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氏与齐襄公(文姜会齐襄公于禚)

姜氏与齐襄公(文姜会齐襄公于禚)(1)

文姜与齐襄公

鲁庄公二年,十二月,《春秋》记载,“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对于这条明确的史官记载,《春秋》三传各有各的说法,下面逐一来看:

“二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书,奸也”。这是《左传》的记载,也是这年唯一的一条记载。按照《左传》的认识,《春秋》这条记载只能说明一个字:奸。一个奸字,寓意丰富,也可以是私情相会,也可以是共商奸谋,也可以是女子不守本分、抛头露面的意思。尤其奸字最早就是三女为姦。奸的原意大致是“几个女人一台戏的含义”。大凡做出有损于鲁国的事情,也均在“作奸犯科”的范畴。类似今天说某某是汉奸一样。

“妇人既嫁,不踰境。踰境,非正也。妇人不言会,言会,非正也”。可见,《谷梁传》认为不仅文姜有错,史官也是有问题的。作为鲁桓公夫人,擅自离境,是一种不守妇道的行为;其次,“会”这种国事活动,应只限于国君之间,作为鲁国夫人,是没有资格的,而《春秋》作为史书,竟记载此事,是不对的。从这条记载可以看出,《谷梁传》作者也认识到,文姜这是在行使鲁国国君的权力!

而《公羊传》更不同,竟然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换成了“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此外,公羊高先生不做任何解释。也许,公羊高认为禚字应发音为羔,当时只认了半个字。或者,禚(发音桌)字脱漏左偏旁,看成了羔羊的羔,但又觉得当时没有这个地名,于是师心自用,就改成了“郜”。郜,曾经是一个姬姓国家,这时已经属于鲁国。这样的更改在公羊高那里也许觉着更妥当。但这一字之改,性质就变了!禚是齐国城邑,故址在济南市长清区,而郜地则在山东省成武县,两地一北一南,相距142公里,真是风马牛不相及。更为重要的是,禚在齐,郜在鲁,这个性质更严重。前者会于齐,后者会于鲁。

从文姜的角度看,自己是鲁桓公的夫人,是鲁庄公的母亲,天然具有鲁国最高领导者的身份,使用这样的身份会晤齐国国君,没有什么不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分明就是按照国君会晤之后的“大书特书”。在春秋时代,夫人也称小君,地位崇高,是可以行使国家权力的。更何况,文姜外出,一定是大队人马,史官在侧,一举一动,均在史官眼里。当然,如何记载,估计需要文姜点头认可。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这一年的《春秋》完整地记载了文姜的头衔和姓氏,即“夫人姜氏”如何如何。这种记载彻底否定了鲁庄公元年《左传》的说法,什么“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看来,“礼”字不过是《左传》作者一时的激愤之词,甚至是随便拿来攻击人的武器!而《左传》所书奸字,更像是数百年后,晚辈后生发出的轻率诋毁。

从三传之间的区别可以看出,《公羊传》没有了评论但改了史实,《左传》缺少了史实却多了微言大义。《谷梁传》原本长于微言大义,现在却又变成了政治评论员。这些现象背后,反映的是时代价值观对历史事件本身强大的解构能力和塑造能力。就如同有句名言说的那样: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同时,这种情况也反映了从春秋到战国,一直到两汉,经过数百年、上千年的历史风雨,原有的历史面貌或许早已变得模糊不清。而要真实反映古代历史,就应该脱离时代价值观的羁绊,进入古人生活中尽可能真实的场景,还原他们真实的思想与情感,尤其要基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定位春秋期间一般性允许的人际关系和国家关系,从而剥离后代作者强加于前者的思想外套,一窥古人真实的历史场景。

姜氏与齐襄公(文姜会齐襄公于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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