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苗管理平台(只有两条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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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的COVID-19疫苗大规模接种已经开展一周,这一周来接种了3697万剂次,平均每天462万剂,总体进展还不错,如果疫苗供应充足的话,相信很快会达到每日1000万剂。

根据陶医生的观察,目前不愿意接种疫苗的人有两种情况:一种叫做魑魅魍魉,另一种是被禁忌症耽搁了。

魑魅魍魉的表现有七种,网友总结精辟到位,估计没救了,希望每一个中国人都不要变成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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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忌症耽搁,是可以挽救的,因为那些禁忌症几乎都是错的,厘清禁忌症清单,问题就解决了。

中国疾控中心最近发布了广受好评的接种技术指南,对一些敏感的禁忌人群做了科学而有担当的阐述(详见:COVID-19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竟然不公开,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然而,技术指南并未覆盖所有传说中的禁忌症,且被公众的理解和被接种医生落实还有待时日。反而是之前疫苗紧急使用期间流传的错误禁忌症,恶劣影响直到现在仍未消除。

陶医生明显觉得,大规模接种开始后,关于禁忌症的咨询变多了。我回答得最多的两个短语则是:完全可以接种,没有不可以接种。在陶医生眼里,疫苗安全性非常高,如果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某种健康状态会因为接种疫苗而变得更加糟糕,那就不应该作为禁忌症。

陶医生在这里严肃地提出两种可接受的COVID-19疫苗的禁忌症:

第一: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

这个道理谁都可以理解,但理解可能有偏差。

第一个偏差,是把握不好疫苗成分,把疫苗成分想得复杂了。

以灭活疫苗为例,主要成分是灭活病毒颗粒和氢氧化铝,还有少量碳酸氢钠和氯化钠。灭活病毒颗粒,除非感染者,否则谁都是第一次接触,如何会过敏呢?其他三个化学成分,都是简单的无机物,不会触发过敏。

对疫苗成分过敏者禁忌,这话对任何疫苗都成立,过去、现在、未来都将继续成立下去。然而,对于对第一次接种某种疫苗者来说,出现过敏的实际概率极低。

很多纠结的人会问:那我怎么知道自己是否对疫苗成分过敏呢?很简单:如果不知道,默认不过敏。

第二个偏差:对于什么是严重过敏,认识不清。

严重过敏指需要住院或急救的过敏,比如过敏性休克或喉头水肿,只是皮疹或风疹块不算严重过敏。

第二:各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这一条并非基于科学原则,因为不可能专门找疾病急性发作期的患者去接种疫苗,来测试疫苗的安全性。

这一条主要是担心疾病急性发作期接种疫苗后,如果病情出现恶化,疫苗会因此背黑锅。

其次,从日常经验来说,处于疾病急性发作期,患者的整体状态不会好,这种时候没必要硬挺着去接种。

所以,并非科学上不能给疾病急性发作期患者接种疫苗,而是确实怕惹事。

也就是说,陶医生给COVID-19疫苗的禁忌症列了一个黑名单,名单里只有两种健康状态,其他健康状态都不在黑名单内,不作为禁忌症,可以接种疫苗。

下面,我再把几个月前我对一个流传甚广、吓到过很多人的所谓17条禁忌症的辟谣贴一遍。

这17条禁忌症全部都是臆测,没一条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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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医生将对这17种所谓禁忌症进行一一反驳,分为总体批驳和逐个批驳,逐个批驳有详有略,但不会有遗漏。

01总体批驳

这17种禁忌症里,有的是照抄现役疫苗说明书,有的是这次新编制的。无论是照抄还是新编,没有一个来自COVID-19疫苗的临床试验,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作为禁忌症的科学证据。

然而,这17种禁忌症条款,已然使COVID-19疫苗成为人类历史上最不安全的疫苗(没有之一),这与官宣【COVID-19疫苗近百万人紧急使用,无严重不良反应】所建立起来的疫苗安全形象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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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说明疫苗很安全么?

那么COVID-19疫苗到底安全不安全呢?

