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终了账务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者权益与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与案例分析)
作者:梁金修
一、合作社所有者权益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所有者权益,是指合作社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成员享有的剩余权益。其金额为合作社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盈余和盈余分配等。
(一)股金的核算
(1)股金增加的核算:合作社收到成员以货币资金等投入的股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记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借方,按成员应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记入“股金”账户贷方,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股金溢价或折价),记入“资本公积”账户。
【例1】合作社成立时,收到成员王某投入5 000元,存入银行。
该业务合作社银行存款和股金同时增加。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股金-个人股金-王某 5 000
【例2】合作社收到成员赵某投入A材料一批,双方确认价13 000元,记入股金。
该业务合作社产品物资和股金同时增加。
借:产品物资-材料物资A 13 000
贷:股金-个人股金-赵某 13 000
【例3】合作社和某单位签订投资协议,该单位向合作社投资250 000元,款存银行。协议约定入股份额占合作社股份的25%,合作社原有股金600 000元。
该单位投入合作社的资金250 000元中,能够作为股金入账的数额是600 000×25%÷(1-25%)=200 000元,其余的50 000元,作为股金溢价,记入“资本公积”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50 000
贷:股金-法人股金-某单位 200 000
资本公积 50 000
【例4】合作社收到成员董某投入C专利权,双方确认价50 000元,协议约定其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为45 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无形资产、股金和资本公积同时增加。
借:无形资产-C专利权 50 000
贷:股金-个人股金-董某 45 000
资本公积 5 000
(2)股金减少的核算: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成员出资总额或成员退股时,应当减少股金。
【例5】成员农户万某退社时,合作社退给股金5 000元,其中:库存现金支付1 000元,从开户行存款支付4 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股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同时减少。
借:股金-个人股金-万某 5 000
贷:库存现金 1 000
银行存款 4 000
【例6】成员单位退社时,合作社应退给成员某单位股金40 000元。合作社决定以一台拖拉机和现金退还。拖拉机账面原值30 000元,已提折旧4 000元,余款现金支付。
该业务合作社股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库存现金同时减少。
借:股金-法人股金-某单位 40 000
累计折旧 4 000
贷:固定资产-拖拉机 30 000
库存现金 14 000
(3)股金转换的核算:合作社成员向非成员转让出资的,对转让方按退社处理,对受让方按新入社处理。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相互转让出资的,不需要进行股金业务总分类核算,只进行股金明细,在成员账户中调整相关记录。
【例7】合作社成员张某将个人股金5 000元转让给非本社成员李某。
该业务合作社股金明细账发生变化。
借:股金-个人股金-张某 5 000
贷:股金-个人股金-李某 5 000
(二)专项基金的核算
(1)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形成专项基金的核算:
【例8】合作社使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500 000元购买水果保鲜库房5间。
该业务合作社固定资产增加,银行存款减少。
借:固定资产-保鲜库房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同时,将专项应付款转为专项基金。
借:专项应付款 500 000
贷:专项基金 500 000
【例9】接例8购买水果保鲜库房5间,验收拨款。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 500 000
注:合作社使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500 000元,平均量化100个成员。
500 000÷100=5 000(元),平均量化每个成员5 000元。
(2)接受捐赠形成专项基金的核算:
【例10】合作社收到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捐赠现金80 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库存现金和专项基金同时增加。
借:库存现金 80 000
贷:专项基金-捐赠资金 80 000
【例11】合作社收到兴旺集团捐赠新水果分离机一台,发票价32 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固定资产和专项基金同时增加。
借:固定资产-水果分离机 32 000
贷:专项基金-捐赠资金 32 000
(三)资本公积的核算
(1)股本溢价的核算:
【例12】合作社收到新成员梁某入社现金15 000元,协议约定享有合作社股金份额14 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库存现金、股金和资本公积同时增加。
借:库存现金 15 000
贷:股金-个人出资-梁某 14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 000
(2)对外投资资产增值的核算:
【例13】合作社以一幢厂房对外联营投资,该厂房原账面价值200 000元,已提折旧30 000元,双方协议作价190 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对外投资和资本公积增加,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减少。
借:对外投资-厂房 190 000
累计折旧 30 000
贷:固定资产-厂房 200 000
资本公积 20 000
(3)转增股本的核算:合作社用资本公积转增股金时,记入“资本公积”账户借方,同时记入“股金”账户贷方。
【例14】经批准,合作社将资本公积20 000元转增为成员股金。
该业务合作社股金增加,资本公积减少。
借:资本公积 20 000
贷:股金-资本公积转增 20 000
