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介绍(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一)、国家政策背景

中国电动汽车研发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发展迅速。1991年电动汽车研发被列入“八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996年电动汽车被列为“九五”及跨世纪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2000年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列为“十五”科技工作重大项目;2001年启动实施“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分别将“低能耗与新能源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技术”列入优先主题和前沿技术;2007年发布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将电动汽车正式纳入国家汽车新产品公告管理;2008年北京奥运会应用了500多辆自主研发的电动汽车的法规、标准与管理体系,为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商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9年1月,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提出“三年内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量5%左右”的目标。2009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召开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会议,共同启动“十城千辆”工程,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涉及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

2010年6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对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五城市私人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分别达到5万元和6万元。

根据四部委于2013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及2014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继续开展对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中央财政补助政策。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介绍(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1)

财政部网站2014年12月30日消息,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方案,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纯电动公交客车按照能量消耗量、纯电动专用车按照电池容量大小分档予以补助,超级电容公交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型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0万亿元以上。

强化技术创新,完善产业链,优化配套环境,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提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水平,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整体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介绍(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2)

6月15日,交通部、公安部、商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

通知指出,经城市申报、各省初选推荐和专家评审,并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研究同意,确定天津、石家庄、邯郸、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青岛、许昌、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铜仁、兰州、银川、太原、大同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能源战略调整和能源安全的问题都使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必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中长期汽车发展规划中写明:2020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要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系统比能量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要占产销量的20%以上。预计2025年整体汽车市场3800万辆,20%占760万辆,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

交通运输部将对创建城市中符合要求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给予重点考虑。有关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创建城市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指导创建城市人民政府积极完善配套政策,从配送节点建设、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购置及运营、配送车辆通行便利政策、融资保险、土地、财税等方面对示范工程相关项目给予扶持,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创建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示范工程创建成果。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表示,为便利货运车辆通行,将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

此外,还将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物流园区、产业园、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介绍(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3)

(二)、项目建设背景

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已列入各主要国家重要发展战略;作为全球金融危机过后新一轮经济增长的突破口和实现交通能源转型的根本途径,已经成为世界各主要国家和汽车制造厂商共同的战略选择。世界汽车产业进入了全面的交通能源转型时期,电动汽车进入了加速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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