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业管理团队(新管理团队亮相)

作者 / 吴梦奇 吴剑霞

来源 / 智合

春分之际,万物生长,又一家老牌律所完成管委会的换届选举——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组建了新一届管委会与首届监事会,曹志龙当选主任、管委会主任,出任联合所的新掌门人;曹志龙、马永健、王竞、姜林、陆利平、陈晨当选联合所第二届管理合伙人;寿如林、汪丰、王展、张锴、毛竹当选联合所首届监事,寿如林任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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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年骨干律师接过了律所管理的接力棒,律所内部管理架构得到整体革新,在为律所未来发展铺路的同时,联合所也为上海本土律所提供了管理、换代的参考范例。

老牌“海派律所”的自我更新

海纳百川,兼收并蓄。上海这片热土孕育出独特的“海派文化”,也催生出一批“海派律所”。

成立于1984年的联合所,已经走过三十六载,是“海派律所”中颇具代表性的一员。联合所不足百名的执业律师中,不乏“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领军人才”,更有上海律协第一任民选会长朱洪超、首届“东方大律师”江宪等业内大咖。在新任主任、管委会主任曹志龙看来,联合所之所以人才云集,得益于联合创造价值的宗旨、联合人多年来的耕耘与努力、多年积累下的良好社会声誉以及富有包容性的文化氛围。

市场竞争是动态变化的,没有永恒的优势。随着行业的发展,联合所越来越意识到律所品牌的重要性,单有“大律师”,不足以满足客户日益复杂且全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在新一轮规模化的浪潮中,联合所根据需求导向、顺势而为、瞄准机会、先行先试。

2017年与联业律师事务所的成功合并,便是联合所顺应大潮的一次尝试。两所合并后,联合所律师人数增至80余人,房地产和不动产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业务实力也获得了增强。

从国办所率先成功改制为合伙所;从发起八方律师联盟、加盟国际律师事务所联盟(ADVOC),到与联业所合并,逐步尝试规模化。一路走来,联合所见证并参与着中国律师行业的勃兴,也逐渐在专业责任、行业责任、社会责任、法治建设责任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

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情。为了更好地发挥新生代在律所管理方面的热情与优势,实现律所的传承与健康发展,联合所筹划了本次管理层换届,并进行了周全的准备工作:首先,联合所针对北京、上海等地各类律所进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对比研究;其次,为了更顺利地推动换届改制,联合所做了充分的所内动员;再次,联合所组建了改制工作小组,并让所内骨干律师挑头展开工作;最后,为了确保换届的充分民主,整个过程完全遵循律所章程和会议议程。

基于此,换届过程水到渠成,并很快开始发挥力量。

优化管理体系:“议决行监、规则治所、良法善治”

管委会 监事会 党支部的新“三结合”

本次换届的一大重点便是管理架构上的优化升级。

作为新任律所主任,曹志龙很早就开始积极参与律所管理,包括业务开发、团队引进乃至律所战略的制定。多年钻研公司法的他,将公司法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架构及律师协会管理结构应用到律所管理之中,形成了“议、决、行、监”机制。

目前,在最高权力机关高级合伙人会议下,联合所正逐步将管委会、监事会和党支部的管理融为一体,形成“三结合”的高度融合的一体化管理。

其管委会下设四个委员会、三个管理部门和一个联合研究院,组成了“4-3-1”的管理架构:4个管理委员会分管资产财务、战略规划、业务统筹、人才引进及分所设立;3个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宣传、外事工作以及行政服务;1个联合研究院负责专家联络、业务培训、书籍编撰以及师徒传承工作。方方面面均分工明确,有条不紊,并推行知行合一、务实精进、有序推进、“三个导向三张清单”的工作方法。所谓三个导向指的是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价值导向,三张清单指的是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落实清单。

