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论的哲学含义(先验的理由和知识)

先验证明是一种认识论证明,在某种意义上,它独立于经验盖蒂尔的例子让大多数哲学家认为,拥有一个被证明是正确的信念对于知识来说是不够的(见下面的第 4.4 节 和那里的例子),但许多人仍然认为这是必要的在本条目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将假设,即使证明对于知识来说是不够的,但它是必要的,并且 先验知识是基于先验 证明的知识如此多的讨论将集中在先验理由上,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先验论的哲学含义?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先验论的哲学含义(先验的理由和知识)

先验论的哲学含义

先验证明是一种认识论证明,在某种意义上,它独立于经验。盖蒂尔的例子让大多数哲学家认为,拥有一个被证明是正确的信念对于知识来说是不够的(见下面的第 4.4 节 和那里的例子),但许多人仍然认为这是必要的。在本条目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将假设,即使证明对于知识来说是不够的,但它是必要的,并且 先验知识是基于先验 证明的知识。如此多的讨论将集中在先验理由上。

关于先验 论证是否需要某种证据,或者某些命题是否可以“默认合理”,或者一个人是否有权独立于任何证据接受某些命题,有多种观点,也许是因为它们是某些研究领域的合理预设。认为先验 证明需要证据的哲学家在细节上有所不同。有些人认为先验证据可以被其他证据击败(覆盖或削弱),包括来自感官观察的证据。关于是否先验有多种看法证明和知识只能是关于什么是可能的或必要的命题,如果有必要,只能是分析命题,即在某种意义上“由于其意义而为真”的命题(如示例 1a-8a, 以下)。那些认为先验证明需要证据的人往往认为证据是由理性的直觉或洞察力提供的,但对这些直觉或洞察力的性质存在分歧,批评者否认它们确实构成了证据。

以下列表指出了将要介绍和讨论的主题。

  • 1. 说明先验后验(经验)论证之间差异的例子
  • 2. 什么样的命题可以是先验证明和已知的:所有的,唯一的,模态命题?
  • 3.先验的正当理由是否是错误的和可废止的?
  • 4.先验理由的本质是什么?4.1先验证明是独立于经验的证明4.2 直觉判断的内容是什么?4.3先验后验证明和知识之间没有显着差异4.4 作为先验论证基础的理性直觉或洞察力4.5先验的理由并没有要求任何证据nonexperiential源
  • 5. 我们应该认为理性直觉为其对象的命题提供证据吗?
  • 6. 我们应该怀疑智力直觉的证据力量吗?6.1 究竟什么是理智的表面或理性的直觉?6.2 实验理念6.3 可以检查直觉的准确性吗?6.4 自然化认识论6.5 实用主义
  • 7. 即使直觉可以证明,它们能产生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吗?
  • 8. 什么是先验知识?
1. 说明先验和后验(经验)论证之间差异的例子

先验证明是一种通常与经验证明或后验证明形成对比的某种证明。粗略地说,先验证明提供了认为一个命题是真的的理由,因为这个命题仅仅来自理解或思考那个命题。相比之下,后验证明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解一个命题。基于我们的感官的观察,或对我们当前精神状态的内省,需要我们根据经验或后验证明,相信某些命题是正确的。下面的例子显示了对比。每个组中的第一个命题是先验的主要候选者被证明,如果完全被证明,而其他命题是被后验证明的主要候选者 ,如果完全被证明。有些命题是错误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我们有证据证明它们是错误的之前,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它们。

2. 什么样的命题可以是先验证明和已知的:所有的,唯一的,模态命题?

哲学家们普遍同意,我们 只能凭经验相信15bi 和 15biii是合理的 。然而,许多人相信它们必然是真实的。如果它们必然是真的,那就意味着我们只能先验地相信必要的真理是错误。但是一些哲学家认为 15bi 和 15biii 不是必然真理,而是我们可以先验知道的相关必然真理。任何类型的物质的本质都是由构成它的基本元素决定的。根据这种观点,在水和红宝石的情况下,我们凭经验发现这些基本元素是什么,以及陈述这些发现的命题是偶然的。认为 15bi 和 15biii 确实表达了必要真理的哲学家通常认为存在固定术语参考的描述,例如,对于水、描述、

无论是什么东西,在现实世界中,都具有解渴、扑灭某些火、从云中落下雨、填满湖泊和河流等特性。

虽然“水”的含义是由这个参考固定描述给出的,并且可以先验地知道,但水的本质必须通过经验来发现。自然种类术语的含义并不像“单身汉”和“狐狸精”那样直接给出种类的本质。

有人可能认为 15a 只能凭经验证明是合理的,但宝石学家似乎认为红宝石是红色在概念上必要的,也就是说,“红宝石”的含义要求红宝石是红色的。因此,鉴于宝石学家如何使用“红宝石”, 15a 是先验可知。红宝石的概念似乎是一个混合概念:它的颜色是先验可知的,但它在15bi 中给出的物质本质 只能凭经验可知。

虽然人们普遍认为,一些必然真理能够被证明并且只能凭经验知道(例如,“水是 H2O”),但一些偶然的真理似乎也是可以证明的,并且是先验可知。Saul Kripke 提出“巴黎的标准米尺S在 \(t_0\) 处有一米长”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Kripke 1972: 274–275)。“ S在现实世界中\(t_0\)的长度”严格指定了那个长度,即它指的是每个可能世界中的长度L。“一米”的参考由该参考固定描述给出,因此“一米”严格指定L。然而,“ S的长度吨0t0”就是这样一个例子(Kripke 1972:274-275)。“长度 吨0t0” 生硬地表示那个长度,也就是说,它指的是长度 at \(t_0\)” 并没有严格指定任何特定的长度,因为在 \(t_0\) 在其他可能的世界中,S将比L更长或更短。因此,“ S在 \(t_0\) 处是一米长”的命题是偶然的,因为在其他可能的世界中,同一根棍子将比当时的现实世界更短或更长。尽管如此,我们可以先验地知道,即,独立于任何经验证据,“ S在 \(t_0\) 处是一米长”在现实世界中是正确的,因为我们知道“一米”的参考是如何由参考现实世界中 S 长度的描述固定吨0t0” 没有严格指定任何特定的长度,因为在 吨0t0 在其他可能的世界 吨0t0”是偶然的,因为在其他可能的世界中,同一根棍子会比当时的现实世界更短或更长。不过,我们可以知道吨0t0”在现实世界中是正确的,因为我们知道“一米”的引用是如何通过引用 S 的长度的描述来确定的 . 如果经验证据发挥任何作用,那么只有在我们需要它知道确实存在一根棍子S 的情况下,它才被指定为某个特定时间和地点的仪表。

作为先验 可知或有命题的第二个候选者 来自约翰·图里。他声称,“最不可能发生的事件目前尚未发生”这一命题是偶然的,但仅凭借对其内容的理解就可以知道,因此是先验可知 (2011:337-338)。“最不可能发生的事件”是指最不可能发生的事件。所以我们先验地知道没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符合这种描述的事件正在发生。尽管如此,目前可能正在发生这样的事件。因此我们可以先验地知道 说一个最大不可能事件正在发生的偶然命题是错误的,而它的否定是正确的。

Gareth Evans 提供了 第三个作为先验可知的或有命题的候选 者。他认为我们可以 先验地相信并知道形式的命题,“如果实际上是p,则 p”,以及该形式的特定实例化。考虑一下,“如果任何帖子实际上是红色的,那么它就是红色的”。这个命题是偶然的,因为帖子在现实世界中可能是红色的,但在其他可能的世界中不是红色的。所以在其他一些可能的世界中,\(w_2\),它的先行词可能是真的(因为它的先行词是关于现实世界中帖子的颜色,\(w_1\)),结果是假的(因为帖子不是红色瓦2w2,它的前因可以是真的(因为它的前因是关于现实世界中帖子的颜色, 瓦1w1),结果是假的(因为帖子不是红色的 \(w_2\) 并且结果是关于那个世界中帖子的颜色)。一个必然为真的条件在任何可能世界中都不可能有真前因和假后因。然而,我们可以独立于经验(即先验)知道,如果帖子实际上是红色的,那么它就是红色的,因为它在现实世界中是真实的(参见 Evans 1979: 83-85,他对此的讨论)话题)。瓦2w2结果是关于那个世界中帖子的颜色)。一个必然为真的条件不能有真前因和假后因

先验条件的 另一个候选者是“我现在在这里”所表达的命题。这句话表达了一个偶然的命题,因为我不必存在,更不用说我现在所处的位置了。然而,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知道这是真实的,无论她现在有或过去有过什么经历,因此与经历无关。

现在撇开是否存在先验可知偶然命题的问题不谈,在可以先天知道或有理由相信的必然为真命题的类别中似乎存在差异所表示的命题 10A-14A 似乎从所表达的命题不同 1A-8A。后面的每个命题似乎都是分析性的,也就是说,如果用适当的同义词替换其中的相关术语和表达式,那么在每种情况下,表达该命题的句子都将表达逻辑真理。因此,例如,“所有泼妇都是女性”将表达以下形式的逻辑真理if \(A \amp B\), then A一种&乙A&B, 那么 A如果我们将“vixen”替换为“female fox”,因为它会说:如果某物是雌性狐狸,那么它就是雌性。但是在10a-14a中用同义词代替术语或表达 不会产生合乎逻辑的真理。由10a-14a表达的命题 通常被称为先天综合命题,因为它们不是分析命题(它们的意义不是真的,正如有时所说的那样),而是先天可知和可证成的。

3.先验的正当理由是否是错误的和可废止的?

