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离婚法律规定(离婚预约期过了)

离婚预约日期过了仍旧可以离婚,但是需要重新登记,重新计算30天的冷静期。如果男女双方有一方拒绝再次预约登记,那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离婚途径将婚离成。

律师谈离婚法律规定(离婚预约期过了)(1)

在我国离婚虽然并非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一方当事人坚决离婚,最终都可以将婚离成,只是其中涉及的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最和谐的离婚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解除离婚关系。但是如今协议离婚都存在一个预约日期,也就是30天的冷静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错过预约期,例如一方拒绝离婚、一方因工作出差等等。一旦错过了预约的日期,婚姻登记处往往会认为双方当事人人已经和好不打算在继续离婚。所以,如果夫妻之间想要继续离婚的话,需要再次登记预约离婚。等到下次预约期到期后,双方在共同去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去婚姻登记处的一次预约与一次离婚都需要二人共同前去。如果只有一人前去,都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律师谈离婚法律规定(离婚预约期过了)(2)

另外,在离婚实践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就是,双方夫妻双方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预约离婚。但是等到预约期到期后,其中一方却反悔了,拒绝再次配合离婚。那么这并不代表只有夫妻双方有一方不配合离婚,另一方就离婚无望。因为离婚还有另一条途径,就是到法院去起诉离婚。因为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配合,只要其中一方坚决要离婚,即便对方不出席庭审,法院依旧可以缺席判决。但是通过起诉离婚,其离婚的时间可能就会相对漫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方连续三次起诉离婚,法院都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例。不过,这样的案例相对较少,一般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大多数法院都会判决准许离婚。

律师谈离婚法律规定(离婚预约期过了)(3)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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