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贝娄的年代背景(长子的回忆索尔)
(照片里的贝娄多半都在笑,笑纹里露出犹太式的狡狯,但大笑的照片则让人无力抵抗,愿意向他吐露一切。)
一
现年20岁的罗茜·贝娄,有一头金发和一对大大的蓝眼睛,她是个小提琴手,经常拉她父亲最喜欢的莫扎特。罗茜也经常问母亲:“我长得像父亲吗?”“像。”杰妮丝说。但她明白其实父女俩一点都不像。
索尔·贝娄在1999年有了他的第五个孩子,罗茜,具体生日不详。罗茜的出生,当年是世界文坛的一件大八卦,贝娄时年84岁,夫人——同样也是他一生中的第五任——杰妮丝则年过不惑,五年后贝娄就逝世了,没有给罗茜留下多少印象,却留下了一段让人心照不宣的传奇:贝娄不仅拥有强大的性能力,同时又是传奇的“五婚名人堂”成员,和他同堂的只有寥寥数人,好莱坞影帝克拉克·盖博(1901—1960)是一个,前不久去世的奥斯卡终生成就奖、音乐家安德烈·普列文(1929—2019)也是一个。
有这样丰富的婚姻和繁衍经历,加上自己又是世界级的文学家,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应该和盖博、普列文一样,是成功人士无疑了。想必2013年,贝娄的长子(也是他和第一任太太的儿子)格雷格·贝娄出版《索尔·贝娄之心》这部回忆录时,许多读者都是冲着了解他最小的孩子罗茜去读的。长子会怎样回忆这个小妹妹的出生?
格雷格要比罗茜足足大55岁,在两人之间还夹着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格雷格是第一个撰书回忆父亲的孩子,他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们(年龄差距都在七八岁之间)之间似乎在较劲,比谁能憋得住,不给他们那位世界级的知识分子父亲系统地写点东西。最终,还是格雷格,出于一种从他人手中抢救自己的父亲的责任感,着手完成了这本书。然而,格雷格在书中对罗茜出生的回忆很简单,他先说自己是从一段电话录音中感到杰妮丝想要一个孩子的,但这意味着很大的责任。随后孩子出生了:“她的出生在家族内外引起了轰动。关于她是怎么被怀上的,索尔提供了多种且彼此矛盾的说法。了解到杰妮丝采取了怎样的措施,我觉得他提供的许多不同的说法相当有意思,索尔喜欢看罗茜玩耍、大笑。但我去看望我那日益衰弱的父亲时,那样的讽刺让我感到震惊:一幢房子被一个充满生气的小生命和一个快速衰弱、经常卧床不起的老人占据着。”就这么几行字。
二
事实上,这本书完全没有让人增添对贝娄的羡慕,相反,它写得有些过于真实、过于无情了。贝娄的五次婚姻,前四次都以不欢而散告终,在自己和别人的心上留下了难愈的伤口:第一次,他和发妻安妮塔离婚,时年36岁,格雷格当时6岁,与父亲相当亲近,之后却只能在周末见到他,以及暑假同父亲待一个月,其他时间都由母亲带,离婚的过错显然在贝娄这里,他仗着个人魅力放肆地拈花惹草;接着,他和第二任妻子萨沙离婚,时年46岁,两人都在婚内出轨,互相背叛,所生的儿子亚当跟着母亲,离婚后还打了很久的财产官司;再后来,第三任太太苏珊·格拉斯曼插手贝娄的个人事务太多,甚至想让他放弃写作,这让年龄在半百上下的贝娄很快就动了离婚的念头,他们的儿子丹尼尔才三岁就长时间见不到父亲了;60岁左右,贝娄第四次进入婚姻,十年后再度耗光了热情,退了出来,对这一次离婚,格雷格有一句解释让人茅塞顿开:“确信亚历山德拉在情感上不够坚强,无法看着他度过生命的最后阶段。”
贝娄是一个理性极为发达的人,但在婚恋经历中他从来不缺赌性,他带着对女人的困惑一次次走进新一轮婚姻,一次次相信,这种被他反复思考过的困惑可以降低风险,就像厚厚的思想可以保护心灵一样。而到了第五次婚姻,经历过前四次的贝娄,也是置生死于度外了。杰妮丝当然是理想伴侣,她做好了将早早守寡的准备,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交给这个古稀老人,但是,她想要一个孩子的愿望也合情合理。贝娄为了这个孩子付出的努力,杰妮丝本人恐怕永远都不会透露。至于贝娄本人的心情,可以这样讲:哪怕他完全不在乎舆论,他也是深深体会过年迈带来的耻辱的人——年迈的力量足以把一件正常意义上的喜事变成街谈巷议中的奇闻,甚至丑闻;年迈把他放入一个听凭他人审判而无法回嘴的境地。