当且仅当有可能以这种方式为持有错误信念辩护时,一种类型的辩护(例如,通过感知)是错误的。一种辩护是可废止的,当且仅当该辩护可以被与命题真理相悖的进一步证据所推翻,或者被质疑是否真的有正当理由的考虑削弱(例如,不良的照明条件导致质疑是否在这些情况下,视觉提供了证据)。

正如我们可以凭经验证明相信一个错误命题(例如, 9b:两夸脱水加两夸脱四氯化碳不会结合产生四夸脱液体),哲学家认为我们也可以先验证明我们相信一个错误的提议。或许康德相信每个事件都有一个原因是先验的。他认为这个提议有那个地位。然而,许多物理学家相信在亚原子水平上确实存在随机事件,并且合理地认为每个事件都有一个原因是错误的。您最初可能会先验 地相信,无论幸福如何产生,它本质上都是好的(12a),或者惩罚一个无辜的人总是错误的(13a)。稍后您可能会想到这些主张的反例(例如,考虑通过他人的痛苦而产生的幸福或惩罚一个无辜的人以防止某些邪恶的人惩罚他和许多其他无辜的人)。那么你最初的先验理由就会被击败。约翰霍桑指出,即使是先验的范式实例如果某人得到经验证据表明他很生气或他的证明可能是错误的(基于专家证词提供的证据、不良记录或歪曲背景条件等)(Hawthorne 2013:2009)。这些例子似乎表明先验证明是错误的和可废止的(即,它可以被进一步的先验或经验证据打败)。

考虑另一个说明这一点的例子。涉及堆的 sorites 悖论包括以下一般性主张:如果您从一堆豆子中取出一个豆子,您仍然有一个堆. 这两个前提将逐个引导您得出结论:一个或什至没有 bean 是堆!似乎我们 先验地有理由相信一般性和更具体的主张都是正确的,但其中至少有一个不能是真的(也许一般性主张是错误的,或者甚至既不真实也不虚假)因为它们一起导致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所以这是认为先验的另一个原因理由是错误的。(有关堆的示例,请参见 Sosa 1998:258-259。)George Bealer 认为哲学悖论表明直觉是易出错的(1998:202)。对于悖论,您有理由相信单独采取的一组命题中的每一个,但其中至少有一个必须是错误的,因为该组是不一致的。

为什么有人认为先验 证明的命题不能被经验证据打败?康德说 先验知识是“绝对独立于所有经验的知识”(Kant 1787 [1965: 43(B3)])。但是,先验知识 绝对独立于所有经验的要求可能过于严格。可能需要启用经验。它避免了这种困难,而是认为先验知识和证明独立于所有经验之外,超出了掌握相关命题中涉及的相关概念所需的范围(见下文 第 4.1 节)。事实是先验知识并非独立于所有经验并不表明它在经验上是可废止的,但它确实驳斥了它在经验上不可废止的论点, 因为它独立于所有经验。

当这只是先验证明而不是知识问题时,菲利普·基彻认为,如果存在所有事物都被认为是先验证明的事情,那么“一个人有权忽略关于她所居住的世界类型的经验信息” (Kitcher 1983: 30;另见, 24, 80-87)。这种观点似乎基于康德的思想,但适用于证明,而不仅仅是知识。如果先验的 独立于所有经验经验,那么任何这样的经验都不能算作支持或反对先验证成的命题。希拉里·普特南认为,如果有先验理由,那么就有“相信总是合理的真理”(Putnam 1983:90)。在 Kitcher 对先验 证明的理解上,它不能被经验信息废止;在 Putnam's 上,它根本不是可废止的。

鉴于 Sosa、Bealer 和 Hawthorne 的反对,很难看出这两种观点如何站得住脚。就正当性与一个人拥有或应该拥有的证据而言,似乎有可能进一步的证据,无论是经验的,还是来自直觉或理性洞察力的,推翻或削弱一个人当前的证据,从而破坏该人当前的正当性和知识。先验 理由的性质中没有任何东西排除这种可能性。(有关 Hartry Field 的讨论,请参见 下面的第 4.5 节,了解更多关于为什么经验证据尤其有可能击败先验证明的原因。)

到目前为止,讨论的重点是可以被先验证明或已知的命题种类以及先验证明是否是可错的和可废止的。但是,如果说某人 在相信如上述 15 个例子中的每个第一句所表达的命题(即1a-15a所表达的命题)方面 是先验的,是什么意思?现在的讨论将集中在这个问题上。

然后我将转向关于先验证明的性质的三个主要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先验 证明与经验证明没有显着不同。第二种观点是,它依赖于一种不同类型的内部心理状态,通常称为理性直觉或理性洞察力,这些直觉或洞察力可以为某些命题提供支持或反对的证据。第三种观点是,一个人可以 先验地有权相信独立于任何证据的某些命题,或者可以在接受独立于任何证据的命题时默认合理。

4.先验理由的本质是什么?4.1先验证明是独立于经验的证明

关于先验证明和经验证明之间区别的问题的标准答案是先验 证明独立于经验而经验证明则不是,这似乎可以解释上述十五个例子中存在的对比。但是,“经验”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从狭义上讲,“体验”是指感官体验,即来自使用我们的五种感官的体验:视觉、触觉、听觉、嗅觉和味觉。然而,这种狭隘的解释意味着基于内省、本体感觉(我们对身体位置和运动的动觉)、记忆和证词的辩护是一种先验的理由。如果我们有不同的感官,比如蝙蝠(回声定位)和鸭嘴兽(电定位)的感官,基于这些感官的经验将提供先验的而非经验的证明,因为它需要先验证明独立于经验基于我们的感官。

考虑到这些因素,也许“经验”应该被理解为“任何类型的感觉经验、内省、本体感受、记忆和证词”。这听起来像是各种证明来源的大杂烩,但也许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是,撇开记忆和证词不谈,这些来源为我们提供了关于物理世界或我们内心世界的信息,或者通过感知的外部世界或内心世界通过内省和本体感觉了解我们的感受或想法,或关于我们身体的信息。记忆和证词不是称义的主要来源;他们的主要认知功能是先验地传递或经验证明。因此,该提议应被视为将证明的主要来源区分为两类证明的一种方式:先验的和经验的。

如上所述(见 第 3 节)和下文(第4.4 和 4.5 节),“独立于经验”不应被理解为独立于所有经验,而是作为第一个近似值,意味着“独立于所有经验”超出掌握命题所涉及的相关概念所需的范围”。人们有时说,先验的 理由可以依靠,因为它的经验能够 获得把握这是理由的对象命题的意义所需要的概念的人,但是经验不能起到证据的作用在这个理由中(威廉姆森 2013:293)。稍后我们将看到,促成经验的概念可能会更好地扩展到包括获得某些智力技能所需的经验,例如构建某些证明或创建反例所需的经验(见 下文第4.4 和 4.5 节)。

假设先验 证明和经验证明之间存在显着差异。这仍然没有告诉我们先验证明的基础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理性的直觉或洞察力是先验 证明的基础;如上所述,经验是经验论证的基础。在讨论理性直觉或洞察力的性质之前,我们应该首先区分直觉和直觉判断,并考虑在思想实验中引发的直觉判断的内容是什么。

4.2 直觉判断的内容是什么?

