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地周边施工(水库水源地施工环境保护方案)
本施组编制范围:高速公路土建8标穿越水库水源地段起讫里程:右线:K317 674.5~K320 260,线路长度2585.5m;左线:ZK317 844~ZK320 274,线路长度2430m,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水源保护地周边施工?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水源保护地周边施工
一、编制说明1.1编制范围本施组编制范围:高速公路土建8标穿越水库水源地段。起讫里程:右线:K317 674.5~K320 260,线路长度2585.5m;左线:ZK317 844~ZK320 274,线路长度2430m。
1.2编制依据(1)高速公路土建8标施工图。
(2)本单位进场后现场勘察、调查及实际测量所了解的实际情况。
(3)境至凤翔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说明
(3)本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6)《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60-2009
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
1.3 编制原则(1)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2)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把环保水保工作的好坏作为工程是否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4)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二、工程概况2.1 工程概述高速公路土建8标位于凤翔县境内。起点里程为K316 500,路线向西北延伸,途经凤翔县亢家河村、姚家沟村、西关村,终点桩号K328 500,线路全长12km。
高速公路土建8标穿越水库水源地段设计有2座桥、2座隧道及2段短路基,具体为:花家河2#大桥ZK317 661~ZK318 027(左线、4*20 3*30 3*30 5*20),桥长336m;K317 674.5~K318 060.5(右线、5*20 3*30 3*30 5*20),桥长386m;花家河1#大桥ZK318 202~ZK318 548(左线、6*20 5*20 6*20),桥长346m;K318 204~K318 550(右线、6*20 5*20 6*20);刘家山1#隧道左线ZK318 560~ZK319 566,隧道长度1006m;右线K318 556~K319 583,隧道长度1027m;刘家山2#隧道左线ZK319 637~ZK320 274,隧道长度637m;右线K319 646~K320 260,隧道长度614m。
2.2 自然条件2.2.1 工程地质项目区位于关中北部,地势总体特征北高南低,横跨渭河盆地、北山低山丘陵区两大地貌单元。
渭河盆地区:西白村至终点段为渭河盆地区中的山前冲洪积平原及黄土台塬单元,其中黄土台塬主要分布在凤翔县附近,山前冲洪积平原主要分布在川口入口路段。
土台塬主要分布在凤翔县附近,山前冲洪积平原主要分布在川口河入口路段。
2.2.2 水文地质凤翔县属于半湿润、半干旱暖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1.5°,极端高温40.2°,极端低温-19.2°,年均降水量610mm,无霜期207d,灾害天气有干旱、霜冻和冰雹。
本区地下水分布参考省志(第三卷地理志),分为关中盆地区中的黄土台塬亚区和黄土高原区中的黄土低山丘陵亚区。黄土台塬地下水较为贫乏,宝鸡台塬地下水径流模数为1.68*105m³/a.km2;凤翔县附近路段(渭河盆地)的河谷阶地地区地下水较为丰富。黄土低山丘陵区,地下水径流模数为2.5*104m³/a.km2。2.2.3 地震评价
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相对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三、工期计划我部拟定此段工程开工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5月31日。具体施工计划见后附《高速公路水库水源地段施工计划图》。
四、环境保护方针、目标4.1环境保护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4.2环境保护目标坚持做到“少破环、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使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贯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保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1)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他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保证饮用水源免受因施工活动造成污染。
(2)确保因施工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规定数值,也不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数值。
(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麟凤路的正常通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
(4)严格按批准的弃碴规划有序地堆放,防止因任意堆放弃碴而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和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5)保护水库免受因施工活动造成污染。
五、路基工程施工六、桥梁工程施工七、隧道工程施工八、环境保护8.1 环境保护体系为做好本合同段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做到组织有力、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取得实效,特成立高速公路土建8标项目部环保水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环保、水保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海军
副组长:杨红涛、刘涛、赵建忠
组 员:李守佛、田超、汪作贤、刘福州、李丽、鹿建斌、李云涛、温鹏飞
8.2 主要职责8.2.1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职责执行项目部既定的全面而系统的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符合国家、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水保的标准,坚持施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的持续监督检查。形成严密的控制格局,确实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使施工现场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满足国家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创造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和人身健康。
8.2.2 组长职责(1) 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2) 制定和签发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3) 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 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5) 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8.2.3小组成员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2) 遵照执行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3)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4) 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8.2.4 作业队负责人环保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2)遵照执行项目部下发的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施工环保管理,保证环保管理体系在本队有效运行。
(3)加强对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使人人知道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
(4)对施工区域内的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
8.3 保证体系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环保水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8.4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8.4.1规划制度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国家、公司、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设单位有关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相应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
8.4.2 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施工的制度。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
8.4.3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本段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由作业队向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经理部负责各作业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8.5 环境保护措施8.5.1 减小生态破坏措施(1)不任意取土、弃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随意砍伐或改变工程沿线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化。
(2)工程临时占地不擅自占用或征用林地、保护沿线古树,材料、废弃物不得于林下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项目施工结束后做好抚育与恢复工作;
(3)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4)工程取土符合所在地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弃土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并结合工程的实施,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5)妥善处理废方,弃土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场坪旁边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弃土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危及周边环境安全。
