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年龄限制(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 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信息报送和管理、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年龄限制?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年龄限制(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年龄限制

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 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信息报送和管理、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协助参加人在信息平台在线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同时,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办法》称,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

《办法》强调,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依法了解参加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此外,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如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种情形中的任一条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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