Anna-Sara Malmgren 认为,直觉是某些类型的心理状态,其中一些是作为对哲学思想实验做出反应的直觉判断的正当理由的候选者 (2011:267-268)。内容是什么 这种直觉判断?Malmgren 指出,有几种不同的方式来表征直觉判断,但因为它们都存在争议,所以她通过参考例子来表征它们。对她而言,“直觉判断是与某些范式或示例相关的任何判断”(Malmgren 2011:268)。她的范式例子是在 Gettier 案例中引发的判断,在这些案例中,一个人在某种意义上很幸运能够根据他的证据拥有真实的信念,双地球案例,其中一个术语或短语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不指同一事物,以及一个重的人被推到手推车前面以阻止它在轨道上超过五个人的拉杆箱。Early Death 2011: 270-71),并且判断一个人现在不在任何未来的星期二关心他的痛苦是不合理的,因为它是星期二(Parfit's Future Tuesday Indifference 1984: 124)。

Malmgren 反对 Timothy Williamson 的观点,即直觉判断的内容涉及反事实判断。威廉姆森说,在典型的盖蒂尔案例中,我们会做出两种判断:一种判断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另一种是反事实判断,即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它将是一个在没有知识的情况下有正当理由的真实信念的情况。这两个判断意味着,在 Gettier 示例 (Williamson 2004: 110) 中描述的情况下,一个人可能在没有知识的情况下拥有一个合理的真实信念。虽然 Malmgren 同意可能性判断是 Gettier 案件 (2011: 281) 中直觉判断的内容,但她否认需要通过威廉姆森提出的反事实判断来实现。

Malmgren 认为思想实验中对案例的描述是不完整的,并且完成它们的某些方法是不正常的,因为它们涉及对案例的解释误解了意图(2011:274-275)。在著名的 Nogot/Havit Gettier 案例中,问题在于 Smith 是否知道他办公室里的某个人拥有一辆福特汽车。史密斯看到诺戈特开着福特车四处走动,并且相信诺戈特已经向他展示了一辆福特汽车的当前所有权文件。但诺戈特实际上是开出租汽车的,没有福特汽车,并且向他曾经拥有的福特汽车出示了史密斯的所有权文件。假设史密斯有很好的独立证据证明同样在他的办公室工作的哈维特拥有一辆福特汽车,这将是对示例的偏离理解。当然,在那种情况下,史密斯会知道他办公室里的某个人拥有一辆福特汽车。Malmgren 认为,假设 Smith 出现幻觉并且对他看过的论文记不清的解释也是不正常的。在那种情况下,史密斯就没有理由相信诺戈特以及他办公室里的某个人拥有一辆福特汽车。

案例中的直觉判断是:在例子中描述的情况下,一个人有可能在没有知识的情况下有一个正当的真实信念。威廉姆森认为这个判断是基于反事实的:如果案件发生了,那将是一个没有知识的有理由的真实信念的案件。但是在异常情况下,它不会是一个没有知识的有理由的真实信念的情况,要么是因为它是知识的情况(史密斯有证据证明哈维特拥有福特的额外原因的情况)或不是有理由的信念的情况(史密斯出现幻觉,记忆力差等)。然而,这些异常情况可能发生在与现实世界最相似的可能世界中,有时被哲学家称为“最近的可能世界”。因为这,由于反事实通常被哲学家理解,威廉姆森认为相关的反事实是错误的。在案件的标准描述成立的最接近的可能世界中,反事实的结果将是错误的。所以这个案例不会为直觉模态判断提供支持:一个人有可能在没有知识的情况下拥有一个合理的真实信念。Malmgren 似乎很清楚,无论附近的世界是否异常(使相关反事实的结果为假),该案例确实支持这种可能性判断(Malmgren 2011:278-279)。所以威廉姆森一定是错误地认为某些反事实判断必须是模态直觉判断的基础:

4.3先验和后验证明和知识之间没有显着差异

回答关于先验 理由和知识的性质问题的一种方法是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从对比上面的 15 个例子开始,构建一个解释差异的理论。Timothy Williamson 反对这种方法,理由是它可能导致“没有特殊意义的区分,例如基于颜色的植物和动物分类”或将植物分为灌木丛和非灌木丛 (2013: 291 和 309) . 最终,这就是他所主张的:先验知识和后验知识之间的区别是微不足道的。

威廉姆森想象,通过感知经验和相关反馈,一个人已经获得了以英寸为单位可靠地判断距离的能力,并通过相同的方式分别以厘米为单位进行判断。但她还没有意识到,以英寸为单位的距离和以厘米为单位的距离是有关系的。然后有一天,她通过形成相距 9 英寸和相距 19 厘米的标记的并排视觉图像,使用她的感知能力判断“离线”以英寸和厘米为单位的距离,并看到D为真:如果两个标记是 9 英寸相距至少有十九厘米. 她从未测量过蚂蚁的前后腿相距多远,但以类似的方式,她运用自己的想象力发现A是正确的:如果两个标记相距 9 英寸,它们就会比 A 的距离更远。蚂蚁的前腿和后腿。

在这两种情况下,经验都是在想象中做出判断能力的基础,想象中发生的事情为这些判断提供了依据。

威廉姆森反对先验 证明和后验证明之间区别的重要性的论点基于比较DA(以及上面例子中的其他类似的命题对,如 4a 和 4b)是如何证明的。他争辩说,他们都被想象中的相关操纵所证明。但是在传统的证成解释中,D将是某个只能先天证成的命题的范式案例,而A是某个只能是后验证成的命题的范式案例 有道理。威廉姆森似乎很高兴承认这两种类型的论证之间存在某种差异(2013:294-295、296-297),但否认这是一种显着差异,因为每种类型都依赖于想象中的操纵。他可能承认这种差异就像是通过显微镜或望远镜看到的东西与肉眼看到的东西之间的区别。有区别,但区别不大,因为这三种视觉都依赖于视觉感知。

先验证明和 后验证明 之间存在显着区别的捍卫者可以承认,就想象在威廉姆森提出的证明中发挥作用而言,没有显着差异。这种方式与我们可能通过想象看到的方式大不相同如果两个标记相距九英寸,它们就会比蚂蚁的前腿和后腿更远。

在命题D的情况下,我们可能知道 1 英寸等于 2.54 厘米,进行数学运算并看到 9 英寸等于 22.86 厘米,从而看到 9 英寸大于 19 厘米。除了 威廉姆森所说的模拟方法之外,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先验地证明某些命题是正确的。那些先验证明命题方法与证明命题的后验方法有很大不同。

在威廉姆森和保罗·博戈斯安( Williamson and Paul Boghossian )先验地辩论(forthcomingb)的书中即将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博戈斯安捍卫了三种不同的方式(其中没有一种涉及模拟方法),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先验地证明我们相信一个命题:两种我们的理解可能成为先验证明来源的方式,以及第三种诉诸理性直觉的方式,这些理性直觉不具有独特的现象学,并且根据 Boghossian 的说法,不是我们理解概念的产物。

在许多文章和一本书中,Elijah Chudnoff 认为直觉具有他所谓的“表现现象学”,与感知相似。对他来说,直觉是智力感知,有时以感官感知有时揭示具体现实的方式揭示抽象现实。因此,在他看来, 一个先验的理由是相似的,但,显著不同的后验理由。对丘德诺夫来说,直觉可以通过想象、反思,甚至从前提到结论的推理来唤起,但它们的本质,而不是它们的来源,是它们提供理由能力的基础。他的论点与一个论点相似,即感知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它们是它们的心理状态,而不是因为它们的来源。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可以在恶魔世界或矩阵中提供理由,即使他们的来源是恶魔或超级计算机而不是真实物体。

与 Boghossian 和 Chudnoff 一样,与 Williamson 不同的是,Albert Casullo 认为基于非经验经验证据支持之间差异,先验后验证明之间存在显着差异。他还认为,存在着完全不依赖于证据的正当性(即积极的认知状态)之类的东西(2012c:318-326)。对于 Casullo 和其他人来说,积极的认知状态可能源于您有权接受给定的某些目标或项目。这种观点将在 下面的第 4.5 节中讨论 。

4.4 作为先验论证基础的理性直觉或洞察力

假设先验的理由依赖于来自某个非经验来源的输出(证据)。那会是什么证据?标准答案是直觉或理性洞察力是先验证明的基础。什么是直觉或理性见解?

正如我们所见,马尔姆格伦区分了直觉和直觉判断,其中直觉是一种独特的心理状态,可以证明判断是正确的 (2011: 267–268)。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用“直觉”来表示相同的意思。在 思考中,快与慢, Daniel Kahneman 认为直觉常常使我们接受错误的信念。他提供了赫伯特·西蒙 (Herbert Simon) 对直觉的定义,“直觉只不过是对[存储在记忆中的某些线索] 的识别”(2011: 11, 237)。但是当卡尼曼写直觉和基于直觉的直觉判断时,他想到的是快速、自动、直接的判断。他经常认为它们来自“直觉”,例如他的“大型金融公司的首席投资官”在最近参加了福特汽车的车展后决定向福特股票投资数千万美元展出 (2011: 12)。他将直观的答案描述为“第一个想到的答案”(2011:6)。

哲学家在提及人们在考虑盖蒂尔案例和上面列出的其他典型案例时通常具有的直觉时,并不是指卡尼曼的意思。虽然直觉是非推论的,但有些直觉只有在经过多次反思和努力后才能出现(再次参见 Chudnoff 即将发表)。它们也不是 George Bealer 所说的“物理直觉”,例如根据直觉判断房屋被破坏会倒塌的直觉(Bealer 1992: 102; 1998: 207, 211)。它们是某种理智的外表(Bealer)或理性的洞察力(BonJour)。对于 Bealer 和 BonJour 来说,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直觉是非推理性的,因为它们不是某种推理的结论。对丘德诺夫来说,直觉可以通过推理产生,尽管它们的证明力不是来自推理。推理只是将您引向一个本身似乎正确的命题。与感觉一样,直觉必须是发生的,而信念则不同,后者不必如此。你可以相信P,同时不考虑P,但你不能有一个直觉P 同时不考虑P

