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涉疫谣言依法处置(编造散布涉疫谣言)

11月20日,陈某某在“某音”平台,编造散布涉疫谣言,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珠山公安分局快速行动,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不法行为,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散布涉疫谣言依法处置?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散布涉疫谣言依法处置(编造散布涉疫谣言)

散布涉疫谣言依法处置

11月20日,陈某某在“某音”平台,编造散布涉疫谣言,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珠山公安分局快速行动,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不法行为。

据悉,违法行为人陈某某,男性,初中文化程度,居住在我市天宇绿园小区。11月19日,陈某某在“某音”平台发布涉疫情视频,但其使用的素材并非发生在景德镇。

这条短视频内容完全是陈某某个人编造的谣言,却在短时间内引发数万人浏览,两千余人评论,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公共秩序,干扰全市的抗击疫情工作大局。

接群众举报后,经珠山公安分局侦查核实,于2022年11月20日21时许,将违法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违法嫌疑人陈某某到案后,面对公安机关出示的其散布谣言的相关视频、截图等证据,如实供述了自己散布谣言、传播虚假涉疫视频,引发社会恐慌的犯罪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陈某某进行了治安(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对于涉疫信息,应以官方权威渠道发布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那些恶意编造、传播谣言以及实施其他网络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景德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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