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小区38处违建(我在厦门很想你)
近日一系列“浪漫风”路牌,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厦门一小区38处违建?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厦门一小区38处违建
近日
一系列“浪漫风”路牌
突然爆火,在全国多地出现
在很多年轻人中
掀起拍照打卡热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
“我在南宁很想你”
……
你有刷到过这种视频吗?
这股风潮也刮到厦门!
“我在厦门很想你”
“把爱留在厦门市”
“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厦门”……
最近,一系列网红“浪漫风”路牌
在厦门多个地方出现
在社交平台上
甚至有网友晒出打卡攻略
◆环岛路沙滩上的网红路牌
这些网红路牌大部分以蓝白配色为主
路牌都会标注方向和地名
与正规的路牌酷似
在宝龙一城,外围一家奶茶店附近,一个蓝白相间的路牌被放置在路中间,牌上写着“我在厦门很想你”,上面标注着“南、北”方向,为了确认路牌上标注的准确性,打开手机的“指南针”App对照,发现路牌所标注的地理位置并不准确。在环岛南路的椰风寨附近一个户外露营地,沙滩上醒目的位置也立着一块路牌,上面的标识与宝龙一城的基本一致,不少游客在此打卡拍照。
针对这些突然出现的
“网红路牌”
不少市民疑惑:
这些路牌出现在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会给人造成一定程度的误导?同时这些路牌的方位指向是否正确?
对此
部门最新回应来了!
路牌属于公共设施
未经审批不能随意设立!
据悉,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私设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因违规被管理部门拆除。
厦门市民政部门表示,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未经审批设置路牌属违规。
据市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
而“网红路牌”多为私人所设,其外观设计与正规的路牌高度雷同,设置在市政道路上,容易混淆路人的视线,属于“街头违建”。如果放在路口,不仅容易指错路,还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若前来打卡拍照的人比较多,对路口的交通安全也会形成压力。
“路牌是地名标志的一种,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的标志物,也是一种公共设施。”相关人员表示,道路标志牌设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未经审批设置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
相关部门在此提醒,由商家自行设置的“网红路牌”标志牌,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擅自设置此类标志牌属于违规行为,请不要跟风设置。如果市民商家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牌进行商业宣传,请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户外广告牌。
事实上
这股风潮近期不断蔓延
在全国多地
出现大量的“浪漫风”路牌
其中不少违规路牌被拆除
一起来更深入了解!
多地路边现“网红路牌”
吸引年轻人拍照打卡
不少年轻人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打卡这种“浪漫风”网红路牌的照片,甚至有人专门整理了这类网红路牌的打卡地点合集。
据照片显示,这类网红路牌外形酷似道路名牌,多以蓝白或绿白颜色为主,路牌两侧标注“东西”或“南北”,路牌上通常写着一句“我在某地很想你”或者“我在某地说爱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某地”等内容的告白,下方是这句话的拼音、具体地址或者某商家的店名。这类路牌多出现在城市路边或店铺门口。
网上几百元可定制网红路牌
买主多为实体商家
搜索发现,不少网店提供这类网红路牌定制服务,根据规格和配置不同,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有商家直接在产品页面打出“引流利器,某平台同款”“打卡路牌”的广告语。
不少买家收到货后在产品评论区晒出了安装后的路牌,有买家表示“在店门口拍照效果很好,挺引流的”,有买家为农场定制“我很想你” “想你的风”双面路牌,收到货后留言称“妥妥的网红打卡点”。但贵州遵义一肉蟹煲商家称,他定制的网红路牌放在店内,并不是在店门口或者路边,引流效果不太好。
一位卖家表示,他的店提供严肃的道路标志牌定制,也提供网红路牌定制。据他介绍,严肃的道路标志牌根据道路的级别不同要求不一样,但都有严格的标准,定制单位会提供具体要求。而网红路牌的定制者主要是商家,每个商家的要求可能都不太一样,包括路牌上的文字、路牌颜色、尺寸、是否配备杆子等均可以根据商家需要定制,一块路牌的价格大约几百元。“商家定制了之后,一般收到就自己安装。”
近期多地“网红路牌”
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拆除
最近,四川乐山某区一家烧烤店在店门口设置的“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个城市的你”的路牌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拍照打卡。据烧烤店店主易先生介绍,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其他城市有这种类型的路牌,文字内容不一样,他就花六七百元定制了这样的一块路牌。路牌安装半个月以来,人气超乎想象,一天平均有40人左右来拍照打卡,顺带着烧烤店的生意也更火了。
有人认为这种路牌为城市增添一份浪漫,也有人认为这种跟风行为没必要,路牌上的方向标注不知道对不对,可能会误导路人。对此,乐山市城管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由商家自行设置的标志牌,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擅自设置此类标志牌属于违规行为,请商家朋友们不要跟风设置。对于已经设置此类标志牌的商家,请尽快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如果市民朋友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牌进行商业宣传,请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
8月20日,记者从附近商家处了解到,此前确实有不少人到上述烧烤店门口的网红路牌处拍照打卡,但涉事路牌几天前已被城管部门拆除。
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南宁、柳州、咸宁、十堰、腾冲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擅自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这些路牌多为商家或商业街私自设置,包括上海某地的“我在上海很想你”,湖北咸宁某区某餐饮店门口的“我在咸宁很想你”,十堰某区的“我在十堰很想你”,宁波某地的“等夏天的风 等宁波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广西南宁某地的“我在南宁很想你”,柳州某区的“我在柳州好想你”等网红路牌。
另据了解,在南宁某地的“我在南宁很想你”的路牌被拆除时,设置在南宁市某文化创意园内、内容同样为“我在南宁很想你”的另一块网红路牌并未被拆除,该路牌是由商业区自行管理的。南京某区的3块网红路牌也因为均不在城市市政道路两侧被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认定不算违规。
图片来源:宁波电视台“NBTV新闻”
网红路牌为何被拆?
可设置的边界在哪?
网红路牌之所以被拆除,是因为设立路牌需符合法律规定。首先,路牌是地名标志的一种,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的标志物,属于公共设施,应当由民政部门进行设置,商家个人为“引流”私自设立网红路牌,已涉嫌违法。其次,路牌是道路交通标志的一种,承担着指引作用,有些网红路牌极为醒目地出现在市政道路上,容易混淆路人视线、吸引游客打卡,从而影响正常交通运行,甚至扰乱公共秩序。另外,路牌作为重要的市政设施,从样式、制作、安装到施工等均有严格的标准规范,私自设立的路牌无法保障道路交通及行人安全。如果商家私自设立的路牌因材质、安装等问题出现倒塌,造成人员、车辆的损伤,商家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如果只是将网红路牌设置在特定景点或商家店内,仅供游客拍照打卡,不会对道路指引造成困扰,不存在安全隐患,这种情况可以视作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是可以被允许的。反之,如果将未经审批的网红路牌设置在户外,尤其是道路两侧,且路牌具有指向性功能,这种情况已涉嫌违反我国法律规定,需依法整改、拆除。
关于路牌设置
法律上怎么说?
从路牌的“名字”来看,很多网红路牌都会隐去道路真名,直接用“我在某地很想你”等取代。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地名标志设置的规范性、严肃性,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认知混乱。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标准地名及相关信息应当在地名标志上予以标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从路牌的“位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也就是说,很多网红路牌随意设置在道路旁边,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从路牌的“功能”来看,如今的网红路牌大多数是商家为“引流”所设,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需符合我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对此,全国多地均发出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私设未经审批的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
导报记者李雪梅
综合 厦门网、北京青年报、青春浙江、法治日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来源: 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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