陶医生认为,在没有临床试验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参考现役疫苗的使用经验非常关键。

现役疫苗里,无论是儿童常用的脊灰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还是手足口疫苗(只有灭活疫苗),还是全人群都适用、包括孕妇也不禁忌的狂犬病疫苗(也只有灭活疫苗),都显示出极佳的安全性。

我们知道,活的脊灰病毒会导致永久性瘫痪,活的甲肝病毒会导致黄疸型肝炎、活的乙脑病毒会导致致残性脑炎、活的狂犬病病毒更是世界上最致命的病毒。也就是说,这些病毒在活着时,各有各恶,但是如果把它们弄死了,其实就一样一样的,没有实质性区别。

如果要打个比方,比如鸡蛋、鸭蛋、鹌鹑蛋、鸽子蛋,可以孵化出不同的禽鸟,然而如果煮熟了,就没啥区别了,营养成分都差不多,谁也不比谁差,谁也不比谁强,闭着眼睛吃,未必能吃出区别来。

灭活疫苗也是同样的道理。要说活病毒的危害性,那COVID-19病毒显然排不上号,至少排在狂犬病病毒、乙脑病毒和脊灰病毒的后面。现在,如果灭活的狂犬病疫苗连孕妇都可以接种,那灭活的COVID-19疫苗在没有科学证据的情况下,为何要设置多达17种的禁忌症呢?

陶医生的结论就是:基于现役灭活疫苗优秀的安全性记录,灭活COVID-19疫苗不应该设置太多禁忌症,接种该疫苗的收益大于风险,接种医生应该利用一切机会为所有合格对象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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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第16页(2017年7月版)

上面这段话,我模仿了世界卫生组织对儿童疫苗接种的观点。世界卫生组织的这些观点,印在了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的第16页上,世界卫生组织还辟谣了13种经常被当作禁忌症然而实际不应该作为禁忌症的健康状态。

两相对比,感慨万分。世界卫生组织是尽力让每个儿童不因误会的禁忌症而漏种疫苗,中国研制出了目前安全记录最好的COVID-19疫苗,却在实际接种过程中,极端保守地设置了大量毫无根据的禁忌症,阻碍疫苗接种的推进。

02逐个批驳

下面,陶医生对17种禁忌症逐个批驳。咨询频率最高的,排最前面批。

第01批:备孕女性,哺乳期不予接种

哺乳期能否接种,是网友咨询最多的,我都给予【肯定可以接种】的答复。

接种灭活疫苗后,准/新妈妈不会被感染,也就不存在感染胎儿/宝宝的可能性。

接种灭活疫苗后,准/新妈妈的血液里产生针对病原体的抗体是大概率事件。这种抗体有可能通过胎盘或乳汁给到胎儿/宝宝,那么这种针对病原体的抗体会损害胎儿/宝宝的健康么?

答案是不会。而且,非但不会,更有可能是保护胎儿/宝宝的免受感染。

现役疫苗里,百日咳疫苗已经在很多国家推荐给孕妇接种,这是为了让孕妇产生的百日咳抗体通过胎盘给到胎儿,让宝宝出生后获得短暂的免疫力,坚持到2月龄宝宝自己接种百日咳疫苗。

另外,我国将麻腮风疫苗的接种年龄定在8月龄,这是因为在8月龄前,宝宝体内一直会有母传抗体(妈妈通过胎盘给到宝宝的)。这种母传抗体会保护宝宝避免受到病毒感染,但也会干扰活疫苗的效果。8月龄时,母传抗体的作用基本消失殆尽,此时接种疫苗正当时。

一般认为,体内的抗体确实会干扰活疫苗的效果,对灭活疫苗没有实质性影响(这个问题后面还要再谈)。关键是,这和安全性无关,不需要作为禁忌,只需要提示疫苗效果可能受到负面影响,但接种疫苗比不接种强。

更多解释,可以看《怀孕和哺乳期,不能接种宫颈癌疫苗?》一文。

我再强调一下:备孕女性,哺乳期肯定可以接种COVID-19疫苗。

第02批:服用优甲乐者不予接种

这个禁忌症荒谬至极。

优甲乐,是A公司左甲状腺素钠片的商品名。优甲乐属于补甲药,用于给自身无法分泌足量甲状腺素的患者补充甲状腺素,据悉中国大约有600万人常规服用补甲药,规模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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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素是维持人体物质与能量代谢的重要激素。儿童期缺乏甲状腺素,会导致身体和智力受损,即呆小症。成人期缺乏甲状腺素,会导致表情淡漠、反应迟钝、心动过缓、厌食、软弱无力、粘液性水肿等症状。这种缺乏甲状腺素的患者,可以通称为甲减者,服用补甲药是最有效的治疗手段。

如果说【甲减者不予接种COVID-19疫苗】,倒是没那么荒谬,然而这个禁忌症清单里竟然只提服用优甲乐者不予接种,那么中国只有A公司一家提供补甲药么?显示不可能。

陶医生搜索一下,就发现了两家,分别是B公司的加衡,C公司的雷替斯。陶医生想问这个禁忌症的制订者:服用加衡和雷替斯的甲减者,给不给接种COVID-19疫苗?