贝娄给人一贯的印象,是有着春潮一般的热情。如果只透过他的小说来看他,你会觉得,他应该很善于闪躲岁月对人身的挫磨。他在他生命的每一阶段都写出了最匹配这一阶段的小说,这些小说大多富含幽默的对白,深刻巧妙的生活洞察,对未来也不乏善意的展望。三十多岁时他完成了《奥吉·马奇历险记》,四十多岁时出版《雨王亨德森》,两个故事的基本设定都是冒险,相当的浪漫,主角都是热爱自由,礼赞生命,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同时也得到命运回报的男性。在之后,到了五十多岁,《赫索格》问世,贝娄展露了锐利的思想齿牙,以及无懈可击的自嘲本事,他笔下的知识分子主角都在生活中碰壁,他们珍爱的精神世界遭到无情的挤压,但他总是用持续不懈的思考来保持打持久战的活力。进入晚年,贝娄又相继拿出了《洪堡的礼物》和《更多的人死于心碎》,前者是向亡友的致意,后者描写一个单身的植物学家,年过半百时走进了一场坎坷的爱情之旅,虽饱受精神折磨,依然前行不辍。
这些长篇小说,每一部都经得起时间考验,通过故事,贝娄将自己的智慧向读者慷慨奉上。《更多的人死于心碎》里充满了这样的隽永深刻的妙语:“我们人类应当在上帝面前嬉戏,游戏的格调越高,上帝越高兴。我敢说上帝没有多大兴趣观看人类游戏中的糟粕……‘我的快乐将与人类的儿童同在。’”“我知道苔藓在需要时可以从空气中摄取养料——跟那些以空气为生的神秘的生灵一样。犹太人有时往往这样看待自己——接受上帝安排的极为艰难的任务。”提到爱的时候,贝娄说爱是“心灵中不能勉强的东西之一”,他诙谐地说,有些男人对妻子没有爱,他们嫌弃妻子的身体细节,但兀自做着“虚伪的自我调整”,“厚着脸皮混下去”。他常以一个富于同情心的上帝的视角来认知人间,他说人通常树立的目标都是卑微的,肤浅的,,而事实上,这些目标吸引了那么多“聪明绝顶的人”,因而不再显得卑劣而褊狭。他打了一个金子般的比方:“我的心目中似乎看到,这些目标……像被海草缠住的小螃蟹似的被拖曳着往前移动。每一个人(遗憾的是每一个人!)都拖曳着大量这样的杂草。”
照片里的贝娄多半都在笑,笑纹里露出犹太式的狡狯,但大笑的照片则让人无力抵抗,愿意向他吐露一切。年轻的时候,贝娄十分为自己的仪表自得,认为尽可能多的约会和性体验,是他渴望的吉卜赛式生活的一部分,也正是为此,在格雷格出生之后,他同安妮塔的关系就恶化了,因为有家有口的人所需要的稳定,同他的天性发生了冲突。聪明如贝娄,选择注视这种冲突,分析它,体会它,而不是找出解决方案;格雷格委婉地说,父亲无法抑制自己不出轨,他早已打定主意,此生以写小说为业,如此,年轻时的浪荡不仅是积累小说素材和体验的需要,还拥有了某种豁免道德谴责的特权。
1948年贝娄拿到了古根海姆基金会的一笔奖学金,携妻带儿到巴黎待了一年。他们的一位朋友后来说,“(巴黎)城里到处都藏着索尔的女人”。吉卜赛式生活终于走到了头,回到芝加哥后,两人前所未有地分别向自己的家人抱怨对方。离婚在所难免,只是,假若贝娄当时就知道自己命中注定还要离上三次,他发出的放肆的笑声,一定连上帝都能听见了。
格雷格告诉我们,《奥吉·马奇历险记》这部涌动着青春暖流的流浪汉小说,正是在贝娄陷入夫妻冷战的时节写作的,书中的奥吉,“用一个女人去割断另一个女人对他的束缚”,对应于现实中的贝娄用四处寻花问柳来摆脱安妮塔的拖累。对于贝娄的作品,格雷格很少像一个读者一样去欣赏和阅读,他对文学作品始终提不起来真正的兴致,同时,对“内情”他又确实知道得不少。到了《更多的人死于心碎》的时候,格雷格完全无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只是说,写这本书时的贝娄处在第四段婚姻的尾声,身边已有新欢——杰妮丝。正因此,书中的主人公肯尼思,在其恋爱对象蒂塔身上发现了之前认识的女人所不具备的特点:“不假思索的接受与温情。”