当涉及感知问题时,在 Mueller-Lyer 图中,箭头指向内的线看起来比箭头指向外的线更长,即使您知道它并不是真的更长。至少对某些人来说,在 Monty Hall 的例子中, 似乎有 50-50 的机会大奖在 Monty 打开其中一扇门后未打开的两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后面,即使他们知道参赛者没有选择门后的概率是 2/3(参见 Russell 2010: 464,对于 Monty Hall 示例)。所以直觉是一种显现;物理和哲学的直觉有这个共同点。George Bealer 将理性直觉描述为一种 知识分子似乎认为某些命题是 必然可能是真的(Bealer 1998:207-208)。他将此与被破坏的房屋会倒塌的物理直觉进行对比,这与必然或可能真实的情况无关。此外,哲学直觉仅基于对作为其对象的命题的理解,而物理直觉则基于对物理世界的理解。Bealer 将直觉与“判断、猜测和预感”(1998:210-211)、常识、信念甚至相信的倾向(1998:208-209)进行了对比。而且,当然,它们不仅仅是“直觉”,它不仅仅基于对某些命题的理解,

Laurence BonJour 认为理性洞察力是对某些命题必然正确的直接、非推理性的把握、理解或“看到”(BonJour 1998:106)。他继续争辩说,一个命题看起来必然正确是先验证明的基础,因为他想允许这种证明是可错的和可废止的。因此,对于 BonJour 来说,明显的理性洞察是先验证明所依据的证据,而不是理性洞察本身(1998:112-113,1998:§§4.5,4.6)。发表后为纯粹理性辩护(1998年),并响应由保罗·博格西安(2001)的意见,卓悦写道,这些外表不命题,那就是,他们是未出场的是东西的情况下(卓悦2001A:677-678)。在这方面,它们不像信念,更像是知觉。

约翰霍桑质疑分别为 BonJour 和 Bealer 所理解的明显的理性洞察力或理性直觉,是否为基于它们的信念提供了证据。他假设这些知识分子的外表“通过一种特殊的现象学”向内在意识显现(Hawthorne 2013:215)。然后他想知道以下任何一项是否可以提供证据:一个没有他称之为 Glow 的相关现象学的外观,一个带有人不知道的 Glow 的外观(如果这甚至可能的话),一个带有已知的不可靠的 Glow 的外观. 他似乎认为,要对这些问题做出好的回答,就需要放弃驱动这些观点的“内部主义授权”,这些观点“只允许从内部‘可接近’的东西才算作与辩护相关”(Hawthorne 2013:216)。正如我们所见,Chudnoff 认为直觉具有独特的现象学,它提供了理由相信作为其对象的命题是真实的(2011b,尤其是第 6 和 7 节);其他人认为他们不需要有独特的现象学(Sosa 2013;Boghossian即将到来b)。人们可能会认为,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处于具有相关现象学的精神状态必然会给你初步理由相信引起该直觉的命题考虑,也就是说,即使该理由可能被进一步的考虑破坏或覆盖,也给您一个相信该命题的理由。

此外,对于那些认为可靠性是证明的必要条件的人来说,Bealer 可能有一个答案,因为他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知识分子的外表必然是可靠的。他将他的观点称为模态可靠性论(1998:215-217),认为理想条件下的某种概念占有(即对概念的充分理解)保证了某些认为证据所需的那种可靠性。根据这种观点,现象学与相关知识分子的表象相关联(如果有的话)并不重要(参见 Sosa 2013)。重要的是该人是否完全理解所涉及的相关概念。这甚至可以成为不伴随任何直觉的数学判断的理由的基础。 Glow 的直觉(Hawthorne 上面提到的一种可能性(2013:217))。因此,像 Bonjour 和 Bealer 这样的观点的捍卫者可以通过论证相关的直觉或见解是可靠的,无论它们是否伴随着辉光、未知辉光或根本没有辉光来回答霍桑的问题。

那些认为直觉可以证明其合理性的人认为,例如,我们对概念知识的理解是我们直觉的来源,即正确的幸运猜测不是知识。Hawthorne 对基于理解的先验证明的批评(如 Boghossian 即将到来的提议)是,似乎有一些先验证明的实例需要“复杂的证明技术,这些技术显然不是该领域任何事物的先决条件”(Hawthorne 2013 : 213)。例如,需要复杂的证明技术来证明费马大定理,即使该定理的内容很容易理解,即方程 \(x^n y^n = z^n\) 在n时没有解Xn 是n=znXn 是n=zn 没有解决方案的时候 是大于二的正整数。对这一反对意见的一个可能的回应是扩大使能体验的概念,以包括那些获得智力技能所需的知识,这些知识技能是在推理中使用智力表象所需的(见 上文第4.1 节和 下文第4.5 节),并且不同于感知技能。但是在不了解前提之间的联系的情况下拥有这些技术不会产生正当性。可以认为先验证明和后验证明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一旦获得了概念和相关技术,就不需要再进行 先验证明了。证成(即先验证独立于经验的意义上),但后验证成需要进一步的经验。此外,霍桑的批评似乎不会影响由思想实验(如在标准 Gettier 案例中)引起的智力直觉是否可以提供证据,因为那里不需要特殊技术。

虽然霍桑质疑直觉是否为哲学理论提供了任何证据,但布赖恩韦瑟森承认他们确实如此,但质疑他们有多少证据权重。盖蒂尔的例子被许多人认为是对拥有合理的真实信念足以获得知识的观点的决定性反驳,但韦瑟森不是这样。他说,

简而言之,真正的知识理论是在 (a) 尽可能多地解释我们对知识的直觉,同时 (b) 保持系统性的理论。(2003: 7)

他认为,如果没有其他系统的知识理论可用,即使面对 Gettier 示例,也最好接受 JTB 知识理论。系统理论不应该有太多不可接受的(即违反直觉的)理论后果,应该涉及在具有理论意义的术语中对具有理论意义的概念进行分析,并且应该是简单的(2003:8-9)。韦瑟森说,

虽然一种理论可以是改良主义的,但它不能是革命性的。由于这个原因,一个与几乎所有关于可能案例的直觉不一致的理论是错误的。

停止时钟是一个人正确地相信时间是,例如,下午 1:00 的情况下,在看时钟显示 1:00 点的基础上,并且他有理由认为时间正常工作。然而,时钟恰好在二十四小时前停止工作。尽管如此,那个人有一个合理的真实信念,即下午 1:00是一个开玩笑的农民饲养狮子狗看起来像羊的情况,并为它们梳理毛发,使它们与真正的绵羊无法区分。他把它们放在他的田地里让游客看到,他真正的羊在那个田地里,但在他喂它们的一些大石头后面看不见。琼斯开车经过并形成了合理的真实信念,即田间有羊。似乎缺乏知识的直觉,但 JTB 存在,在Stopped ClockSheep足以使拒绝 JTB 知识理论变得合理。一些非常强烈的直觉本身似乎足以使拒绝一个理论变得合理。与韦瑟森相反,合理的拒绝并不要求理论与几乎所有的直觉不一致。即使没有可用的竞争性美德理论分析,理论美德也不足以克服这种直觉上的缺点。

根据非经验证据来源对先验理由的有希望的解释是将智力直觉、理性洞察力或明显的 理性洞察力视为提供相关的先验证据,其来源是理性。这种理性能力不是某种类似于视觉的特殊直觉能力,视觉是经验证据的来源。推理的一个功能涉及“看到”证据如何支持结论,而在演绎推理中,“看到”结论如何 从前提。当理性“看到”某个命题为真或必然为真,仅仅凭借人对命题的理解时,就会运用同样的能力。然而,这种智力“看”不需要具有与之相关的独特的意识品质,qualia,不像知觉看那样。表观如果“表象”必然涉及感受性,那么理性的洞见就不需要伴随表象。“看到”逻辑联系或某些命题为真的比喻不应误导我们认为除了视觉、触觉、听觉等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准知觉能力。 ”和“看到”而没有任何类似于具有某些触摸或视觉感觉的东西。(在几篇文章中,丘德诺夫不同意:2011a,2011b。)

4.5先验的理由并没有要求任何证据nonexperiential源

最近,一些哲学家认为,一个人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相信或接受一个命题是有道理的,因此即使没有非经验 的证据来源支持该信念或接受。正如我们所见,蒂莫西·威廉姆森 (Timothy Williamson) 认为,某些获得的 技能可以用来为相信一个人没有证据的命题提供理由,即在想象中将想法组合在一起的技能。他的建议是,在英寸/厘米命题的情况下,就是这个 技能在想象中比较长度,然后观察结果,而不是一个人的感知证据,证明他相信这个命题是正确的。