值得一提的是,曹志龙结合联合所的实际情况,专门组建了作为3个管理部门之一的行政服务中心,在原来行政办公室的基础上打造了一个由高级、初级合伙人和相关秘书组成的秘书处,提出“融服务于管理,融管理于服务”的事务所管理理念,协调合伙人、党支部、管委会、监事会交叉事宜,解决了管理上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首次组建的监事会则是新管理机制的另一重要构成。律所架构中的每个版块都会委派监事进行监督。对于监事会的地位,曹志龙作了形象的比喻:“监事会与管委会就像一辆车的刹车和油门,只有在良好的协调下互相监督、互相支持、同向发力,才能让律所这辆汽车开得更稳、更远。”

在党支部的建设方面,联合所通过推动党员与律师、党务与所务、党建与所建的“三结合”管理,完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这“三重一大”问题的集体讨论规则,打造联合所的特色党建,发挥党组织这座战斗堡垒的政治引领与组织领导作用。未来,联合所的党支部也将逐步发挥更大的作用。

年轻化、规范化的管理团队

新一届管委最大的特点便是年轻化:上一届管委会成员以50后、60后为主,他们管理经验丰富,行业理解深刻,对管委会的职能分工、运作方式进行了诸多探索;新一届管委会成员以70、80后为主,他们年轻且富有建设热情,在上届管委会打下的坚实基础上,他们将为联合所带来许多新的变化。

同时,新的任职机制也更加规范科学:管委会改为定期换届制;主任与管委会主任融为一体,简化了层级,顺应了扁平化管理的发展趋势;管理上采取更为务实精进的清单制管理形式,并辅以监事会的监督。

这一套管理体制的发展完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管委会设立之前,联合所主要采取主任负责制;2017-2019年,在朱洪超的推动下,实施以管理委员会为主要管理机构的管理机制;到了这一届管委会,联合所有了更系统的章程、规则、工作办法,也有了更为科学的分工与“互为AB角”等保障机制。

“一般的律所管理都会经历三个阶段的演变,即经验管理、制度管理、文化管理,目前联合所正处在第二阶段。”曹志龙表示。在“议决行监、规则治所、良法善治”的核心管理理念下,联合所仍在不断制订、修订、完善现有的规则,逐步完善内部规则,修订不适合律所发展的规则,让规则与治理更加吻合。

打造管理上的“新联合”,成为海派特色强所

2017年,联合所曾制定了一份“三年规划”,提出了“双百”目标,一定程度上切实推动了联合所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并对本次改制与换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联合所审时度势,根据律师业发展实际、市场需求、法律建设需要等情况,提出了一份新的五年发展规划:未来五年里,联合所将进一步完善议决行监的科学管理体系,推进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国际化建设,打造在上海乃至全国具有更大影响力“新联合”——海派特色强所,让联合所的特色更特、专业更专。

具体而言,联合所将打造30支以上的业务团队、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的服务网络并规划设立10家左右的分所——这是对专业化、规模化的践行;而对于国际化,作为ADVOC的成员所,联合所会继续发挥中国律师在这类国际联盟中的作用与话语权,发出更多来自中国律师的声音;在信息化层面,在加强线上协作的同时,联合所将发挥八方律师联盟及ADVOC优势在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方面投入更多精力。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为了更好地吸收优秀人才,联合所成立了人才引进和分所设立委员会,将人才引进作为系统工程推进。同时,联合所也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办法与扶持政策,为律师们提供资金、业务等方面的各种支持。

在出任新一任联合所主任的就职演讲中,曹志龙提出联合人应当坚持“顺势、取道、优术、合众、践行”的路径。对于这五个关键词,他这样解释:

“顺势即顺应国家需求,顺势而为;取道即遵循律师行业发展规律,脚踏实地;优术即用好正确适合的发展方法,量体裁衣;合众即尽可能地团结所内律师,凝聚人心;践行即管理团队要有知行合一的精神,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唯有如此,一代代联合人才能沿着前辈的足迹不断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海派律所”与“联合经验”

受上海独特的风土人情影响,发源于上海滩的“海派律所”有着鲜明的特色与优势,它们专业能力强、工作精细化、视野国际化、有情怀讲规矩。

2020年3月,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在走访联合所时提到,联合所要为引进优秀人才创造条件和环境,让联合所“专业更专、特色更特”——这不仅是对联合所的勉励,也是对其他上海本土律所的期望。