三
格雷格的这些点评,总是显得太冷静了。但他是有意如此,而且个中原因,从他自己的叙述中也有迹可循。贝娄一生都十分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保护一个喜欢沉思的自我,虽然亲近父亲,但即使在早年父母尚未离异时,格雷格也总是发现,自己一大早就进不了父亲的书房。像贝娄这样一个私生活混乱的人,对待儿子的态度,必然也是有些心不在焉的,他的情感之门,在儿子眼里,一定是半开半闭,令人捉摸不透。格雷格多次提到自己“性格孤僻”,其中隐含着对父亲的责备,他很难进入父亲的内心,同时,因为总跟着父母东奔西走,他又始终没能交到一些稳定的玩伴。
格雷格后来当了一名精神分析师,执业长达四十余年,他的写作带有这一职业特点,感情色彩很淡,不过,他也愿意显示自己对父亲的生平其实并不是很感兴趣。他赞赏父亲的天赋和勤奋,他的社交能力非凡,在思维和表达上都是天才,例如格雷格说,索尔·贝娄不仅善于迅速地抓住问题的重点,还拥有一种不着一词,就能让人了解自己的愿望和要求的本领;他经常持续写作,走出书房的时候大汗淋漓。然而格雷格也告诉我们,他对父亲的文学创作本身和他的声名,一直是毫不关心的。可以说,这是一种防御,他将父亲对他的态度反射到了父亲自己身上。
父亲在写作和生活之间竖起了屏障,让他从小就明白,要珍视文化,珍视宁静的独处,即便仅仅出于“不要打扰父亲工作”的理由。而作为一种回应,格雷格也将自己同父亲之间的关系缩减为区区一条血缘纽带,不把自己混同为一个贝娄读者,密切地关注他写了什么,出席了什么活动,得到了什么奖,就连1976年贝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舆论不出意外地轰动起来,格雷格也置若罔闻。他评价自己有一种“擅长揭开那些含糊不明的叙事”的能力。这本《索尔·贝娄之心》的确是清晰的,最集中的表现,就是他让我们看到,贝娄的小说不像表面呈现的那样情节纷繁,思想复杂,实际上,他写小说最大的冲动,是回应自己在一段时期里遇到的困境,解不开的心结,以及难以驱除的苦恼。
四
“寿多则辱”这句话,对哪国人都是适用的。作家是一个终生行当,已经奠定了名声的作者,哪怕写得少些,总是在社会名流的行列里有自己牢固的一席之地,何况是贝娄这样的人物,可是时间照样会剥夺他的拥有。“一个充满生气的小生命和一个快速衰弱、经常卧床不起的老人”同住一所房子,这里面的对比让人心头发紧。写作对贝娄来说,不只是为了赚钱或为了熔炼智慧,它还是一种延续青春活力的必需,一种实现永生的方式。
伍迪·艾伦说“我不该老去”,贝娄又何尝不曾有过类似的懊丧。他平生遭受过的最严重的一次刺激,便是格雷格所记录的1968年10月在旧金山州立大学发生的事。贝娄当时已是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得主,1964年发表的《赫索格》被迅速接受为当代经典,他堪称春风得意。但那天他在大学里做讲座,“讲座结束后,一位听众大声喊叫,阻止我父亲继续说话,说他年老、不合潮流还性无能。”格雷格说:“这次的刺痛经过许多年都未消解。”
他很少把一件事写得详细,总是点到为止。此事的细节是这样的:站起来对贝娄出言不逊的那个人,名叫弗洛伊德·萨拉斯,当时37岁,在旧金山大学教一门创意写作课程,拥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博士学位,也已发表了自己的小说处女作《邪十字架文身》,同时他还是个职业拳击手,1960年代,他成了美国嬉皮青年大军的一员,不用说,揣了一颗渴望冒犯一切权威的心。他当时的原话是这样的:“You’reafuckingsquare.You’refullofshit.You’reanoldman,Bellow.”