即使是真的,我们似乎也可以区分基于经验的和基于理解的技能使用。在想象中操纵两个不等半径的圆可以使人明白它们不能相交于两个以上的点。在典型蚂蚁的图像旁边创建一条 9 英寸长的线的图像可以使人相信典型蚂蚁的前腿和后腿之间的距离小于 9 英寸,但并非必须如此。科幻电影有时会描绘可能是真实存在的巨型蚂蚁。此外,判断能力,比如,在你不知道外地有羊是基于你对“知识”这个概念的理解。但是,您判断绵羊是否有羊毛的技能需要更多的知识才能成为知识,而不是理解该命题:您需要知道绵羊实际上是什么样的。侦探通过析取三段论推断琼斯是凶手的技巧类似于几何学家推断四边形有四个内角或勾股定理为真,但前提的性质可以决定推理是否为真 后验的先验的。因此,即使相关技能的练习可以提供证据之外的理由,但如何使用技能,特别是在什么主题上,似乎是区分的基础来自后验 (经验)证明的先验。

另一种反对合理信念必须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观点认为,我们所有的信念都是表面上合理的,因此所有信念都 可以称为“默认合理”,即,除非有理由拒绝它们,否则是合理的(这吉尔伯特·哈曼(Gilbert Harman,2001)称之为“一般基础主义”)。在一些关于先验证成的说明中,即那些认为先验证是独立于经验证据的证立,一般基础主义会暗示一个人的所有信念都是表面上(或弱)先验证成的,因为这种证成仅源于这个人相信他们的事实,不是来自任何支持它们的经验证据。在这种观点上,与最初出现的相反,本文开头的命题在初步 证明的方式上确实没有区别,因为如果您接受它们,它们都是弱先验证明的。一般的基础主义观点可能会补充说,如果有些事情被认为比其他事情更不合理,那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连贯性考虑解释了所有被认为是正当的事情,并且是最初破坏平等的初步正当理由的原因。此外,这个观点暗示你可能是初步的有理由相信极其奇怪的命题,例如,关于Gliese 581d行星上发生的事情的信念,科学家们认为这颗行星可能“对生命友好”(Russell 2012:100),即使你没有经验或证明证据来支持你的对这颗外星球的信念。您可能,但不必,也相信 Gliesians 通过心灵感应与您(而不是其他人)保持联系,因为您是“被选中的人”。只要你没有失败的证据,即使没有证据支持你的信念,你甚至可以被认为有理由相信关于 Glieseans 的所有这些事情。但似乎关于 Gliese 581d 的一套连贯的信念不会提供先验即使它为它们提供了某种正当理由,也可以为所有这些理由辩护。那将把先验的界限得太宽。

Hartry Field 还认为,对某些命题的信念可以是“默认合理的”,即有理由但不是基于证据。他似乎认为,如果一个信念的“默认合理性”足以使其被先验证明,那么太多的信念将被视为先验证明。这是因为他认为,例如,“人们通常说实话”是默认合理的,但不是先验的。因此,他添加了一个要求,即先验证明的信念不能在经验上是可废止的(Field 2000:119-120;在 Casullo 2012c:318-320 中引用)。但是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先验的范式案例论证可能会被经验考虑所挫败(见上文, 第 3 节)。因此,通过添加无经验失败的要求,菲尔德的观点将意味着不存在先验的合理命题。另一方面,如果他放弃该要求,他将面临与 Harman 相同的问题,即过于宽泛地划定先验理由的界限。

先验论证的 最终观点不依赖于非经验证据,它认为我们 有权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接受某些命题,并且没有理由或证据的权利就是先验 论证的内容。有权接受或信任,一些预设是接受或信任 它是理性的,尽管这应该与相信的正当性不同 它。克里斯平赖特提出,逻辑定律和假设我们现在不在一个连贯和持续的梦想之中,现在不在缸中之脑等等,是理性的预设,其中一些是科学的标准预设. 那是因为某些“认知项目”(i)不能在没有预设这些事情的情况下进行,(ii)没有证据认为这些预设是错误的(即使也没有人认为它们是真的),以及(iii)什么都不会通过接受这些预设,你会失去,也可能会得到一些东西(见 Jenkins 2007)。得失不能是幸福、声望、功绩、财富等方面的得失等务实的得失。否则,接下来就是它实际上是理性地接受预设。得失必须是认识论的,也就是说,必须与真理、可能的真理或证据有关,因为赖特希望对这些预设的理性接受是对知识和认识论辩护的怀疑论者的回答。

Carrie Jenkins 质疑 Wright 提出的预设的项目相对合理性是否足以使其合理接受该预设(Jenkins 2007)。例如,在进行某些调查时,相对于某些项目或某种调查,接受世界是一个相当有序的地方可能是理性的,但接受预设本身在认识上并不合理。也许我们应该暂缓对这个问题的判断,直到我们去看看这个世界。

我们可能会认为这些预设是启发式的,如果遵循这些规则,通常会帮助我们追求真理,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理性质疑。也许他们不一定决定相信或接受什么是合理的。在道德哲学中,反功利主义者经常声称,有许多道德规则禁止说谎、欺骗、偷窃、折磨等,这些规则有时要求人们不要最大化效用。行为功利主义者通常会回应说,这些是指导如何去做会带来最好结果的有用指南,但他们并不能确定是什么使行为正确或错误。赖特的预设似乎类似于功利主义者所认为的启发式或次要规则。

总而言之,似乎对先验理由的说明不认为它依赖于非经验来源提供的证据,因此有可能将某些信念或接受视为先验证明,而直觉上似乎并非如此。他们在绘制圆的危险先验理由过于宽泛(哈曼),以包括“缺省值是否合理”主张(场),或者是科学的预设(莱特),可能是有道理的,但这样做似乎没有一个先验合理。菲尔德试图缩小这个圈子的尝试似乎基于一个可疑的假设,即先验证明不能被经验证据打败。

如果人们认为某种理由可以从默认合理或通过相关权利得出,那么人们可能会采用 Casullo 的观点,即存在不同类型的知识或理由,广义地解释:基于非经验证据的先验;基于经验证据的后验;以及第三种不依赖任何证据的理由(Casullo 2012c:324-326)。本节为这第三种称义概念提出了一些问题。

我们接下来考虑似乎对智力直觉是作为其对象的命题的证据这一观点很重要的考虑因素。

5. 我们应该认为理性直觉为其对象的命题提供证据吗?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回答另一个问题:什么是直觉?如上所述,Bealer 区分了物理直觉,例如被破坏的房子会倒塌的直觉 (1998: 207, 211, 213; 1992: 102, 104) 和理性直觉。以下是 Bealer (1998) 中关于理性直觉的几个例子: 如果P,那么不是不是P (207);如果 PQ,则不是PQ都不是的情况(210);Gettier 情况是可能的(207:211-12);非凡的色彩是不相容的 (211);如果空间区域x是空间区域y和空间区域y 的一部分是空间区域z 的一部分,则空间区域x是空间区域z (212) 的一部分。Bealer 曾说物理直觉和理性直觉之间的区别在于,理性直觉“将自身表现为必要”,但他立即接着说,他不知道如何准确地分析这个概念。他提供的建议是:如果X(理性)直觉P,然后好像XP和也是必然P。但后来他说,在盖蒂尔的案例中,对于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理性的直觉(1998: 206, 207, 211-12),他明确地说,“如果没有直觉的可能性,哲学就会有致命的缺陷”(1998:212;我的斜体)。似乎有什么Bealer认为是一个理性的直觉,P是一个地方要么看来,P,也一定是P,或似乎有可能是 P。正如我们所见,马尔姆格伦认为,在盖蒂尔案件中,相关的直觉是有可能一个人在相关情况下有正当的真实信念但缺乏知识。Bealer 关于直觉将自身呈现为必要的评论只是作为一种对比物理直觉的方式,即房屋被破坏将倒塌的物理直觉与其他一些理性直觉。对于 Bealer 来说,理性直觉涉及模态的表象,无论是关于什么是必要的或可能的。

Bealer 提供了一个复杂的多阶段论证,为什么如此理解的直觉可以提供证据。他的部分论点涉及区分基本证据来源和衍生证据来源。一些偶然的证据来源提供了正当性,但仅仅是因为某些基本来源证明了它们的使用是正当的。也许感知是证据和证词派生的基本来源。但是,是什么使证据来源成为基础呢?对于 Bealer 而言,当且仅当其交付具有适当的模态联系时,证据来源才是基本的真相(1998:218)。他的观点是,一个来源具有适当的模态联系,当且仅当,必然,它的释放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当该来源被某人在合适的高质量认知条件下使用时,它是可靠的(简而言之,在理想条件下)(1998:219)。简而言之,当使用它的人处于理想的认知环境时,与事实的适当模态联系是来源必然是可靠的。对基本证据来源的说明解释了为什么对于碰巧是可靠猜测者的人来说,猜测不是基本证据来源:在那个特殊世界中猜测是可靠的,但在所有其他可能世界中则不然。但是,理性直觉是这种说法的基本证据来源吗?

