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谨慎看待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新浪微博因数据许可被提起反垄断诉讼)

近日,新浪微博被指拒绝数据许可,被蚁坊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引发关注11月16日,新浪微博方面向南都记者表示,蚁坊公司部分表述不符合实际情况,仅为其单方表述,双方纠纷始于其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存储、展示微博数据并侵犯微博合法权益南都记者注意到,2018年微博曾就前述行为起诉蚁坊公司,2021年2月,法院二审判定蚁坊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其赔偿微博损失,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应谨慎看待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应谨慎看待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新浪微博因数据许可被提起反垄断诉讼)

应谨慎看待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

近日,新浪微博被指拒绝数据许可,被蚁坊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引发关注。11月16日,新浪微博方面向南都记者表示,蚁坊公司部分表述不符合实际情况,仅为其单方表述,双方纠纷始于其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存储、展示微博数据并侵犯微博合法权益。南都记者注意到,2018年微博曾就前述行为起诉蚁坊公司,2021年2月,法院二审判定蚁坊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其赔偿微博损失。

11月8日,蚁坊软件公开发文称,近日,湖南蚁坊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后文合称“蚁坊公司”)对新浪微博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后文合称“微梦公司”)提起诉讼一案,已正式被长沙中院正式受理。蚁坊公司以微梦公司拒绝数据许可的行为构成垄断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微梦公司以合理条件允许蚁坊公司使用新浪微博数据,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50万元。

起诉状显示,蚁坊公司提起诉讼的主要理由是,微梦公司拒绝许可其使用新浪微博数据提供政务舆情监测服务。蚁坊公司称,其曾与微梦公司建立数据合作关系,为相关部门提供舆情监测服务。但微梦公司却在未与蚁坊公司进行任何事先沟通的情况下,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实质拒绝其使用新浪微博数据提供政务舆情监测服务。

蚁坊公司认为,随着网易微博和腾讯微博的正式关停以及搜狐微博的实际停运,国内已不存在能与新浪微博形成有效竞争的微博平台。微梦公司的上述行为也将直接摧毁蚁坊公司的商业模式,损害蚁坊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及技术创新,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蚁坊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计算机软件销售等,主要从事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提供舆情服务及相关产品。公司总部位于长沙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北京、济南两地设有分公司。

南都记者注意到,蚁坊公司和微梦公司的纠纷由来已久,这次并非是两家公司首次对簿公堂。2018年,新浪微博运营商微梦公司认为蚁坊公司采集、使用微博数据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在北京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历经两审,两审法院均认为,蚁坊软件多项被诉行为均具有不正当性,破坏了微博的正常运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2021年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判决蚁坊公司败诉,要求蚁坊公司停止抓取、使用微博数据等行为,并向微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28万元,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8760元。

11月16日,微梦公司方面向南都记者表示,蚁坊公司的部分表述不符合实际情况,仅为其单方面解读。“希望蚁坊公司首先正视自身的问题,消除合作障碍”。

微梦公司称,微博与蚁坊公司的纠纷始于蚁坊公司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存储、展示微博数据并侵犯微博合法权益。在2018年起诉蚁坊公司前,曾与其就微博商业数据的侵权使用和合作进行沟通,蚁坊公司拒绝相关合作条件,故微梦公司起诉。2021年2月,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蚁坊公司前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直至2021年10月,蚁坊公司才完全履行判决内容。在未完全履行判决内容的情况下,蚁坊公司于2021年3月向微博提出数据合作需求,并于7月提起垄断诉讼,“相信任何公司遭遇此类情况都暂时难以决定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蚁坊公司除提起本次反垄断诉讼外,还同时就此前的不正当竞争诉讼向北京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方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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