(四)盈余公积的核算
(1)提取盈余公积的核算:合作社提取盈余公积时,记入“盈余分配—各项分配”账户借方,同时记入“盈余公积”账户贷方。
【例15】2021年终,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55 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盈余公积增加,盈余分配减少。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 55 000
贷:盈余公积 55 000
(2)盈余公积转增股金的核算:合作社用盈余公积转增股金时,记入“盈余公积”账户借方,同时记入“股金”账户贷方。
【例16】合作社用盈余公积20 000元转增股金。
该业务合作社股金增加,盈余公积减少。
借:盈余公积 20 000
贷:股金-盈余公积转增 20 00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核算:合作社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记入“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账户贷方,记入“盈余公积”账户借方。
【例17】合作社用盈余公积弥补上年亏损60 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盈余分配增加,盈余公积减少。
借:盈余公积 60 000
贷: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60 000
二、合作社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的盈余,是指合作社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是合作社在一定期间(月、季、年)内取得的净收益,即各项收入和投资收益总额与各项费用和支出总额的差额。各项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项费用与支出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生产成本、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本年盈余=经营收益 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 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一)本年盈余的核算
合作社应设置“本年盈余”账户,进行会计核算。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贷方登记各项收入和投资收益转入的金额,以及转入盈余分配的金额,借方登记各项费用和支出转入的金额,以及转入盈余分配的金额。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例18】合作社2021年12月份各损益类账户余额如表1:
根据账户余额,做如下转账分录:
(1)结转各项收入:
借:经营收入 1 291 935
其他收入 55 000
贷:本年盈余 1 346 935
(2)结转各项支出:
借:本年盈余 1 166 935
贷:经营支出 925 000
管理费用 145 000
其他支出 25 000
财务费用 24 880
税金及附加 41 655
所得税费用 5 400
(3)结转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10 000
贷:本年盈余 10 000
转账后,“本年盈余”账户借方发生额为1 166 935元,贷方发生额为1 356 935元。本年盈余为190 000
(1 356 935-1 166 935)元。最后结转“盈余分配”。
借:本年盈余 190 000
贷: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190 000
(二)盈余分配的顺序
1.弥补亏损。合作社用本年度的盈余直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盈余公积。合作社按规定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
3.盈余返还。合作社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4.剩余盈余分配。合作社的剩余可分配盈余,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5.盈余转为出资。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可分配盈余转为成员对合作社出资。
(三)盈余分配的核算
合作社设置“盈余分配”账户,进行会计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弥补的亏损,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分配的盈余。本账户应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例19】年末,合作社本年盈余弥补上年30 000元亏损后的160 000元,经成员大会批准,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按20%提取盈余公积,剩余部分的70%按交易额返还给成员、20%按成员账户记录的股金和公积金份额分配给成员,10%转为成员出资(见表2)。
(1)应提取盈余公积:160 000×20%=32 000(元)
提取盈余公积时,记入“盈余分配-各项分配”账户借方,同时记入“盈余公积”账户贷方。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32 000
贷:盈余公积 32 000
(2)应向成员返还盈余:(160 000-160 000×20%)×70%=89 600(元)
应向成员分配剩余盈余:(160 000-160 000×20%)×20%=25 600(元)
应向成员转为出资:(160 000-160 000×20%)×10%=12 800(元)
进行各项分配时,按实际返还和分配的金额,记入“盈余分配-各项分配”账户借方,同时记入“ 应付盈余返还”“ 应付剩余盈余”“股金”账户贷方。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盈余返还 89 600
-剩余盈余分配 25 600
-盈余转成员出资 12 800
贷:应付盈余返还 89 600
应付剩余盈余 25 600
股金 12 800
(3)向每个成员返还盈余时:
借:应付盈余返还 89 600
贷:成员往来-成员名称 89 600
(4)向成员分配剩余盈余时:
借:应付剩余盈余 25 600
贷:成员往来-成员名称 25 600
经上述账务处理后,“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账户年终未分配盈余为:
160 000-32 000-89 600-25 600-12 800=0(元),完成本年度的分配工作。
在给成员兑现时,填制兑现表,用现金或银行存款转入成员的银行卡中。
(作者单位: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202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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