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陇和北周的关系(周书专题薛海波)

关陇和北周的关系(周书专题薛海波)(1)

《周书》修订本,中华书局,2022年11月版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陈寅恪先生提出“关陇集团”理论后,包括西魏北周史在内的中古史研究,基本沿“关陇集团”理论展开,形成了深厚学术积累。简而言之,“关陇集团”理论,即指北魏末西入关中的武川镇豪帅宇文泰,在占领关中后,将所占地区内胡汉族群、土著,通过以府兵制为主的“关中物质本位政策”和“周礼官制”为主的“关中文化本位政策”,融合成为拥有共同利益、与东魏北齐、萧梁对抗,建立北周隋唐,延续至唐高宗前期的政治集团。笔者拟就“关陇集团”理论来源、应用到西魏北周史研究中所遇到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思考。

一、“关陇集团”理论是对宋明史家研究成果的继承和发挥

脱胎于西魏北周的隋唐统一中国,创中古盛世,因此,传统史家十分重视西魏北周史研究,陈寅恪曾感慨“宋贤史学,今古罕匹”(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陈寅恪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09年版,148页,以下简称《略论稿》)。陈寅恪“关陇集团”理论的形成,与宋明传统史家研究关系密切。宋人叶适指出宇文泰如王莽,行周官真正目的是要篡西魏,“王莽篡而作大诰,泰用周礼亦然,岂从周之伪者固当尔耶?”(《习学记言序目》,中华书局1977年版,521页,以下简称《记言》)正因如此,宇文泰在用周官设置官职时,仍杂用北魏及秦汉以后官职名称,遵循北魏末权臣尔朱荣以柱国掌握朝政的先例,自称柱国。这使其所行周官显得不伦不类,“而绰方与之法象周公,龟兹王褚煟所讥(非驴非马),依然故在,是真可笑矣!”(《记言》,524页)宋人胡寅《读史管见》卷十四《敬帝·太平元年条》也持此种看法,“今宇文氏之制,何所考哉?至于《周官》之属,有不当设而设者,有不当属而属者,其舛驳甚众”。明人王夫之也指出,宇文泰行周官只是借用周官名目,实现其篡权企图,徒有其表,“泰自以为周公,逆者丧心肆志之恒也”,“高洋之篡也,梁、陈之偷也,宇文氏乃得冠猴舞马于关中,而饰其膻秽以欺世”(王夫之:《读通鉴论》,中华书局1975年版,530页,以下简称《通论》)。

陈寅恪在《隋唐制度渊源略伦稿·礼仪》吸收了叶适、胡寅、王夫之对宇文泰借行周官之名而无其实,掺杂秦汉北魏官制,难以维系的论断,如他指出“非驴非马,取给一时,虽能辅成宇文氏之霸业,而其创制终为后王所捐弃,或仅名存而实亡,岂无故哉!”王夫之认为同样是行周官,宇文泰没有落得王莽身死族灭的原因是“时不能亡之也”(《通论》,530页)。然而,何谓“时”,王夫之并没予以阐明。陈寅恪可能受王夫之这一观点启发,从西魏政治中去解答宇文泰行周官未亡的原因。如陈寅恪认为宇文泰行周官,“适应鼎立时期团聚关陇胡汉的特殊需要。故能收到模仿的功效,少见滞格不通的弊病”。“宇文泰虽然仿效周礼以建六官,可是地方政治仍然采用郡县之制,不搞成周的封建制度。特别是选举制”(陈寅恪讲述、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贵州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270页,以下简称《讲演录》)。

对宇文泰、苏绰实行周官,但不拘于周官名目问题,陈寅恪不认同叶适、胡寅、王夫之的篡魏说,他指出宇文泰行周官具有团聚关陇胡汉各派,与高欢萧梁对抗的精神意义,“适值泰以少数鲜卑化之六镇民族窜割关陇一隅之地,而欲与雄据山东之高欢及旧承江左之萧氏争霸,非别树一帜,以关中地域为本位,融治胡汉为一体,以自别于洛阳、建邺或江陵文化势力之外,则无以坚其群众自信之心理”(《略论稿》,20页)。陈寅恪从文化上挖掘周官有与高齐、萧梁对立团聚关陇各派的精神价值,应是受叶适对西魏政权周官改革核心人物苏绰有关论述的启发。叶适在《习学记言序目·苏绰条》说苏绰促使宇文泰行周礼起到融合胡汉的作用,“自宇文泰起接隋唐,百年中精神气脉,全在苏绰一人……由晋以后,南北判离,弃华从戎;至是自北而南,变夷为夏,使孔子复出,微管仲之叹不付余人矣”。因此,陈寅恪所提关中文化本位政策,是建立在对叶适等传统史家对周官观点的继承和发挥之上。

