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十佳法官(广州中院陈舒舒)

“自披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我们肩上所承载的就是法律不容亵渎的尊严和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我们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3月26日,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你的实事、我的故事”的主题内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广州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广州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陈舒舒在作报告时表示,在追逐法治梦想的道路上,她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厦门中院十佳法官(广州中院陈舒舒)(1)

陈舒舒经办过这样一个案件。原告是货车司机,昼夜奔波为工地运送泥沙。工地负责人每每都让不同的人员签字确认,结算时却不认账了,甚至认为原告每天不可能运送这么多泥沙。由于无法证明其中部分签收人员的身份,原告主张的大部分运费都得不到支持。

二审时,看着法庭上茫然无措、反复陈述生活不易、讨债艰辛却又拿不出更多证据的当事人,陈舒舒感到了心酸和不忍。

“对于这样证据不足的案件,维持一审判决简单易行也无可厚非,可是匆忙下判后扪心自问,我们尽力了吗,我们探寻到真相了吗,我们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了吗?”陈舒舒这样问自己,她知道这类案件原告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举证能力非常有限,八九万的运费对于大公司来说或许不值一提,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能就是一家人赖以维持生计的收入。

慎重起见,陈舒舒检索了关联案件,发现在短短一段时间内还有其他6名司机先后起诉了该被告,案情和证据都高度相似。冒着高温酷暑,陈舒舒和助理按照原告所述的运输路线实地考察、再三测算,确认原告所主张的每日运输量的真实性。此外,陈舒舒还找到所有案件的原告,逐一比对他们手中单据上签收人的笔迹。在证据面前,合议庭采纳了她的意见,改判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服判息诉,即时清偿了欠款。

“这个案子标的虽然不大,但是却让我认识到如果仅仅满足于法律事实的推导,而对案件发生的客观真相不予深究,案件的处理结果就有可能与客观事实以及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期许相悖,进而伤害到人民群众朴素的是非正义观,让他们认为是裁判不公、法官不公、法院不公。”陈舒舒说,一位优秀的法官,应当有一颗悲悯而勇敢的心,坚守司法良知、敢于担当作为,以客观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视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对事实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

厦门中院十佳法官(广州中院陈舒舒)(2)

2019年,陈舒舒收到了一件因撤销合同发生争议引起上诉的案子。原告是长期投资珠宝加工业的香港商人,被告是手艺精湛的老技工,双方合作进行珠宝饰品加工,可不到一年便发生了纠纷。

原告主张被告通过扣押货物胁迫其签订结算付款协议,严重损害其利益,故请求行使撤销权。原告指出其在协议上的英文签名“underduress”中文意思就是“被胁迫”。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原告被胁迫,判决撤销协议。被告气愤地提出了上诉,说签署协议时,原告说这是他的英文名字,因为香港居民有使用英文的习惯,被告就没有特别留意。

“面对辛苦操劳却可能分文不得的被告,我无法说服自己仅凭一个英文签名就轻易地做出判断。”陈舒舒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到庭对质,并留心观察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微表情及肢体语言,从而捕捉到了原告陈述前后的矛盾之处。通过庭审理清案情后,陈舒舒从认定胁迫的法理基础和法律规定、结算的特殊时间节点、签订协议的过程、协议签订后原告自动履行等十个方面辨法析理,写出了31590字的判决书,改判驳回了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

过后,被告拿着亲手打造的项链来到法院,哽咽着对陈舒舒说:“陈法官,谢谢你愿意相信我,谢谢你为我讨回了公道。”陈舒舒婉拒了老人的礼物,心绪却久久不能平静。

“我不过是尽到了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但却让人们由此更加地信仰法律,信仰中国司法。”陈舒舒说,老人的话也让她更加坚信,法官不应当是冰冷刻板的法律适用机器,而应该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者。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牢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以一颗同理心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以不畏困难、敢于担当的精神积极探寻案件的真相,使得公平正义能够以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才能增强当事人乃至全社会对法院、对法官、对判决的认同感。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彭勇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林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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