Bealer 认为,理性直觉依赖于概念占有,如果一个人完全理解了一个概念,那么它们在应用该概念的理想认知条件下必然是可靠的。一个人可能会误解诸如关节炎之类的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大腿疼痛,或者因不知道它是否适用于特定情况而无法完全理解它。例如,某人可能不太了解合同的概念,无法知道它是否适用于任何口头协议 (1998: 221)。但是对概念的充分理解与任何误解或不完全理解是不相容的。

Bealer 说,“我们的直觉似乎是关于概念对呈现给纯思想的案例的适用性”(1998:231)。似乎是模态的,有些事情是可能的或必要的。例如,如果向一个完全理解概念知识的人展示了一个 Gettier 案例,Bealer 的相关直觉将是,Gettier 场景中的人似乎 有可能拥有合理的真实信念但缺乏知识。如果一个人谁完全理解“空间的部分”被询问是否是真的,如果X是一部分Ÿ,并ÿ的一部分 ž,那么X是一部分ž,Bealer 的相关直觉将是它似乎必然是真的。

Bealer 进一步坚持认为,我们现在还没有处于相关的理想状态。然而,他确实说,

如果我们将自己限制在适当的基本命题上,那么相对于它们,我们近似于理想的认知条件,

然后

我们的基本资料的释放将以近似的方式提供他们在理想条件下通常会拥有的那种通往真相的途径。(1998: 219)

他的意思是,即使在我们当前的非理想认知条件下,我们的基本来源(包括理性直觉)的释放也可能有些可靠,即使不像在理想条件下那样可靠。他还认为,对我们中的许多人来说,基本命题类别“不会微不足道”(1998:219)。Bealer 可能正在考虑许多容易获得的概念联系,例如在 本条目开头附近给出的1a-15a 中的那些 。

卡苏洛建议采用不同的方法来捍卫理性主义。他认为理性主义者应该从共同点出发,他们应该“为先验知识的存在争取经验支持”(2012a:248-249)。这可能是因为他认为非经验的心理状态是先验 证明的基础,“非经验的心理状态”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术语。这似乎是合理的,因为 Casullo 认为“体验”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术语(见下文 第 6.4 节)。他可能认为所有自然类项的指称必须通过经验来发现,因此认为他作为先验基础的东西 必须凭经验发现正当性。假设卡苏洛认为是先验证明基础的非经验心理状态是其他哲学家所说的“直觉”。如果先验知识部分依赖于先验证明,而这依赖于“直觉”,那么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卡苏洛建议将经验探究作为发现直觉是什么样的一种手段,作为解释它们如何提供先验 证明的第一步。

Bealer 似乎不同意 Casullo 关于直觉的本质。他写道,对人们“直觉”的实证研究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们没有研究相关意义上的直觉,即将直觉理解为对完全理解命题的反应(1998:202)。卡苏洛似乎对直觉有不同的理解,它是一种必须通过经验发现其本质的精神状态。就理性主义的辩护涉及对直觉的认知作用的辩护而言,Bealer 和 Casullo 提出了不同的辩护理性主义的方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他们对直觉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

6. 我们应该怀疑智力直觉的证据力量吗?6.1 究竟什么是理智的表面或理性的直觉?

我们已经看到 Bealer 认为理性直觉是一种模态的表象:要么是一个似乎是真的而且必然是真的,要么是一个似乎是可能的。在其他地方,Russell (2017: 232) 将先验直觉定义 为人们所处的心理状态,当某些命题基于他们对该命题的理解而对他们来说似乎是正确的。先验直觉的这个定义使我们能够区分 Bealer 所说的房屋被破坏会倒塌的物理直觉,因为它对我们来说似乎并不完全基于理解它所说的内容,以及直觉,如果P,那么不是不是P,或者如果有人知道P,那么她相信PP是真的。与 Bealer 对理性直觉的解释不同,这种对直觉的解释不要求作为直觉对象的命题是模态的。它提供了一种区分先验合理的必要命题(例如Necessively,所有单身汉都是未婚男性)与经验上合理的必要命题(例如 Necessively, water is H 2 O)的方法因为对前一个命题为真的直觉可以完全基于一个人的理解,而对后者为真的直觉必须部分基于对事物在外部世界中的理解。这种对直觉的解释还允许所谓的综合 先验命题(如 10a-14a)可以成为先验直觉的对象,因为它们对一个人来说似乎是真实的,只是基于她对它们的理解。

一些哲学家在他们对先验证明的解释中诉诸于这种理解 :Bealer 在他的许多论文中;BonJour 1998; 杰克逊 2000; 孔雀 2000;索萨 2013 年:199;Boghossian:即将到来b。但这种观点也有批评者。尽管 Paul Boghossian 认为某些先验证明源于该来源,但他认为关于实质性规范命题的先验直觉可以提供证明,但它们并不依赖于我们对这些命题的理解(即将发布)。考虑这样一个命题,即仅仅为了好玩而折磨儿童总是错误的。他的论点是,如果这种直觉是基于对“错误”概念的理解,那么问这种行为是否值得反对或应该受到惩罚就没有意义了,假设为了论证的缘故,对非-“错误”的实质含义是指什么值得不赞成或应该受到惩罚。但他认为这个问题总是有道理的。因此,此类先验规范直觉并非基于对相关规范概念的理解。Boghossian 似乎认为这个论点概括适用于所有对象是综合命题的先验直觉,而不仅仅是关于实质性规范命题的直觉。

对 Boghossian 的一种可能的反应是充分深刻理解诸如“错误”之类的规范性概念需要理解某些范式案例是错误的,尽管可以通过对错误的非实质性解释来捕捉的更肤浅的理解则不然。与因果关系的类比可能会有所帮助。对鸦片为何会导致睡眠的肤浅理解是,它具有催眠作用。但更深入、更详细的理解将涉及了解鸦片中的化学物质如何影响大脑中的神经元,以及这些化学物质如何反过来导致睡眠。问题仍然存在于对 Boghossian 论点的“缺乏深入理解”的答复中:如何解释职业道德哲学家有时对错误的实质性主张有不同的直觉这一事实?人们会期望他们对相关的规范性概念有同样深刻的理解,因此具有相同的 Boghossian 反对的基于理解的直觉解释的先验直觉。但有时他们不会,正如 Boghossian 指出的那样(即将到来的 b)。同时,他解释了为什么哲学家的直觉会出现分歧:他们持有的理论会影响他们拥有的直觉。

6.2 实验理念

哲学的一个新分支被称为实验哲学(简称 X-phi),它研究了人们(通常是学生)在认识认识论和伦理学中的著名例子时的直觉判断。他们询问这些人(通常来自不同的种族、文化、经济和教育背景)在假设场景中的某个人是否知道或只相信某个命题是正确的,例如,在Sheep 中该人是否知道或只相信,田里有羊。在伦理学中,他们可能会向受试者展示一个案例,并询问他们做所描述的事情是否错误或没有错误。在通常称为移植的情况下 ,五个无辜的人迫切需要某些重要器官,而拯救他们的唯一方法就是砍掉一个无辜的人并将他的器官分配给五个人(移植手术已经完善,我们的潜在捐赠者是所有人的完美搭档)五)。实验哲学家会问他们的受试者是错还是不错,切一救五,然后记录他们的直觉判断。在另一个通常称为电车的案例中,一辆失控的电车在轨道A 上 驶向被困在该轨道上的五个无辜的人。为了防止手推车碾过这五个人,S所能做的就是将手推车转向B轨道,在那里困住一个无辜的人。如果S什么都不做,五个人死;如果他通过远程设备投掷开关,轨道B上的那个将被杀死。或者如果有人把一个重的人推到手推车前面阻止它跑过五个人怎么办?实验哲学家会问,S扔开关还是推人是错的,还是没有错的。他们记录数据,将其视为 对案例的直观判断,并注意不同种族或经济群体之间的反应差异。

一些最初的研究似乎表明在种族、文化和经济方面存在差异以应对示例,但尚未得到复制(参见 Turri 2018;Wykstra 2018 以了解 X-Phi 中的工作概述)。其他研究因其实验设计而受到批评。除了这些实验缺陷之外,关于直觉分歧的主张也被批评为在认识论上无关紧要,因为所谓的主体“直觉”并不是哲学家在提及先验时所想到的。或理性直觉(Bealer 1998: 202, 213)。如果哲学家所说的“直觉”要求它们源于对理想认知环境中的概念的充分理解,那么实验对象所具有的“直觉”就不符合条件,因为他们缺乏充分的理解,而且他们所处的认知环境可能不具备这些条件。符合理想。

人们可能会认为,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哲学家在考虑“适当的基本命题”时所具有的“直觉”是应该研究的,因为正如 Bealer 所说,“如果我们将自己限制在适当的基本命题上,那么相对于它们,我们可以 近似理想的认知条件”,哲学家更接近于对相关概念有充分的理解。正在进行此类研究(参见 Schwitzgebel & Cushman 2012、2015)。一些结果表明,哲学家的直觉,就像非哲学家的直觉一样,受示例的描述方式(称为“框架效应”)和示例的呈现顺序(“排序效应”)的影响。这表明哲学家的直觉并不比非哲学家的直觉更可靠。但也许实验条件并不理想,理想条件是哲学家开展工作的普通环境。(参见,卡尼曼的描述(2011 年:

6.3 可以检查直觉的准确性吗?