府兵制是宋人关注的重点。宋人叶适指出府兵形成于周隋,宇文泰和苏绰为避免兵农合一引发“屡斗不息,民失耕作,无以转响,则国贫而兵弱尔”的弊端,而采取兵农分离政策(《记言》,586页)。陈寅恪指出,叶适及包括主张兵农合一的欧阳修、司马光等宋代学者形成府兵组织方式一成不变的思考方式,是因“盖史料缺略,误认府兵之制二百年间前后一贯,无根本变迁之故耳”(《略论稿》,148页)。陈寅恪根据对《北史》《周书》《邺侯家传》分析比较,在赞同叶适所持宇文泰、苏绰建立府兵时实行兵农分离观点的同时,批驳了叶适所持兵农分离一直到唐代前期的说法,“叶水心以宇文苏绰之府兵为兵农分离,是也。但亦以为其制经二百年之久,无根本之变迁,致认唐高祖太宗之府兵仍是兵农分离之制,则更谬矣”(《略论稿》,148页)。同时,陈寅恪也指出欧阳修“以唐之府兵为兵农合一是也。但概括府兵二百年之全部,认其初期亦与唐制相同,兵农合一,则已谬矣”(《略论稿》,148页)。陈寅恪认为宋人陈傅良《历代兵制》卷五《北朝》所提“府兵之法由是而始基祖令民十八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属于“则殊有识。盖后期府兵之制全部兵农合一,实于齐制始见诸明文,此实府兵制之关键也”。陈寅恪在论述周隋之际府兵由兵农分离向兵农合一转变时,基本上是遵循陈傅良从授田和兵役关系研究的视角展开。

王夫之《读通鉴论》对宇文泰创建府兵时间及其构成有精要论述,“唐之府兵,言军制者竞称其善,盖始于元魏大统十六年宇文泰创为之”(《通论》,522页)。陈寅恪对府兵组织系统八柱国的设置、六柱国分统府兵组织体系形成的看法,可能是立足于王夫之大统十六年(550)说法之上。王夫之所论“后籍民之有才力者为兵,免其身租、庸、调”的看法(《通论》,522页),陈寅恪进一步将其阐释为“府兵之性质,其初元是特殊阶级。其鲜卑及六镇之胡汉混合种类及山东汉族武人知从入关者固应视为贵族,即在关陇所增收编募,亦止限于中等以上豪富之家,绝无下级平民参加于其间,与后来设置府兵地域内其兵役之比较普遍化者,迥不相同也”(《略论稿》,146页)。由此,陈寅恪在府兵组织形式及演变、府兵兵源构成变化的研究,是对宋明传统史家观点、思路上的批判和深化。

陈寅恪府兵研究超越宋人之处,是提出府兵制其初起时实摹拟鲜卑部落旧制,将府兵与周官紧密联系在一起,“宇文泰所以使苏绰、卢辩之徒以周官之文比附其鲜卑部落旧制”(《略论稿》,140页、145页)。宋人郑樵《通志·氏族略六》“变于夷”条中,曾提出对研究鲜卑部落与周官关系极具启发性的疑问,“后周宇文氏以其起于夷虏,故变夏为夷,以夷为贵。然官制一遵三代,而姓氏用夷虏,何相反之如是?”郑樵这一疑问提出背景,是西魏恭帝元年(554),宇文泰大赐府兵诸将胡姓(鲜卑姓氏)。《周书》卷二《文帝本纪》“魏氏之初,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后多绝灭,至是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功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宇文泰用赐姓方式将居于上层的武川代北鲜卑将领与处于中下层的关陇土豪将领,用部落组织“形式”上连接在一起。陈寅恪可能是受郑樵之问启发,从因果关系角度,将郑樵所提赐胡姓与行周官的相互矛盾之问做了合理解释,“宇文泰最初之创制,实以鲜卑旧俗为依归;其有异于鲜卑之制而适符于周官之文者,乃黑獭别有利用之处,特取周官为缘饰之具耳”(《略论稿》,140页)。

总之,陈寅恪是在吸收宋明传统史家研究成果,批判其观点,延续扩展研究思路基础上,提炼出“关陇集团”理论。“关陇集团”理论是陈寅恪将宋明传统史家西魏北周史研究成果,用现代史学研究方法的提升和创造。

