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拼爹不拼娘(天下谁人不拼爹)

所谓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在现实中实在不那么有说服力。

事实上的不平等比比皆是。

“你们这些站在前面的人,回头看看”。

天下谁人不拼爹?

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80%与我们的能力无关,与我们的决定无关。

我不拼爹不拼娘(天下谁人不拼爹)(1)

如何看待平等?

如果我们在起跑线上已经领先,却不能够学习更多,实在是愧对这样的机会和幸运。

首先,平等是一种价值。

我们总是追求有价值的,抛弃没价值的。

平等优先于其他价值,但允许合法的例外。

其次,平等是一个原则。

我不拼爹不拼娘(天下谁人不拼爹)(2)

现在的社会,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除了平等的信条外,再没有别的基础。平等“是一种神圣的法律,一种先于所有法律的法律,一种派生出各种法律的法律”。

如果有一项法律或规定,是因为人的各种外在条件如种族、肤色、金钱、权力、地位的不同而实行差别待遇,我们差不多就可以判定这条规定或法律是违反正义的了。

从立法技术上来说,将“平等”放在权利与义务之首,说明,此条款后面的权利、自由和义务的规定,都必须受制于平等条款的约束。

第三,平等是一项权利。

平等权作为一项权利与自由权、财产权并称为三大基本人权。

最后,平等是一种地位。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渴望的是平等,即人与人之间不会因为身份、地位、教育层次等方面的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对待,参与关系的各方都将他人视为值得尊敬的对方。

一切人与人的关系都应当定位在平等基础上的相互尊重关系,包括社会关系,也包括法律关系,唯有如此,法律关系才能真正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互助。

我们完全可以预见,在人类历史可以预见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要实现社会的真正平等,似乎是不可能的事。

我们如何对待不平等?

我不拼爹不拼娘(天下谁人不拼爹)(3)

不平等作为一种历史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有没有他合理的那一面?

或者说,不平等对于平等而言,它在什么样的条件和限度下才是合理的?

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现实的平等?

是机会的平等还是结果的平等?

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是否把5%的人的财产、权力以及他们享有高等教育资格的优越性都剥夺掉,就可以来到一个美丽新世界?

还是我们确实应该允许不平等,假如不平等是一种适当的刺激。如果人们在社会分工中是处于绝对均等或者同质的状态,那么社会的发展就缺乏动力。不平等状态的存在,其实是对那些牛人的认可,认可他们的素质、能力乃至天赋,这样有利于形成一种社会竞争机制。

还是我们仿佛进入丛林,来个适者生存,弱肉强食,从别人那里剥夺资源以强大自我?

我们是否可以设置这样两个原则:

第一,机会应当平等;

第二,不平等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这样的不平等可以被容忍。

你认为呢?

所有这样的讨论,基本就是一个法理学讨论的样貌。

有兴趣来学习么?

上海开放大学法律事务专业欢迎热爱思考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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