“专业更专,就是要把细分领域研究如理论研究、实务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这需要更多人才的参与;特色更特,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一方面要打造新的特色,一方面要把已有特色打造得更好。”对于这8个字,曹志龙这样理解。

联合所一直相当关注行业发展,也有不少律师在行业中有相关任职:创始合伙人、荣誉主任朱洪超曾担任多届全国律协副会长、上海首任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首届东方大律师、创始合伙人江宪曾担任上海律协理事,曹志龙也于2019年当选新一届上海律协副会长……在对行业的长期观察中,他们意识到,律所的品牌效应日渐重要,越来越会比个人品牌更具有持久性、更具影响力、更符合法律服务市场需求,所谓“独行快,众行远”,这可能是部分同类型的律所需要共同提升的。

当下,规模在30人以下的中小型律所仍是上海律所中的主流。对他们而言,联合所三十六年来的发展经历与思考,包括一体化的管理模式、管委会、监事会、合伙人会议组成的议决行监结构、从经验治所到规则治所再到文化治所的发展思路等,都有不少值得探讨与参考之处。

“作为一个肩负专业责任、行业责任、社会责任、法治建设责任且有情怀有担当的律师群体,未来的上海律师必然会在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探索出更加清晰的执业路径、理念与方法。”曹志龙说,“因此,丰富海派律所文化,打造上海律师品牌,也必然是未来上海律师行业的一个关键问题,这让我对未来充满期待。我坚信联合所明天会更好!”

国外专业管理团队(新管理团队亮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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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龙

律师

联合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擅长公司法、房地产、金融与投资等业务领域,参与了千余家公司的设立与投资、并购与重组、企业上市、公司合规体系建设等。担任上海市国资委、黄浦区政府、崇明区委和区政府、上海市金融业联合会、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申迪集团、上海能源、浦发集团、黄河集团、东方剑桥教育集团等政府机关和公司法律顾问;担任首届进博会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主办或参与上海国资委下属49家企业章程修改与改制、上港集团上市、上海能源短期融资(30亿)、上海浦发银行多次发行债券、浦发集团收购华夏公司股权、中建集团债转股等一系列重大项目。

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浦区人大代表,兼任全国律协民事诉讼法论坛主任、战略发展委委员、公司法专业委委员,上海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八方律师联盟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长期参与国家、最高院及上海市重大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活动。包括《律师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上海市志愿者服务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利用条例》、《上海市社会信用服务条例》等;参与了《法治社会建设纲要》等多项国家与市级重大项目与课题的调研。

长期致力于公司诉讼、公司治理与合规研究,定期讲授《公司法律实务》、《公司治理与合规建设》、《公司法律思维在公司诉讼中的运用》等。

荣获“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第四届“东方大律师”等荣誉称号,当选为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涉外律师人才、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专业人才、黄浦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编撰并出版专著《公司诉讼律师实务》、《公司章程设计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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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健

律师

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擅长不动产征收(含动迁)、房地产业务,代理过上海及长三角大量企业厂房动迁项目,曾代表上海市委市政府核查重大信访积案、代表上海市委处理闵行区“楼倒倒”事件、参与处理“12.31外滩踩踏事件”等重大案件。

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和法律事项顾问律师、上海市科协法律咨询委员会顾问律师、市律协宣传委和社会责任促进委委员。曾任黄浦区政府法律顾问、黄浦区政协委员、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曾获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标兵,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优秀不动产征收专业律师。

国外专业管理团队(新管理团队亮相)(6)

王 竞

律师

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8年应美国国际法学会邀请,公派赴美研修。擅长公司与商事业务,为上海国盛集团、美国工业500强滨特尔集团(PENTAIR)等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担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原)、上海市退伍军人事务局、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上海市卫计委卫生监督所等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还擅长商事罪案和职务罪案辩护,曾在上海市检察机关担任国家公诉人、出庭检察官,因业绩突出获得政府嘉奖和三等功各一次,并于2018年获得黄浦区优秀青年律师(十佳)称号。