另一种反对将直觉作为先验证据来源的观点认为,证明来源必须能够被校准以确定其是否准确(Cummins 1998:116-118)。我们通过望远镜看到的东西证明了我们相信月球有山脉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已经做了一些事情,例如通过望远镜观察地球上遥远的山脉,然后去了它们,发现望远镜呈现了山脉的准确图像。但是,反对意见是什么,可以检查直觉吗?其他直觉?但这就像检查水晶球自身。

BonJour 认为,许多涉及明显理性见解(直觉)的错误可以通过进一步反思或诉诸连贯性在内部得到纠正(BonJour 1998:116-119)。其他人回答说,感知和记忆(Goldman 2007:5)都不能被检查,除了他们自己,但这并不妨碍这些来源在某些情况下提供理由。

作为对这种回应的回应,基于直觉的先验理由观点的批评者 说,至少可以相互检查不同类型的感知,例如视觉与触觉(Weatherson 2003:4)。直觉的批评者补充说,虽然我们可以区分视觉不可靠的情况和不可靠的情况,但如果是直觉问题,则不能做类似的事情。例如,我们可以区分照明条件或人的视力不好的情况和正常情况。我们可以知道我们是否在发生视错觉的沙漠中,我们是否不在。至少有时我们可以判断我们是否出现幻觉。

首先,如果要提供正当理由,那么潜在正当理由来源必须能够被校准的想法似乎是错误的。柏拉图洞穴内的人只能看到投射在他们面前墙壁上的阴影,根据他们所看到的和其他人的报告,可以有理由相信这些阴影具有某种形状。先验直觉涉及一种智力“观察”,可以根据其他人的直觉报告进行检查。一种类型的感知可以与另一种类型的感知相比较(例如,视觉与触觉)似乎在认识论上并不重要。也许通灵板可以用水晶球检查,但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解释,它们之间的一致或不一致都不会产生重大的认知含义。或许在某些情况下产生的智力或理性直觉应该被打折,即那些由愤怒、沮丧、醉酒、疲倦等人产生的,或者不公正的人产生的,对结果有什么利害关系,或者没有仔细思考了相关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这些都应该打折。校准可能不是证明所必需的。在某些情况下,这似乎是不够的,因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同意是偶然的,或者是与认识论立场无关的原因的结果。

6.4 自然化认识论

对于哲学中对直觉的依赖,还有其他反对意见,但并不质疑其可靠性。他们质疑它们的相关性。Casullo (2003) 提议将“经验”视为一个自然的种类术语,而 Hilary Kornblith 和 Philip Kitcher 提议也以这种方式对待诸如“知识”和“辩护”之类的认知术语。Kornblith 认为直觉可以帮助我们引导我们找到合适的对象或现象,但仅此而已。例如,我们有一种直觉,即知识不是一种家具,因此我们不应该通过观​察家具来开始对知识本质的实证研究(Kornblith 1998, 2005, 2006)。如果我们将诸如“错误”之类的规范术语视为自然种类术语,并且类似于“水”这样的自然种类术语,会有一些与“错误”相关的参考固定描述,就像“水”一样。对于“水”,这种描述类似于:东西,不管它是什么在现实世界中,它我们所居住的星球上具有解渴、扑灭某些火、从云中落下雨、填满湖泊和河流等特性。然后需要进行实证调查以发现这种参考固定描述实际上指的是什么。在 Kornblith 看来,理性直觉在发现知识或规范种类的本质方面几乎没有发挥作用的空间。他们没有确定任何相关的参考固定说明书的内容发挥作用,并在最,告诉我们 去找找什么满足给定的描述。

将“立方体”视为通过一些参考固定描述来理解的自然类术语是错误的,例如:一个三维立体,从不同角度观察时看起来如此如此,感觉如此-等当你在手中转身时;能够紧密地穿过从板上切出的方孔等。 “立方体”不是一个自然的术语,我们通过理解它的定义来理解立方体是什么,即具有六个面的三维立体是正方形。

理性直觉似乎与测试提议的“立方体”定义相关,但与提议的“水”的参考固定描述无关。如果有人认为“立方体”的正确定义是:具有六个面的三维立体,每个面都是等边平行四边形,我们可以通过想象一个满足定义的“压扁”立方体来证明它不是“立方体”的正确定义,但直观地,它不是一个立方体。水的参考固定描述中提到的所有属性都不是必需的,也不是单独或一起考虑的液体是水的充分条件。因此,如果“知识”是一个自然种类的术语,其指称是由某种描述固定的,那么在确定知识的本质是什么方面,理性直觉似乎不会发挥多大作用。人们必须借助其参照固定描述来凭经验发现知识的性质,就像他们必须凭经验发现水的性质一样。

在思考这些涉及“水”和“立方体”的例子的基础上,一个人可能会认为,理性直觉在发现规范概念和哲学家感兴趣的其他概念的本质方面的作用是大还是小,取决于关于这些概念是像的概念还是像立方体的概念。但彼得雷顿认为规范术语是自然种类术语的观点允许理性直觉在确定它们的参考固定描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Railton 将参考修正描述称为“工作描述”。他对诸如正确最有理由做什么等规范性概念感兴趣 ,并概括地描述了工作描述可能包括的内容。Railton 说,关于“理由句号的概念”可能没什么好说的。也许在这方面我们只能说,理由是对某事有利的考虑因素:行动、愿望、情感、信念等。但莱顿认为,最有理由去做的概念具有

在你的概念方案中扮演一个独特的、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表达了在审议和决定我们应该做什么以及最终重要的是什么时“止步不前”。

他继续补充说,相关的“工作描述”包括对范式案例的引用。例如,假设痛苦给了每个人一些避免执行产生痛苦的行为的理由,复仇本身并不是做某事的理由,而且恐高症有时并不是避免做一些可以挽救你生命的事情的充分理由(雷顿 2017a:51)。

在另一篇关于 Parfit 的On What Matters, Vol III 的文章中,Railton 说正确的工作描述是

必然与商议的指导有关,……,与关于行动和动机的应该主张有分析联系,……,具有某些范式案例等。

他认为最小化痛苦的工作描述完全不同(Railton 2017b:118-119)。尽管如此,Railton 认为这两个概念可能指代同一事物,就像H 2 O指代同一事物一样,尽管是不同的概念。如果具有最大限度地减少痛苦的自然属性的行为独特地(或最好地)满足与规范概念正确性相关的工作描述,那将是正确的。

通过提供范式案例作为与规范性概念相关的工作描述的要素,理性直觉可能在 Railton 的观点中发挥作用,即规范性术语是自然种类的术语。他说,没有理由停止仅仅为了娱乐而对某人施加的长期痛苦是“不可思议的”(2017a:56)。在莱顿看来,要确定权利、理性、最理性等的性质,您是否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理性直觉可能揭示的内容。它们可以帮助确定哪些范式案例应该包含在相关的“工作描述”中,但该描述不仅仅包括范式案例。在雷顿看来,就“旧式”分析哲学只考虑理性直觉提供的数据而言,它错误地将重要数据搁置一旁。知识、因果关系、个人身份、正义、在道德上负责任、自由行事等。

Railton 的观点是,规范性概念是混合概念,有点像红宝石作为具有如此这般 化学结构的红色宝石(参见 示例 15)或冰块的概念。“冰”是一个自然种类术语,或者至少它对“冷冻水”的定义部分是由自然种类术语“水”给出的。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立方体”并不是一个自然种类的术语。所以“冰块”部分是一个自然的术语,部分不是。

6.5 实用主义

另一种忽视直觉在哲学中的作用的方法,特别是在认识论中,是务实的。这个想法是首先确定我们希望原则服务于哪些认知目标,然后根据经验发现哪些认知原则,如果坚持,将最好地服务于这些目标(温伯格 2006)。例如,您的目标可能是拥有大量真实的信念,或者,少有虚假的信念。或者你的目标可能是拥有让你快乐的信念。可能为获得大量真实信念而遵循的最佳规则集与为避免错误信念而应遵循的最佳规则集不同,并且比其更宽松。如果您对拥有使您快乐的信念感兴趣,那么这些规则集可能与您应该采用的规则集不同。使目标成为认知目标而不是其他类型的目标,以及该认知目标究竟是什么。Lehrer (1986: 6-7) 认为认知目标不是最大化真实信念或最小化错误信念。对他来说,是这样的:对于一个人正在考虑的任何命题P,相信P当且仅当它为真。必须依靠直觉来确定认知目标是什么。直觉上,帕斯卡的赌注是关于相信上帝是否有回报,而不是关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帝存在或不存在。争论的目标不是认识论的,而是狭义的实用主义,即相信什么会让你的生活,包括你的来世,最适合你。直觉上,拥有能让你生活顺利的信念的目标并不是一个认知目标。认知目标与真理有关,将你的信念与证据相匹配,有证据证明的信念等等。

这里勾勒出的实用方法似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它无法避免诉诸直觉以确定正确的认知目标是什么。如果诉诸直觉来确定正确的认识论目标是合适的,那么为什么其他认识论直觉来确定什么是知识、辩护等呢?