只限制服用默沙东公司补甲药的甲减者,不限制服用其他公司补甲药的甲减者,难道是来自竞争对手的降维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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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甲减者需要禁忌接种COVID-19疫苗么?完全没有证据。

现役疫苗里,没有任何一种明示对甲减者禁忌的,不管是活疫苗还是灭活疫苗。究竟是谁第一个提出【甲减者禁忌接种COVID-19疫苗】的?来来来,说说理由。

陶医生查了甲减者的临床表现,没有发现存在免疫系统抑制的情况,相反有些甲减还是免疫系统亢进,破坏了甲状腺所致。

退一万步讲,即便甲减者有免疫系统抑制,那么谨慎起见也只是不建议接种有感染可能性的活疫苗,对于灭活疫苗完全不需要禁忌。当然,免疫抑制可能降低灭活疫苗预防效果,但安全性不存在任何问题,当然是接种比不接种强。

我明示:服用优甲乐者可以接种COVID-19疫苗,服用任何补甲药者,只要病情稳定就可以接种COVID-19疫苗。

第03批:乙肝和幽门螺杆菌抗病毒期间不予接种

中国的乙肝携带者约占6%(http://t.cn/A6qu7T39),幽门螺杆菌感染率更是达到了50%(http://t.cn/Ra34g4a)。

COVID-19疫苗说明书里提到【患慢性病者慎用】,那么乙肝携带者和幽门螺杆菌感染者算患慢性病者吗?陶医生认为应该算。所以这条禁忌症,在有些自媒体发布的版本里(下图),直接写成【乙肝携带者不予接种】,没有附加【抗病毒期间】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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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cn/A6quyQz3

乙肝携带者和幽门螺杆菌感染者不能接种COVID-19疫苗,完全没有证据支持。我国的不少疫苗说明书里,也有慢性疾病患者慎用的条款,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从未听说把这两种人群当作禁忌的。全球范围就更不用说了,闻所未闻,讲出去我都嫌丢脸。说的难听点,这不是保护乙肝携带者和幽门螺杆菌感染者,而是歧视他们。

现在来讨论【抗病毒期间】是否需要禁忌接种COVID-19疫苗。

抗病毒药和抗生素是两回事。抗生素针对细菌,使用抗生素肯定不会影响到病毒类疫苗的效果,这个很容易理解。这个禁忌声称【抗病毒期间不予接种】,显得比较专业,似乎考虑周到。普通人会认为,COVID-19是一种病毒,那么抗病毒治疗可能影响到疫苗的效果,不予接种是合理的。

如果COVID-19疫苗含有活病毒,那么抗病毒药影响疫苗效果的担心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实际影响程度多大很难估计。即便有影响,还是那句话,安全性不存在任何问题,当然是接种比不接种强。

问题是,公众接种的是灭活COVID-19疫苗,里面的病毒本来就是死的,就算抗病毒治疗又怎样?难道会让病毒死而复生?煮熟的鸡蛋还能孵出小鸡来?所以,对于使用抗病毒药与疫苗效果的理解,正确的是:抗病毒药不会影响灭活病毒类疫苗的预防效果。

我的结论就是:无论是乙肝携带者还是幽门螺杆菌感染者,无论有没有抗病毒治疗,都可以接种灭活COVID-19疫苗。

我国还有一种已经在紧急使用的COVID-19疫苗,是腺病毒载体疫苗。其中含有作为载体的活腺病毒。理论上,抗病毒药可能杀死载体病毒而影响这种疫苗的效果,但肯定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所以,应该说:使用抗病毒药期间,没有不可以接种腺病毒载体COVID-19疫苗,如果接种可能影响效果,受种者须知。

腺病毒载体疫苗目前在部队中使用,数据保密,公众接触不到,不讨论。

第04批:流感疫苗禁忌的本苗都禁忌

第05批:接种流感疫苗后间隔≥14天方可接种本苗

这两条和流感疫苗有关,放在一起批。

先出示一下流感疫苗的禁忌症。国产流感疫苗的说明书大同小异,以华兰生物2020版的4价疫苗说明书为例,禁忌症里有:

对鸡蛋、辅料、甲醛、Triton X-100(聚乙二醇辛基苯基醚)过敏者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

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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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医生批其中两点:鸡蛋过敏,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

首先,鸡蛋过敏者作为流感疫苗禁忌,这是因为目前我国的流感疫苗全部是用鸡胚培养的,疫苗成品里有纳克级的鸡蛋成分残留量。

虽然没证据表明这种极微量的鸡蛋成分会导致严重过敏,且美国2017年起已经取消了鸡胚培养流感疫苗的鸡蛋过敏禁忌条款,但我国的流感疫苗说明书里仍保留了此项,这在中国已广为诟病了。