二、对“关陇集团”内部结构与延续问题的反思

陈寅恪“关陇集团”理论重点是阐释周官和府兵,没有对构成“关陇集团”的派别群体进行精确的划分和界定,仅指出:“宇文泰率领少数西迁之胡人及胡化汉族割据关陇一隅之地……融合其所割据地区内之鲜卑六镇民族,及其他胡汉土著之人为一不可分离之集团。”(《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陈寅恪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09年版,198页,以下简称《述论稿》)北魏末贺拔岳、宇文泰率武川镇及少数代北鲜卑豪帅西征关中,应为陈寅恪所说“西迁之胡人”。孝文帝汉化改革后,关陇汉人士族不存在胡化趋势,胡化汉族所指为何?不得而知。关陇本地胡汉酋帅土豪,应为陈寅恪所提“胡汉土著”。北魏分裂后,六镇鲜卑大多数留在关东,何谈融合“鲜卑六镇民族”?如提与武川镇代北鲜卑豪帅融合才更适合西魏史实。

陈寅恪对“关陇集团”内部构成、派别划分有些用语涵盖较为模糊,使学界对“关陇集团”内部核心及组成群体的研究观点迥异。如胡戟认为是“关陇集团”由武川系军事贵族、“关中郡姓”、鲜卑贵族“虏姓”、其他地区士人构成。武川系军事贵族始终是宇文泰依靠的核心军事力量,他们是“关陇集团”核心,掌握了西魏至初唐历朝政权(《关陇集团的形成及其矛盾的性格》,《胡戟文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124-126页)。吕春盛将“关陇集团”分为北镇(宇文泰元从、贺拔岳余部、侯莫陈悦余部、随贺拔胜自梁入关者及其他)、关陇河南河东土著、追随魏帝及关东人士三股势力。在西魏中期(大统十六年)北镇势力处于“关陇集团”的权力核心。西魏后期宇文泰的亲信集团(宇文泰的亲族和元从幕僚)则居于该集团的权力核心(《关陇集团的权力结构演变——西魏北周政治史研究》,台北稻乡出版社2002年版,29-33页、351-352页)。汤勤福认为“关陇集团”是在大统九年以后,宇文泰以武川军事集团为基础,吸收关陇豪右、东魏萧梁的大臣豪强而形成的,其中武川军事集团是处于该集团(西魏政权)的核心位置(《关陇集团兴起的历史背景及形成阶段》,《上饶师专学报》1989年第6期,71页)。雷依群认为“关陇集团”主要是由贺拔岳旧部,宇文泰姻亲,关陇及河东、河南、代北部分汉族地主阶级组成。其中贺拔岳旧部是外围,关陇地区有“武力才智”的汉族地主是该集团的基础,“关陇集团”核心是宇文泰的姻亲(《论关陇集团》,《史学月刊》1999年第6期,33页、35页)。由上,学界在“关陇集团”内部由哪些派别构成、哪一派别在哪一阶段居于核心地位、以哪一派别为基础等“关陇集团”内部结构很多方面都存在分歧,说明陈寅恪对关陇集团内部构成的简要论述,作为西魏北周统治集团构成研究的经典纲领存在一定问题。

陈寅恪在清人赵翼周隋唐三代之祖皆出于武川观点上,提出“关陇集团”是延续西魏北周隋唐三代的统治集团,“有唐一代三百年间其统治阶级之变迁升降,即是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所鸠合集团之兴衰及其分化”,“所谓(西魏)八大柱国家”是关陇集团兴衰分化的代表(《述论稿》,234-235页)。从西魏北周史看,八大柱国中,据《周书》卷一六《史臣曰》记载,魏广陵王元欣,在西魏府兵建成时只是“从容禁闱而已”,李虎在大统十七年(551)病逝,赵贵、独孤信在北周孝闵帝元年(557),因不满宇文护专权肩周谋反而被杀。侯莫陈崇在保定三年(563)因触动宇文护、周武帝二者微妙的权力关系,被宇文护赐死。由此,至北周前期府兵制形成时的八柱国家,除掌握政权的宇文泰家族外,或病逝、或被宇文氏所杀,或有位无权,大部分家族成为北周“录父勋”政策扶植下,享有官爵,在府兵、六官中没有地方根基的食封勋贵。