安排这次演讲的是该大学英文学院教授马克·哈里斯。几天以后,贝娄在给哈里斯的信中说:“州立大学里发生了很不好的事,到了我这种年龄,我很难去跟别人对骂,而且,我也不觉得是我自己受了公然的侮辱——这不是我的风格。但这事还是太无礼了。萨拉斯当着一群人的面骂我是老东西,而那群人似乎觉得这样做又精彩又刺激……我离开讲台时,心情很沮丧。”
1968年是个特殊的年份,反叛青年把校园变成了他们一逞志向的战场。贝娄并不是唯一被“打倒”的文化精英,可是他必须花时间去消化这一痛苦体验。他把这段经历写入了1970年的小说《塞姆勒先生的行星》,这部小说同他之前和之后的作品都不一样,其严肃性远远超过了贝娄惯于制造的轻松气氛。贝娄不仅提到了犹太大屠杀和1967年的“六日战争”,还借塞姆勒先生之口,说出了对衰老的深深恐惧。格雷格把这部作品看作贝娄“心路历程”的转折点,之前他一直是一个“青年索尔”,一个充满疑问、随时要挑战既有的权威的人,之后他却坚信,世界正在加速堕落下滑,要遏制这种趋势,关键在于“恢复父亲一代的权威”。格雷格说,从这一刻起,他进入了老年,他和儿女一辈的冲突愈演愈烈。
在贝娄的孙辈人眼里,爷爷就是一个脾气很坏的怪老头。然而格雷格说,他知道那个“青年索尔”的样子,只是出于保护父亲隐私的自觉,在贝娄2005年逝世后一直没有公开谈起。可是,他始终忘不了贝娄葬礼上的情景:那天,他和三个太太生的三个儿子都来了,可格雷格觉得“无论男女,出现在父亲葬礼上的几乎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索尔的孩子。”这让格雷格意识到,自己一直刻意地对父亲巨大的文学影响力视而不见;他觉得愤怒:“他是我的父亲!难道他们的父亲都那么蹩脚,以至于非要来抢我的父亲?”而当他的两个弟弟纷纷不无做作地表示,自己被父亲的小说深深征服时,格雷格更加感到,只有他能写父亲,他,这个读不进索尔·贝娄的一部部煌煌大作的长子,是最适合的人。
“孩子做牙齿矫正手术的好处,就是你把手给他们咬的时候,上边能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遇到典型的贝娄式幽默,我总是禁不住感喟说,我有幸又在这位智者的大礼包里捡了一回便宜。格雷格·贝娄2013年出版的这部“长子回忆录”,便是这“清晰的牙印”之一。它有些短小,也不如父亲的作品那么深刻,恐怕不足以填补贝娄迷的期待,但格雷格绝对配得上贝娄之子的身份。他在序言中说自己写作时的样子:“我关上房门,一边听着勃拉姆斯和莫扎特,一边挣扎地将想法付诸纸上,就像他在七十多年的岁月中,每天都在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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