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青年导师团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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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林

律师

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烟台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多次参与国家立法项目及政策制定研究,担任十多家国内外集团企业的法律顾问。取得中国首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在房地产和物业管理领域、低碳环保和新能源领域、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信息技术领域、诉讼或仲裁等纠纷解决领域、企业并购和破产清算领域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现任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低碳经济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国外专业管理团队(新管理团队亮相)(8)

陆利平

律师

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党支部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法学讲师,主要业务方向为公司法、教育法以及民商事争议解决。为客户在日常法律事务、公司治理、内部合规、政府关系、诉讼仲裁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曾为浦发银行、中粮集团、泽稷教育、南光集团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曾受邀在电视台开设法律讲座24讲。

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教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为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中国法学会会员、华东政法大学校外导师,曾获首届黄浦区优秀青年律师提名奖。

曾在国内核心期刊及其他刊物上发表的法律论著十余篇,完成教育部、全国律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课题各一项。

国外专业管理团队(新管理团队亮相)(9)

陈 晨

律师

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英国伦敦大学商法硕士。留英期间,陈律师在多家英国当地律师事务所工作。

擅长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外投资、外资企业在境内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先后为全球多家行业领先的跨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美国Boston Scientific,ITT,Pentair, Nilfisk, REC, 挪威Norske Skog等,还为澳大利亚、西班牙、加拿大、爱尔兰、尼日利亚等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一带一路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宣传委委员,第一、第二届进博会法律服务团的成员,入选上海市司法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入选统战部优秀党外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法律顾问,多次荣获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优秀翻译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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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如林

律师

高级合伙人,监事会监事长。复旦大学法学硕士,擅长改制并购、股权转让、房地产开发转让、工程承包、合同交易、劳资纠纷处理等法律业务;主要从事各类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单位和企业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曾任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浦东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市委市政府信访接待志愿团律师、上海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团委员并曾担任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法庭内外”和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的嘉宾主持。

曾荣获“上海市律师职业道德标兵”、“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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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丰

律师

高级合伙人,监事会监事。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擅长金融、商事法律业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带领联合所团队圆满完成浦发银行IPO以及后续历次增发、金融债、次级债、境外点心债、投资并购等重大交易项目;目前还担任GM(中国)、国际铜业协会等多家跨国企业中国法律顾问。

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规划与规则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金融仲裁院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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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展

律师

高级合伙人,监事会监事。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擅长互联网相关法律诉讼业务,曾代理《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实施中国第一案“李某诉搜狐侵犯《上海相亲情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全国短信著作权纠纷第一案“付某诉搜狐侵犯短信著作权纠纷案”(入选上海市2007年十大版权纠纷案例);先后代理了上海法院迄今受理的4起反垄断纠纷中的两起案件;还擅于以诉讼思维为当事人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目前主要客户集中为TMT(科技、媒体和通信)领域的高新企业。

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业务委员会委员,民革上海市委社会与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主编房地产买卖实务书籍《买房114》(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

国外专业管理团队(新管理团队亮相)(14)

张 锴

律师

高级合伙人,监事会监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擅长银行、金融工具、民商事争议处理等法律业务,曾代理国内外著名银行参与融资项目的结构设计、谈判、文件起草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负责国家重特大建设项目融资和特殊资产处理的法律服务;同时常年担任多家商业银行、央企集团、国企法律顾问。

现任上海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侵权责任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银行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自2009年至今,受聘为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和法律事项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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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竹

律师

合伙人,监事会监事。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擅长商事争议解决(包括诉讼与仲裁)、公司投融资、国资国企法律服务以及基金投资与管理等。曾代表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处理各类投融资、债权债务、建筑施工以及解散清算等诉讼与商事仲裁案件,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长期为多家顾问单位提供公司设立、股权管理架构与内控制度设计、投融资以及日常运营管理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支持。长期担任法律顾问的主要客户包括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淮海集团、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SMG)、上海社会科学院等。

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研究委员会委员,并被遴选参加上海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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