与此同时,在关中拥有乡里根基、作为西魏北周军队主力、承担行政重任的关陇土豪,拥有社会影响、文化优势的关东胡汉士族乃至南来士族势力,逐渐成为掌握西魏北周军政实权的派别群体。这使宇文护为维持宇文氏执政地位,不得不重用宇文氏宗王掌权。北齐系关东士族在北周灭齐后,被吸纳到统治集团,成为周武帝、周宣帝重用的亲信势力。杨坚虽出身武川勋贵之家,但他所依靠夺权的却是关陇土豪乃至北齐系关东士族。周隋易代不能简单视作政权由宇文氏转移到同为武川勋贵的杨氏手中,也不是武川勋贵子弟在周隋之际“关陇集团”处于主导地位的反映,而是西魏北周关陇土豪、关东士族政治势力全面崛起,宇文氏以及武川、代北军功勋贵群体丧失执政地位和军政权力、地位的必然结果,是西魏北周统治集团巨变的反映。隋统一后,南朝江南士族势力加入统治集团。李唐建立后各地域豪强士族势力均被吸纳统治集团中。经历周隋、隋唐政权更迭,宇文泰建立西魏时所纠集的统治集团早已被稀释融合,“关陇集团”已不能用来指代隋唐统治集团的全貌。总之,根据西魏北周隋唐史统治集团演进主线,陈寅恪所提“关陇集团”,应是由宇文泰所建,其目的是要用来确保自身执政,整合关陇胡汉势力,对抗东魏北齐和梁陈的政治集团,是北朝后期北方处于分裂时期的产物,具有鲜明时代性。西魏宇文泰所纠和的八大柱国家代表不了,也不能反映“有唐一代三百年间其统治阶级之变迁升降”。虽然隋唐官僚结构如文臣武将人选仍具有一定的关陇地域色彩,但不能仅凭西魏北周隋唐皇室均出自“八柱国之家”,也不能因某些官僚家族源自西魏,认为“关陇集团”一直延续到李唐。因此,将“关陇集团”何时解体,作为“关陇集团”理论研究重要议题似应再考虑。

三、对关中本位政策与西魏北周史不符之处的反思

行周官是西魏大统末期宇文泰与苏绰、卢辩开始酝酿,至恭帝三年(556)才开始施行。从大统元年(535)西魏建立至行周官之前长达二十一年的时间里,宇文泰在“精神上”用以维系“关陇集团”各派势力靠的是什么?对这一问题解答,实际上是认识“关中文化本位政策”的前提。如将视野放置到北魏末年混乱的政坛,就会发现“尊奉魏室”是当时各派政治势力团聚力量所必须要打的政治旗号,发动“河阴之变”大肆屠杀魏室的尔朱荣如此,消灭尔朱氏占据关东的高欢亦如此。影响各方势力消长的主要因素,是被高欢拥立的孝武帝不甘心受其控制,两人为争夺最高统治权而展开的权力斗争。贺拔岳军就被孝武帝当作与高欢争权的砝码,贺拔岳因此被高欢利用同在关中的候莫陈悦除掉。宇文泰被贺拔岳军中诸将拥立统帅后,利用孝武帝急于要其出关与高欢决战的政治目的,一步步地迫使孝武帝任命其为关陇的最高统帅。同时,宇文泰又打着拥护孝武帝的旗号,吞并了与高欢暗中联系的侯莫陈悦军,基本控制了关中。在孝武帝与高欢兵戎相见之时,宇文泰诱使孝武帝西入关中,不仅使其继承了北魏正统性,取得“挟天子而令诸侯,奉王命以讨暴乱”的政治优势;也使关陇、河南、河东等各地土豪不是率领部曲武装投奔宇文泰从军出征,就是在关东各地发动反对高欢的暴动。这不仅将军事上明显居于上风的高欢置于“逐君篡权”的政治困境之中,令高欢每次进攻关中都要在河南、河东地区付出巨大代价,使宇文泰以劣势兵力稳住了战场形势。

虽出于维护自己权势,宇文泰不得已将刚入关中的孝武帝秘密除掉,但他赖与高欢、萧梁对抗,凝聚关陇土著势力和外来胡汉士族、豪帅的精神纽带还是“尊奉魏室”的大旗。既然如此,就需要北魏宗室来“装饰门面”。这就是西魏“关陇集团”中为何有魏帝、大量魏室成员身居高位的原因所在。西魏大统十六年(550),高洋废魏建齐后,魏室在世人心目中也不再有北魏末年巨大的影响力。经过十几年经营,宇文泰家族执政地位早已稳固,在与北齐对峙中渐居攻势,再打“尊奉魏室”旗号已无法起到巩固宇文氏执政作用,反而成为西魏各派别用以抵制宇文氏掌权的障碍。要在政局平稳中实现篡魏,就只能借鉴历史上王莽的经验行周官。因此,叶适、王夫之等传统史家行周官篡魏说,从西魏北周政治看具有一定合理性。

