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谈民主集中制(邓小平谈民主集中制)

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问题十分关注,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他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的重要论断,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这一重要论断是建立在坚实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之上的。

第一,他认为,“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大系统中,民主集中制作为最根本的制度,不是一种孤立的、超然的状态,而是与其他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并且作为一条主线深深地贯穿于所有的制度之中。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民主集中制不仅执政党、人大、政府、政协要遵守,民主党派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也都要遵守。

邓小平谈民主集中制(邓小平谈民主集中制)(1)

第二,他认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民主集中制既与政党、国家有关,也与每个干部、每个人都有关。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一旦他们不能很好地坚持这一制度,丢掉了民主集中制,就会带来整体性的破坏。

第三,他认为,“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最根本制度,也还需要不断完善。在邓小平看来,不要以为一项制度形成了、建立了,就可以听之任之、万事大吉了。要真正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必须从对党和国家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出发,不断对制度本身下一番改进、巩固的工夫。否则,就无法发挥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最根本制度的作用。

本文原载于2014年1月20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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