8.5.2 水土保持措施(1)根据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情况,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2)合理安排工序,及时清运废弃的土方。对已完坡面工程应及时植草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被雨水冲刷;
(3)弃渣场地应事先构筑拦渣工程,并注意布置截、排水设施,可考虑利用低洼地进行弃土、弃渣,改造为今后城市建设用地;
(4)对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结合城市化建设进程,考虑表土回填以利复耕或进行绿化恢复;
(5)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6)弃土、弃渣的堆放,要先建设拦挡墙(坝)及排水设施,后堆放弃渣,堆放结束后开始布置植物措施;
(7)当工程跨越村庄和水源地时应先将排水措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排水设施,并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8)在工程水土保持区域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植物措施,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主体工程区和边坡、便道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当地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8.5.3 水环境保护措施(1)靠近生活水源施工时,设置同生活水源隔离的设施,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2)排污标准为零排放。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使用时,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离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避免超标和随意排放。
(5)建设驻地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化粪处理后用于绿化或农用,不得排放入地表水体,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6)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或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回收,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严禁将排入周边水域回河道体系中。
(7)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分类集中堆放,定时、定点排弃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位置。同时注意避免污染水源和阻塞河流。如无法及时处理和运走,则必须采取围护措施防止散失。
(8)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措施,并彻底清理场地,尽可能地恢复原地貌,并符合当地环保、水保的要求和规定。
(9)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0)化学用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8.5.4 大气环境保护(1)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它人员造成危害及对农作物的污染。
(2)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
8.5.5 固体废弃物处理(1)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2)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
(3)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
8.5.6 场地清理(1)在施工前应按严格设计高程和原地面实际高程反算确定现场实际开挖线、坡脚线和征地红线等工作界线,并保护所有规定保留和监理工程师指定要求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挖方地段的工作界线应为实际开挖坡顶线,坡顶线外的植被应保留。
(2)清表前,路基范围内清理的草皮、表土,尤其是种植土,划出专门的区域对清表土集中堆放,待路基本体填筑完成后用于中央分隔带、边坡表面做边坡植草的基料和弃土场内的回填土等。在选择堆放场地时,注意堆放场不得选在河道和地方排灌水系上,尽量选择在荒地和荒山区域,避免占用农田,影响地方农作物的生长。
(3)此段路基填料为K316 500处的路堑挖方,渣土车运输时必须覆盖,运输便道必须及时洒水降尘。
(4)路基范围内可移植的树木、灌木等应尽可能移植。
(5)路基清表时,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并注意周边水系的影响。表土清除完成后,及时采用压路机进行压实,将松散土层封闭,防止雨水将表土冲刷。需要进行改沟的及时将改沟先做好,以不影响当地水系为主。
(6)机械车辆定点停放,划定车辆存放区域,不得乱停乱放。对停车区域设专人进行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的运转工作。对故障车辆,要安排在远离水库水源地。维修时应在车辆下铺设隔离物,防止在维修过程中机油等泄露产生污染。
九、环境保护应急预案9.1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土建8标穿越水库二级水源地的工程施工,因人为或不可抗拒因素形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9.2 组织机构项目部组成应急响应领导小级,负责应急抢救。
组长:刘海军
副组长:杨红涛
成员:赵建忠、刘涛、李守佛、汪作贤、温鹏飞、张峰
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各管辖区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及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业主、监理及当地政府报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水土保持和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组织各施工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监察、监测及处理;领导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9.3 工作程序9.3.1 任务及要求环境污染及水土保持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局指、业主及环境监理,并派和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当出现重、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和水体污染事件时,领导小组应有一名以上成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应急小组在接到领导任务后,应尽可能的了解以下内容并及时向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应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
(2)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
(4)本小组基本任务、到达时限等要求。
(5)应急小组接到任务后48小时内发出速报,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经济损失、受害情况等。
(6)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环境监测小组自接受任务后、应尽可能做好以下工作并及时向环境污染及水土保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一般情况下,水污染在4小时内,气污染在2小时内对现场的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可能的危害做出明确的判断。
(2)一般情况下,24小时对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做出明确的判断。
9.3.2 赶赴现场环境污染及水土保持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指定的位置及时组织人员和车辆赶赴现场,明确各部门的联络方法,灵活果断地处置途中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点。
9.3.3 应急处置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到达现场附近后,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经综合总结情况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的污染处理临时方案,经允许后迅速根据任务进行实际分工,按照应急预案的处理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项目指挥部。
9.3.3.1 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9.3.3.2现场调查与报告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调查取证。
(3)按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的程度认定事故等级,共分四级。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进行汇报。
(4)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应急小组应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方可警报解除。
9.4 后勤保障9.4.1 通信保障(1)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应急通知下达与接收以无线通信为主,利用手机、对讲机,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确保应急通知快速下达。
(2)在现场过程中的通信保障。以无线通信为主。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
(3)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事故处理中的通信保障。主要是采取无线通信与运动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线通信为主。现场指挥小组主要利用移动电话,实现上情下达;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辅以运动通信,实现信息双向交流。
9.4.2 运输保障运转的确认和调度由各施工队的环保及水保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平时各应急车辆须保证1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在事故处理中应急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交通等勤务保障。
9.4.3 其他保障(1)医疗保障。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送至现场局指挥部所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2)生活保障。由应急领导小组拟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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