从宇文泰行周官外部环境看,如陈寅恪先生所论,北齐继承的是北魏孝文帝典章制度,萧梁则是“神州文化正统之所在”均非西魏所能比。因此,周官在政治文化上确实能起到区别于齐梁的作用,但行周官后恰是魏周禅代、宇文护屠戮勋贵、宇文氏宗室自相残杀,以及周隋易代等原西魏统治集团内各派别群体政治恶斗不断。由此,行周官并没有起到陈寅恪先生所论“维系其关陇辖境以内之胡汉诸族之人心,使其融合成为一家”的政治效果。

府兵制是“关中物质本位政策”的核心,也是认识陈寅恪所提关陇集团内部结构的重要线索。陈寅恪对府兵论述具有开创性,但也不是没有值得深究商榷之处。陈寅恪认为,赵贵等“六柱国分统府兵”的原因有二:一是宇文泰成为关陇诸军统帅是被赵贵等人所推举;二是赵贵等六柱国与宇文泰等夷。宇文泰虽在永熙三年(534)被赵贵等人拥立为首领,但不等于他就必须要在十六年之后府兵形成之时作为回报,将赵贵等人升为柱国、把军队、兵权分给他们统领。况且宇文泰能成为关陇诸军领袖,主要是靠其自身所具有贺拔岳军诸将无法比拟的威望、军事政治才能和在关陇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因此,第一条理由不成立。宇文泰被赵贵等贺拔岳军中的武川镇豪帅拥立统帅后,孝武帝就下诏明确了宇文泰与赵贵等人的将帅关系。自此至大统三年(537)沙苑大胜后,宇文泰先后任尚书仆射、关西大行台、大将军、雍州刺史、兼尚书令、丞相、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柱国大将军。然而,赵贵等人在大统三年仅是受宇文泰指挥的将领,其军阶在大统四年河桥之战后才达到比柱国低两级的开府仪同三司。可知,从宇文泰成为关陇诸军统帅开始,赵贵等后来的六柱国就不存在与宇文泰相等的权力和地位。因此,第二条理由也不成立。

“等夷”一词出现在《周书·宇文护传论》《于瑾传》《赵贵传》(《北史》略同)中,均是在宇文泰侄子、缺少资历的宇文护辅政,代魏建周之际使用。身为柱国的赵贵、独孤信因与宇文泰“等夷”,对辈分低于自己一代的宇文护辅政极为不满。宇文护在与宇文泰“等夷”的柱国于瑾的鼎力相助下,才使群臣认可其辅政地位。由此可知,“等夷”实是指年龄辈分和资历。就赵贵等六柱国而言,他们能晋升柱国并不是靠其在军中的实力。因为在大统九年(543)邙山之战中,跟随其西入关中的数千鲜卑骑兵早已被高欢歼灭。邙山战后,宇文泰“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将大量关陇土豪及其所率的乡兵征募到军队之中。在大统十二年至十四年(546-548)又以乡帅的形式将大批土豪吸纳到军队中,使关陇、河南、河东等地土豪成为西魏军队中的主体和基础,并授予其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等军阶。大统十四年至十六年,为解决大批晋升土豪军阶对军队原有等级秩序的影响,宇文泰根据“擒窦泰”“复弘农”“破沙苑”“战河桥”的战功标准,大范围晋升邙山战前就以跟随其征讨的将领的军阶。宇文泰将其侄子贺兰祥、宇文导、独孤信部下的杨忠等人晋升为大将军。赵贵、独孤信、李虎、侯莫陈崇、于瑾、李弼六人在大统初就位居宇文泰东征十二将之列、在大统前期的西魏军队居于核心位置,其军阶在大统四年前后就已达到开府,在资历和辈分要高于上述贺兰祥诸将,因此,出于维护资历和辈分的考虑,宇文泰必须要将赵贵等六人晋升为柱国。由于赵贵等人靠的是资历和辈分而不是在军队中的实力,因此,他们“分统府兵”,但府兵控制权却掌握在宇文泰的丞相府及后来的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中。这也是宇文泰死后,宇文护能轻易铲除威胁自己辅政地位的柱国赵贵、独孤信的原因所在。可知,大统十六年府兵形成时的六柱国实际上只是在府兵中享有极高地位、资历,但没有实际统兵权的高级将领而已。

尾声

陈寅恪“关陇集团”理论虽是中古史研究指导性理论和框架,但笔者认为其中观点需要放置在西魏北周隋唐具体历史时段及政局、社会变化中去解读、阐释、考察,要尽力避免公式化的套用,要遵循陈寅恪先生“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学术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中国中古史研究的深入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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