问题在于,中国所有的灭活COVID-19疫苗生产过程中,都没有用到鸡胚/鸡蛋培养,而是用Vero细胞来养病毒。所以,灭活COVID-19疫苗不含鸡蛋成分,鸡蛋过敏者完全可以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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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发育良好的鸡胚,可以生产一剂流感疫苗

其次,格林-巴利综合征之所以被纳入禁忌症,起因是美国1976年接种流感疫苗过程中,发现疫苗似乎增加了这种神经系统疾病的风险。然而,现在的流感疫苗已经工艺非常成熟,再也没有确切证据表明流感疫苗和格林-巴利综合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http://t.cn/A6quh8os)。所以,流感疫苗说明书里留着格林-巴利综合征作为禁忌,其实也不对了。

问题又来了,就算流感疫苗导致格林-巴利综合征风险增加,但这和COVID-19疫苗有什么关系?全球的COVID-19疫苗紧急使用和临床试验中,有观察到疫苗导致格林-巴利综合征么?根本没有。那为何要参考流感疫苗呢?

所以,【流感疫苗禁忌的本苗都禁忌】这个禁忌条款完全是胡说八道,甚至是连坐了流感疫苗。

第06批:近3个月使用过血液制品和免疫抑制者不予接种

第07批:长期服用免疫抑制者不予接种

这两条都和免疫有关,一个是血液制品,一个是免疫抑制。

血液制品里可能含有抗体,抗体可能对接种疫苗不利,这应该就是不予接种的理由。然而,一般认为血液制品中的抗体,可能(仅仅是可能)会对注射剂型的活病毒疫苗的效果产生负面影响,但不会影响安全性,也不影响灭活疫苗的效果与安全性。

陶医生认为:使用血液制品后不管多久,都可以接种灭活COVID-19疫苗。如果是接种其他疫苗,只有注射剂型的活疫苗,需要提示理论上可能影响效果但不影响安全性,自愿选择接种或不接种即可。

免疫抑制者,通常不接种活疫苗。有些活疫苗很安全,可以不在限制之列。比如美国疾控中心认为,艾滋病感染者如果细胞免疫功能不太弱,可以接种麻腮风疫苗和水痘疫苗,这两种疫苗都是活病毒疫苗(http://t.cn/A6qu4xF8)。

然而,免疫抑制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道理也很简单,灭活疫苗不可能导致感染,安全性不用担心,疫苗效果则有可能受影响(程度无法估计),但完全可以在告知的情况下让其自主选择是否接种,而不是一禁了之。

第08批:恶性肿瘤病史者不予接种

第09批:高血压、糖尿病控制不好的不予接种

第10批:高血压稳定在140/90以下才接种

第11批:精神类疾病者包括抑郁症不予接种

第12批:家族性遗传病者包括白化病不予接种

第13批:心脑血管疾病不稳定期不予接种

第14批:心脏手术者不予接种

第15批:大手术恢复期不予接种

第16批:中重度贫血者不予接种

第17批:3个月服用过抗病毒药、抗过敏药、抗生素者必须停药、症状消失1~2周后方可接种

这些禁忌条款,其实都是在细化疫苗说明书里的【患慢性病者慎用】条款,使其具备可操作性,然而其本身全都没有科学证据支持。

我们需要这样考虑,这些慢性病患者如果感染COVID-19病毒,后果会不会更严重呢?大概率如此,因为这些慢性病患者以老年人居多,目前已知老年人感染后的死亡率明显高于青壮年,他们更需要疫苗保护才对。

那么,即便他们接种灭活COVID-19疫苗的保护效果可能略受影响,但在安全的前提下,其接种的收益是否大于风险呢?

陶医生认为,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

然而,给他们接种,也意味着需要承担不小的压力。这种压力,来自这些人群本身健康状态导致的患病/死亡风险。这种患病/死亡风险,在接种疫苗后就变成了疫苗接种不良事件。每一起疫苗接种不良事件都需要开展调查,在调查结果出来前,谣言很可能漫天飞;在调查结果出来后,真相也未必能打败谣言。

这就陷入了两难境地:科学上应该接种这些人群,但接种后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到底该怎么做?拷问的其实是价值观——为了人民的健康勇于担当,还是为了避免麻烦而不做不错呢?

陶医生非常欣赏韩国。

韩国去年为1900万青少年和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报告接种后死亡人数节节攀升,从最初报告7人死亡一直到最后报告101人死亡(科学给韩国勇气:接种流感疫苗后死亡7→15→25→48人,淡定继续接种),但韩国政府坚持疫苗安全的科学判断,没有终止流感疫苗接种,同时及时开展调查,不断排除死亡与疫苗的案例,最终化险为夷,完成了流感疫苗接种计划。

中国有安全的COVID-19疫苗,能不能学学韩国对科学的坚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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