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帘专利侵权 松下美容器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下称松下株式会社)是名称为"美容器"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其认为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金稻公司)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及北京丽康富雅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丽康公司)销售的"金稻离子蒸汽美容器KD-2331"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金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以及二被告共同赔偿合理支出20万元。其中,松下株式会社将其通过公证取证方式固定的在部分电商平台上检索得到的侵权产品同型号产品销售数量之和1841.1347万台以及该产品的平均价格260元作为300万元赔偿请求的计算依据。

浴帘专利侵权 松下美容器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1)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二被告的涉案行为构成对松下株式会社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松下株式会社依据网络上显示的侵权产品销量及平均价格主张300万元赔偿数额具有合理理由,故全额支持了松下株式会社的赔偿请求。金稻公司、丽康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按照松下株式会社主张的被诉侵权产品销售总量与产品平均售价的乘积,即便从低考虑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得出的计算结果仍远远高于300万元。在上述证据的支持下,松下株式会社主张300万元的赔偿数额具有较高的合理性。据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浴帘专利侵权 松下美容器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2)

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董来超主任律师点评:

该案中权利人通过提供侵权人对外宣传或第三方渠道显示的侵权产品销售数量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进行举证,且侵权人不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推翻,法院最终根据权利人的主张支持其赔偿请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7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4号楼201室

固定电话: 010-85868500/600/700

业务咨询电话:4006508580 010-86469211

手机:18611125732

传真:010-85868711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