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治理角度谈投资者关系管理(漫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从公司治理角度谈投资者关系管理(漫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

中国证监会2005年发布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指出投资者关系工作是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以实现公司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上面有政策,那么大家肯定也都乖乖地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负责维护投资者关系的事当然落到证券部的头上,投资者关系管理也成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必不可少的日常管理工作,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总结一下投资者管理工作的必备素质和相关工作内容。

一、必备素质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不是很简单的事情,相关负责人须具有以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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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说明

1、电话咨询

一般个人投资者较多,关心的问题也多是公司近况,股价波动大时来电数量也会相对多。当然,有些机构投资者会在来公司调研前与上市公司进行电话沟通,或者直接与上市公司电话咨询。个人投资者的问题大致为:

“喂,你们公司这个业绩怎么下滑这么厉害啊?”

“喂,你们公司是不是有什么消息没公布啊,这个网上都在传?”

回答的套路一般都是:我们应披露的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告了,网上的传言请各位投资者不要轻信,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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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问答手册是必备的工具、电话咨询的问题也及时整理并定期反馈给领导。

2、网上互动平台

上交所叫“E互动”,深交所叫“互动易”,啊,不管怎么动吧,及时回复是必要的。目前上市公司投资者平台互动还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也是平时日常工作之一。通常,投资者会通过互动平台来咨询公司经营状况、战略发展、信息披露情况、传闻求证,也有时提出对公司的建议和投诉。

“建议公司大股东增持啊,提振投资者信心”此类建议在去年股灾的时候还是比较常见的。

回答套路和注意事项见上一条,如果电话咨询是闭卷考试的话,那么这个就完全是开卷考试了!想好了再回复哈!

3、上市公司被动接受型

这种情况一般是机构投资者来公司调研居多,提出的问题也主要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相对于个人投资者的提问较为具体,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来访第一时间签署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调研后的披露沪深交易所要求也不同:

(1)上交所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启用“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每月汇总投资者来电来函、机构投资者调研、媒体采访等问答记录,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市公司发布”栏目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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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交所

根据《深交所董秘手册》,上市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等),并在每次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登载投资者调研记录

注意: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知会公司。发现其中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

另外: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前10日内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这个世界终于清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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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市公司主动出击型

1)股东大会

增进了解、促进认同、巩固忠诚度。

尽可能的扩大覆盖面,时间和地点的安排、运用互联网。

透明度,媒体报道、互联网,特别是对于文字材料之外的信息。

及时向其他投资者披露。

注意:信息传递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2非交易路演(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阶段性,特殊事件(比如再融资,并购等)。

业绩说明会:有阶段性的特点——年报、中报、季报之后。

3)路演

有销售目的的宣传,发行人和承销商共同主导,按照发行制度改革的要求,路演的重点是现场路演面向机构,包括IPO路演和再融资路演。

4)一对一沟通

目的性较强,有一定的针对性,在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引入战略合作者、突发事件时,多采用一对一沟通。

注意:应尽量照顾到中小投资者,媒体跟踪报导,音像、文字资料及时公布,以避免信息取得不平等。

网上业绩说明会、网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路演等等并非日常互动活动,故在此处就不一一详细介绍,以后可以作为专题来写!

最后提醒小伙伴,有负面舆情很正常,企业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必然面临更多监督,期待在此期间完全没有批评和质疑并不现实,对于舆情发生、应对投入和应对效果都应有合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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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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