身亡后续(男子深夜醉卧马路遭车碾压身亡)(2)

就在此时,一辆白色小车沿着健民路北往南方向疾驰而来,小车速度很快,转眼就到了斑马线前。

李先生当时心提到嗓子眼了,拼了命地挥手示意,可司机似乎毫无察觉,转瞬间,小车从男子头部碾压而过,然后就消失在夜色中!

男子醉卧马路遭车压身亡后续(男子深夜醉卧马路遭车碾压身亡)(3)

香洲交警大队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勘查,120医生则对男子展开紧急急救。但半小时后,男子还是离开了人世。

男子醉卧马路遭车压身亡后续(男子深夜醉卧马路遭车碾压身亡)(4)

肇事司机竟说撞了垃圾袋

梁警官立即调取路面监控视频,发现监控清晰地拍到肇事车辆是一辆粤ZN××5澳号白色丰田小车。通过车牌查询到车主卢某电话,卢某答应立即叫司机回到现场。

男子醉卧马路遭车压身亡后续(男子深夜醉卧马路遭车碾压身亡)(5)

很快,卢某坐着肇事的白色丰田小车赶到现场,开车的是他哥哥。卢某满身酒气,但他说肇事司机不是他,是一名叫阿娇的女子。

接着,年轻女子阿娇也开着另一辆车回到现场。阿娇承认,自己就是肇事司机。

男子醉卧马路遭车压身亡后续(男子深夜醉卧马路遭车碾压身亡)(6)

卢某、阿娇在现场面面相觑,两人看着地上的血迹,神色非常惊疑,好像对事故毫不知情。

民警排查当晚市区所有路面监控视频,将视频截图和阿娇的面容进行比对,发现当晚驾驶白色丰田小车的,的确是阿娇。

阿娇坐在大队审讯室里,神情紧张、迷茫,不停喃喃自语:“我怎么就撞人了呢?”“斑马线上的黑影,不是垃圾袋吗?”

阿娇和交警反复说,她根本不知道撞了人,她以为压过去的是个垃圾袋。

完整视频

送朋友回家送出祸端

阿娇看完整个视频,默默地低下头,脑子像放电影一样,仔细回忆当晚的情形。

当晚7点30分,阿娇突然接到朋友卢某的电话,叫她去吃烤鱼,顺便帮卢某开车。晚上23点,朋友们各自散去,阿娇将醉酒的卢某扶上副驾驶,然后开着白色丰田小车向珠海市拱北方向开去。

很快,在事发路口,在距离斑马线四五米的时候,她隐约看到一团黑色的物体横在斑马线中间,她以为是一个黑色垃圾袋,所以不想压实线变道,就想微微向左打点方向绕过去。但小车没有完全避开,右前轮还是压了上去。

直到阿娇接交警的电话,她还是一头雾水。

看到满地的鲜血,阿娇的确吓坏了,万万没想到自己压过的“垃圾袋”竟是个大活人。直到看完视频,她才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

交警认定阿娇负主要责任

上百万死亡赔偿要自己掏

阿娇肇事的事实得到了证实,那死者为何会躺倒在斑马线上呢?

经查,死者姓时,48岁,事发当晚和老朋友在聚餐,喝了不少洋酒,吃到21点多,大家都有了醉意。

当时时某醉得不省人事,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一直睡到快23点。朋友问他要不要找人送他回去,时某一口拒绝,说自己叫了滴滴。朋友也喝了酒,看着时某离开,也就走了。不曾想第二天上午,就听到了时某的噩耗。

朋友对交警说,时某可能是回家途中比较难受,坐在地上还不舒服,想找个地方躺一会,没想到直接躺在斑马线上。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交警认定:阿娇驾驶未年检的车辆以不低于81km/h的速度超速行驶,且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对应当发现的危险情况没有及时发现,负事故主要责任;而时某醉酒后在人行横道内卧倒,负事故次要责任。

丰田小车只购买了交强险,最多赔付11万元,剩下巨额的赔偿金都要阿娇自己承担。事故后,阿娇多次主动向死者家属致歉,积极协调赔偿事宜,共赔偿死者家属101万元。死者家属认为阿娇认错态度比较好,写下了谅解书。

阿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