7. 即使直觉可以证明,它们能产生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吗?

假设,为了论证,我们承认对相关概念有深刻理解的人在理想条件下正确理解和拥有的直觉 可以证明某些命题是正确的。但是它们能产生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吗?凯莉·詹金斯 (Carrie Jenkins) 认为,只要在先验证明中起作用的概念是由经验塑造的,他们就可以。她认为,对于知识(而不是证明),我们的概念必须是有根据的。她的意思是,他们必须准确无误地代表世界。所以概念可以为一个有桌子的世界中的人奠定基础,但不能为缸中脑 (BIV) (Jenkins 2008a: 128–29) 奠定基础。对于Jenkins来说,一个概念合理的,因为它对我们依赖它是“值得尊敬的”(我相信,她的意思是我们在依赖它时在认知上是无可指责的)作为“相关准确的指南”世界”(詹金斯 2008a:129)。因此,BIV 可以对外部世界中存在的事物有一个合理的,但不是一个扎根的概念。

詹金斯认为我们的概念是有根据的。她认为这一点的论点是我们的基本概念是有用的,在这方面它们有点像地图。如果它们不适合世界(没有接地),即使它们是基于感官输入,它们的用处将是一个奇迹。它们就像一张地图,适合基于梦想的世界。既然我们不应该相信奇迹,那么这些概念必须适合世界。对我们的概念有用性的最好解释是,它们准确地代表了世界的特征,这些特征产生了我们的感官输入,使我们能够在世界上成功导航。她认为这个没有奇迹的论点表明认为我们的概念(或概念组)反映了世界结构是合理的(Jenkins 2008a:139)。如果我们有有理由的概念,我们有理由认为适合世界的概念,我们可以检查它们以了解它们所涉及的内容,然后有先验的理由相信涉及它们的某些命题对世界是真实的。因此,在她看来,我们(但不是 BIV)可以先验地知道,仅仅基于检查我们的概念,所有泼妇都是女性并且存在(或至少存在)泼妇,并且所有单身汉都未婚有(或至少有)单身汉。如果我们有扎根的 概念,我们(但不是 BIV)可以有先验的知道所有这些命题都是正确的。然而,获得这种关于我们外部环境的先验知识似乎是不可能的。

此外,并非所有先验知识都基于扎根概念。规范或数学概念可能映射规范和数学领域,但不映射外部世界。我们可以先验地知道,仅仅为了好玩而折磨孩子是错误的,无论外部世界如何,只有两个是偶数。或许我们也可以先验地知道 一些一般规范性原则是正确的,例如最佳解释推理原则(IBE)。粗略地说,这个原则说我们有理由相信某些假设,如果它是我们观察到的最好的解释。例如,它说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人最近沿着海滩散步,因为这最好地解释了我们在沙滩上观察到的脚印。但是我们接受 IBE 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它很有用,而且对其有用性的最好解释是它适合世界的方式。这将是接受国际教育局的循环论证。最后,即使是 BIV 似乎也有可能知道某些条件命题,例如,知道如果某物是狐狸精,它是一只雌性狐狸,如果某人是单身汉,则他是未婚雄性。

詹金斯允许一些概念可以被扎根,即使它们不是直接被扎根的,只要它们是由扎根的概念构成的,但很难看出精神非物质的概念是如何构成的。尽管如此,我们似乎可以先验地知道,如果有天使,就有精神存在如果有非物质存在,它们不占据空间。

认为先验知识需要使经验经验能够获得作为此类知识基础的概念是一回事,而认为这些概念必须以这种经验为基础则是另一回事。后者排除了一些看似明显的先验知识(即一些数学和规范知识,以及某些似乎只是关于概念关系的条件命题的知识),因此显得过于强大。它似乎也允许先验知识的存在,例如狐狸和单身汉,因此似乎太弱了。

8. 什么是先验知识?

人们广泛地(虽然不是普遍地)认为,知识可以部分地根据正当的真实信念进行分析。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盖蒂尔的例子表明,拥有一个合理的真实信念并不足以获得知识。除了 JTB 之外,我们还需要一些反运气条件来排除有 JTB 但没有知识的情况,因为在某种意义上,Gettier 情况下的人很幸运能够拥有一个真实的信念,因为他的证据与他信仰的真相。

悖论表明,知识需要的不仅仅是 JTB 和反运气条件。您持有百万分之一的中奖的几率为百万分之一,而您持有中奖的几率为百万分之一 999,999。假设你知道你持有一张失败的的概率是多少,并且你实际上有一张失败的。然后你似乎有理由相信你的票是失败者(因为你知道这很可能是真的),而且它是失败者是真的。还假设您不处于 Gettier 情况。尽管如此,您似乎并不知道您的机票是失败的。看来您需要从可信赖的来源进一步确认才能知道您的机票丢失了。

如果一般知识是有正当理由的真信念加上一些处理盖蒂尔案件的条件和另一个处理悖论的条件,那么由于知识需要你有一个有正当理由的真信念,先验知识将是先验 证明真信念加处理 Gettier 和 Lottery Paradox 案件的一些条件。这种先验知识观点的特定版本将取决于先验论证的特定版本。

但也有对知识的对立描述,拒绝接受知识在证明方面可以部分分析的观点。其中一种观点称为知识可靠性。另一种是“知识至上”的观点。知识信赖主义认为,一个人知道P当且仅当她有一个可靠地生产真正的信仰,和先验知识信赖主义会说,有关类似事情的先验知识。也许仅仅拥有可靠的直觉就足以拥有先验知识,无论它们是否提供了正当性。

有一些众所周知的例子反对可靠地产生真实信念足以获得知识的想法。让 Truenorth 成为一个对北、南等方向有真实信念的人,即使蒙上眼睛也是如此。他有一种内部指南针,就像在候鸟身上发现的指南针一样。但假设 Truenorth 没有理由认为他对罗盘方向的看法是准确的;他从来没有从其他人的证词中,也没有通过自己检查过这些东西的准确性得到证实。尽管如此,他相信他关于北向等方向的信念是正确的。还假设他没有理由认为他所在社会的其他人具有或缺乏他的指导能力。一般来说, 他也不知道这是北方,即使他对指南针方向的看法始终是正确的。

如果这是关于经验 知识的可靠性主义者的问题,那么在涉及先验知识时,它也可能是可靠性主义者的问题 。对于知识而言,仅靠可靠性似乎是不够的。在 Truenorth 的案例中,似乎缺少任何理由让他认为他对罗盘方向的信念是可靠的。也许在先验知识的可靠性论中所缺少的东西是相似的,即主体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她的先验直觉是可靠的,即使它们是可靠的。

Brian Weatherson 举了一个例子,他称之为“Tamati”,他是一位年轻的数学家,他突然坚信不存在最大的质数,因为他注意到质数越大,它们之间的差距也越大(2019:125-26) . 塔马蒂基于他强烈的信念相信不存在最大的质数,韦瑟森解释了塔马蒂对数学命题的强烈信念是如何可靠的。但是,直觉上,塔马蒂没有理由相信,他也不知道,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它是真实的,就没有最大的素数。因此,即使在先验领域,可靠性也不足以作为证明或知识。

认为知识依赖于证明的观点,无论是经验的还是先验的,都可以说是首先进行证明的。“知识至上”的观点认为正当化充其量只是派生的。它将一个人的全部证据等同于一个人的全部知识(Williamson 2014:8;另见,4)。如果证明是证据的功能,那么知识意味着证明,但根据威廉姆森的说法,证明不是知识的一部分。他认为,即使部分地就证明而言,知识也是不可分析的。

知识优先的观点似乎有明显的反例。假设您在乡下开车,首先经过绵羊放牧的众多田地之一,然后稍后经过田地,那里有看起来像绵羊的贵宾犬。在前一种情况下,您知道田间有羊,但在后一种情况下,您不知道。不过,在最后一种情况下,您不是和第一种情况一样有道理吗?您不是拥有相同类型的证据吗?不,威廉姆森说,他是知识第一观点的捍卫者。你在认知上同样无可指责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和之前的情况一样,因为据您所知,您正在看真正的羊。您有正当的理由相信您在看绵羊,但您没有证据,也没有理由相信您在看贵宾犬时是在看绵羊(威廉姆森 2014:4-5)。

威廉姆森对知识的任何正当的真实信念解释的批评将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没有人能够解决盖蒂尔问题(2014:1-2),也没有很好地说明什么是信念被证明是正确的,因为他们符合证据。据他说,分析知识的尝试一团糟,知识至上的方法有望阐明不可区分性、断言规范和认知逻辑的本质(2014:6-7)。因此,它有望取得丰硕成果,而分析知识的旧方法却留下了一条充满失败的道路。威廉姆森说,这是换马的一个很好的理由。但威廉姆森的观点似乎有其自身的缺陷。在他开发的知识至上的方法中,当你看着贵宾犬时,你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田地里有绵羊,沙子上的人类脚印也不能证明有人最近走过那里,如果它们是一只穿着橡胶脚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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