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造谣(逗你玩网络造谣怎么破)
前一段时间的罗尔诈捐事件、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家属被传出医闹、以及近日多位明星针对网络谣言发布官方追责声明维权,让大家再次看到了网络谣言的可怕。
国内的网络谣言事件
“有图就有真相”?
*12月10日13时许,网民李某在网上下载一张人群聚集的图片,并编发有“抵制”和“成都断子绝孙”等文字的煽动性不实信息,通过自己的微博在网上发布。之后该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当日16时,新浪微博辟谣,此图片系2012年网络老照片,令网友大跌眼镜。
*上海警方打掉了以韩文财(网名“空中堡垒”)、田玉霞(网名“梅雪飘香”)等为首的编造散布系列“舆情员”网络谣言、自导自演系列网络“舆情员”闹剧的犯罪团伙。
*今年6月底以来,一张名为《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图片在微信群等多种社交媒体上大量流传,8月中旬又有所谓的“舆情员北戴河会议”及“网络舆情员内部会议录音”等文件在网上大量扩散,此事还被境外媒体网站引用和炒作,以此攻击我国政府所谓“缺乏言论自由、控制网络舆论”。
一不小心,你就犯法了
11月8日8时,朔州警方在网络巡查时发现,网名“刘某某261”在百度贴吧“平鲁吧”中发表言论,网帖大体内容为:“11月2日,平鲁易顺煤业透水事故,造成当日全班人员全部遇难。此后,平鲁政府谎报事实,还在乱作为。”根据调查,此网帖言论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炒作营销获取商业利益
随着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兴起后,信息生产和传播效率急剧提升,同时利用网络谣言获取商业利益的事件大量涌现,此前,娃哈哈、肯德基等也纷纷将造谣者告上法庭。
今年4月,子熙印象(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了玫琳凯产品存在“高剂量抗生素”和“激素”的博文,而该文毫无事实依据。
玫琳凯方面表示,由于该账号具备较强的粉丝影响力,且发布内容造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名誉,玫琳凯曾多次尝试与发帖账号沟通。在迟迟未得到反馈的情况下,玫琳凯将发布谣言文章的新浪微博账号告上法庭,近期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玫琳凯胜诉。
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呈现多样化,微视频已经成为自然灾害类谣言传播的新形式、新载体。
*8月3日,一段据传“洛阳发生爆炸火光冲天”的视频在朋友圈及各个社交平台流传,同样的视频内容却又被传发生在郑州、南阳等地,一些网友通过微信、微博转发消息。洛阳、郑州、南阳等地警方纷纷辟谣,称此则消息纯属谣言。
身处娱乐圈的明星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注视下,自然容易成为网络谣言攻击的焦点。
*今年9月16日演员乔任梁在家中自杀身亡,之后网络上开始流传其死亡的各种原因,发文字造谣、诋毁、敲诈编造故事等,如今又曝出有人敲诈,诈骗。谣言漫天,已经造成了对死者及其家人的尊严的侵害。如今乔父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上海公安局已立案。
如果谣言得不到制止,相信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乔任梁事件”发生,那么此时,谣言的代价就是生命。
国外网络谣言同样不间断
“高仿真谣言”
*6月30日“三星集团将于下午3点正式对外宣布李健熙会长的死亡消息”在韩国金融社交圈疯传,这篇不足50字的未经证实的传闻直接导致当天三星集团旗下多数子公司的股价大幅波动。传闻扩散后,三星方面出来辟谣称“该传闻纯属子虚乌有”,而韩国金融当局也怀疑此次事件背后有操控势力,试图通过“造谣”来操纵股价并牟利,
造谣者为了“恶作剧”?
*4月14日晚,日本熊本发生地震。佐藤于4月14日晚9点50分左右在家中用推特发帖,称“熊本,因为地震狮子从动物园逃走”,引发公众恐慌,从谣言出现到15日,熊本县政府接到上百起咨询。熊本县警方以散布谣言妨碍业务的嫌疑逮捕了公司职员佐藤一辉。佐藤承认了嫌疑,称“做了恶作剧”。
网络谣言“防不胜防”?
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在这个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是传播源头。微博、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组中的谣言“看上去很真”,常常让网民防不胜防,不经意间成为传谣的“帮凶”。
根据调查显示,网络造谣主要手法有四类:
*移花接木型,即找来一些无关的、带有冲击力的图片等作为“铁证”;
*细节取胜型,此类谣言往往将事件时间、地点、人物及经过等描述细致,让人有 “如临其境”之感;
*绑架“官方”型,以官方口吻编造所谓权威信息,让人更易相信;
*情绪渲染型,发布者以内心独白的方式突出恐惧、焦虑情绪,多涉及公共安全或弱势群体走失信息。
网络谣言高发区:
健康养生、食品安全、演艺娱乐、股市等领域。常以“真相”“内幕”等形式出现。此外,夸大甚至虚构事实而通过微信众筹募捐,也是最近一段时间较为突出的,以罗尔诈捐事件为例。
网络谣言缘何屡禁不止?
*网络造谣成本几乎为零
*网民的“网络智商”实在堪忧。
很多人对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缺乏正确认知,不认为“造谣、传谣”是一种犯罪;一些网民对这些谣言缺少足够的警惕性和鉴别力,未加仔细分辨就进行了转发和传播,不知不觉中当了谣言的“二传手”甚至“多传手”。
*“造谣、传谣”者的违法代价太小
引发公众信任危机
网络谣言所带来的结果是,在中国的网络信息流中,人们认为没有什么是权威可信的。全民遭受造谣困扰,失去对权威新闻的信任。如果人们认为他们读到的东西都不一定是事实,这会让他们觉得一切都有可能是事实。
北京外国语大学新闻学教授展江说:“虽然微信上有大量信息,但它无法替代专业媒体。”但他说,因为大量虚假消息削弱了传统媒体作为可信消息源的地位,“这对大家都有害”。
抵制网络造谣
权威“辟谣平台”的运营必要
“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就会满天飞”,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中尤其表现明显。占据技术高点及时防控包括网盘、微盘、智能浏览器、智能终端视频应用软件,以及微博、微信、博客、论坛中的视频链接,提高技术搜寻、发现、定位、追踪的准确率,及时查找和清理谣言等有害信息。
提升人们的网络媒介素养
事实上,不管真相也好,谣言也罢,公众都是第一接收者,考验的是基本的媒介素养。在获取资讯时,每一个人都应当学会慎思明辨,不轻信,不盲从。
自媒体在追求阅读量之前,要首先保障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依靠真实、客观、优质的内容,也许能使谣言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悄然隐去。
逗你玩,玩过了头,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净化网络环境,国家加大网络治理的力度:
去年,国信办发布“微信十条”,用文明法治为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立了规矩。
今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揭开了我国全面依法治网的里程碑。在“法律责任”中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加大了处罚力度。
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活动,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编辑:武司宇
微信编辑:周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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